三晉文化·新石器時代的山西文化·陶寺類型文化
陶寺文化遺址位于襄汾縣城東北約十五華里的崇山(今俗稱塔兒山)西麓陶寺村南,面積約三百多萬平方米,包括居住址和墓地兩部分,內涵極其豐富。“在中原龍山文化遺址中,陶寺遺址是已知規模最大的一處,非一般氏族聚落可比擬。而其龐大的墓葬群,尤屬前所未有的發現。”(田昌五主編《華夏文明》第1集)陶寺文化的歷史年代,約在公元前二十五六世紀至公元前二十世紀,也就是距今四千四五百年至三千九百年間,經歷了五六百年的發展。可分早、中、晚三期,每期估計為一百五十年至二百年上下。這個文化年代,大體相當于古史傳說中的堯舜禹時代,也就是中國古代文明起源及其向前推進的初期階段。古史記載的“堯治平陽,舜治蒲坂,禹治安邑”,都屬于晉南地區,而從歷史年代和地理位置看,陶寺遺址有可能就是帝堯陶唐氏的文化遺址之一,或者說帝堯陶唐氏的統治基地。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陶寺遺址所在的臨汾盆地汾河、澮河流域之間崇山周圍平原上,還曾發現多處與陶寺文化性質相似的遺址,如曲沃方城、東許遺址等,面積都在一百萬平方米以上。不僅如此,據目前所知,“在北起臨汾,南至侯馬,東起翼城、絳縣,西至河津的范圍內,沿汾河和澮河兩岸,已發現陶寺類型遺址七千處。尤以崇山周圍一帶遺址為密集,大型遺址也比較多”(同上書)。這說明,在新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文化階段,以崇山周圍汾、澮三角洲地帶為中心的山西晉南地區,曾經有過長達五六百年的文化繁榮期,它直接孕育和誕生了中國古代文明,由此而成為中華民族文化總根系的“直根”。所以,陶寺文化對于探索中國古代文明起源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和價值。總起來可以這樣說:陶寺文化的遺物和遺跡,特別是前所未有的龐大墓葬群,對于復原我國古代階級和國家產生的歷史,再現我國古代文明起源的歷程,提供了富有說服力的文物依據和典型例證。以下分四個方面談談陶寺文化的主要內涵和它所反映的社會面貌。
(1) 原始農業高度發展
陶寺遺址出土的文物表明,原始農業生產在當時獲得了高度發展,陶寺先民過著長期穩定的農業定居生活。在我國新石器時代中期仰韶文化階段,已經有了相當發達的原始農業,到了陶寺文化時期,農業生產又獲得新的更大的進步。主要表現在:其一,農業生產工具更加完備成套。既有石制的刀、鏟、斧、錛、研磨盤和磨錘,又有骨制的刀、鏟和蚌刀,還有木制的耒、耜之類。其中,用作砍伐樹木的石斧和耕墾土地的石鏟都已配套成組,說明當時的農業生產技術已達到很高的水平。其二,已經掌握了鑿井技術,并積累了相當豐富的鑿井經驗。遺址中發現了四、五眼水井,最大井深十三米以上,近底部都有用條木疊壘起來的護壁木構,以防止井壁坍塌,類似于后來的井圈。水井是我國古代農業史上的一項偉大發明,它不但可供人們飲用水、燒陶用水,而且是農業灌溉的主要水源,同時也是古代所謂“處商必市井”(《管子·小匡》)的歷史先河。因此,陶寺文化中成熟的鑿井技術,在當時有很大的進步意義。其三,發明了儲存谷物的糧倉。陶寺墓地中發現木制的“倉形器”模型,為一圓柱體,上有蘑菇形蓋頂,周圍凹進三個拱形頂小洞,整個形狀近似秦漢墓中出土的攢頂陶倉,顯然是陶寺人的糧倉模型。這說明,隨著農業生產的高度發展,糧食已經有了大量剩余。其四,建造起了長期定居的房屋。陶寺居住遺址中發現大量的小型房基,有地面上起建、半地穴式和窯洞式三種類型,室內地面和墻裙多用石灰涂抹,以增強防潮力和室內亮度。還發現一座類似現代的石灰窯。這不但是當時農業定居生活的寫照,也說明已經有了較高水平的建筑業技術。總之,陶寺先民創造了高度發達的原始農業和高度繁榮的農耕文化,這是他們能夠率先進入文明社會的最重要的物質基礎。
(2) 原始畜牧業勃勃興起
伴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以養豬為主的家畜(禽)飼養業也普遍發展了起來。進入新石器時代后,古人類已比較普遍地飼養了家畜和家禽。首先出現的一批家畜(禽)是豬、狗、雞和牛。豬和狗在北方地區為最常見、最重要的家畜,尤其是家豬,在經濟上始終占據重要地位,養豬業愈到后期愈加發展。這一點,在陶寺文化中表現得很是典型。如墓葬中出土的家畜骨骼化石,豬骨數量最大,有的拿整豬作為隨葬品,也有的是豬下頜,多者可達數十付,此外還有牛、羊、狗等家畜。說明畜牧業在當時有了很大的發展,養豬業尤其普遍和重要。
(3) 原始手工業進一步繁榮
在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發展的基礎上,原始手工業也進一步繁榮起來,已經構成獨立的社會生產部門。在當時,不僅有了相當進步的制陶、制骨、制石和原始紡織等手工工藝,還出現了木工、彩繪髹漆和玉、石鑲嵌等新型手工工藝,表明手工業生產技術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顯示出了社會生產的日益多樣化和專業化。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時期的手工業生產,已不僅是為滿足本氏族成員的生活需要,而是具有了商品生產的性質,甚至已不再限于家庭副業的規模,它已從農業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社會生產部門了。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農業生產率有了很大提高,出現了剩余產品和剩余勞動力,才有可能投入專業化的手工業生產。更引人注目的是,有些跡象表明,在當時的手工業生產中,尤其是木工作業中,顯然已經使用了金屬工具。因為,倘若沒有格外鋒利的金屬鑿子,很難想象能做出那樣棱角分明的卯眼。那末,陶寺文化時期有沒有出現銅器和冶銅技術呢? 這是人們長期關注的問題。現在事實證明,陶寺遺址已經出現銅器,陶寺先民已經掌握了冶銅技術。如1983年在一座規模不大的墓葬中,發現了一件鈴形小型銅器,長6.3厘米,高2.7厘米,壁厚0.3厘米,屬于紅銅制造器,含銅量為97.8%。這件銅器的發現,為探討中國早期銅器的冶鑄,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證據,它可以說是中國青銅器時代的歷史前奏。
(4) 階級和國家已經形成
從陶寺墓地的遺物和遺跡可以看出,陶寺先民已經分裂為窮人和富人、剝削者和被剝削者、有絕對權利的人和毫無權利的人。說明在陶寺文化時期,階級已經產生,國家已經形成。
陶寺遺址已發掘出一千余座墓葬,按其規格、品位可分作大、中、小三種類型;從數量看,大型墓最少,小型墓最多,中型墓居中。三種類型的墓葬,反映出嚴格的等級制度,而且,每一類型的墓葬又存在著若干等級。這種等級懸殊的狀況,顯然是由墓主生前的社會地位及其對財產的占有關系所決定的。其中,大型墓葬穴寬闊,葬具皆用木棺,棺底鋪墊硃砂,隨葬品極為豐富精致。墓主均系男性,生前顯然是特權階層的部落首領或奴隸主貴族。中型墓的規格品位次于大型墓。墓主有男性,其生前也應是貴族特權人物;也有女性,對稱分布于大型墓的左、右兩側,并有精美的裝飾品隨葬,說明她們生前是大墓墓主的妻妾。小型墓墓坑窄狹,僅能容尸,埋葬極淺,以至有的骨架被后來的地表層破壞殆盡,多無木質葬具,有的是用簾泊卷尸,幾乎沒有隨葬品。由此可見,陶寺墓地正如同一座由若干等級臺階構成的金字塔,塔的最底層是占人口絕大多數但卻一貧如洗的窮人,有的或許就是奴隸;處于塔尖位置的少數特權人物,其死后寬闊的墓穴,講究的葬具和豐富精致的隨葬品,顯示了他們生前的富有和威勢。
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大型墓和某些中型墓中還有禮器、樂器、兵器和蟠龍圖案這樣的隨葬品,這更是國家政權已經形成的實物象征。在我國古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宗教祭祀與軍事活動,是古代國家二位一體的頭等大事。所以,用作祭祀的禮器、樂器和用作戎事的兵器,都是王權的象征;龍,不僅是華夏民族崇拜的神物,而且更是“王權”和“天威”的一種標記。墓葬中發現的禮器有玉瑗、玉琮和玉鉞。據說,古人拿圓形的璦來祭祀天,拿方形的琮來祭祀地,象征著宇宙空間“天圓地方”的觀念,作為隨葬品,顯示了墓主生前的權貴身份和主宰地位。鉞,本來屬于兵器,但隨著國家的出現,鉞也演變為統治者舉行儀仗活動的禮器了。所以,陶寺墓中的玉鉞,刃部很鈍,不見使用痕跡,顯然不是兵器而是禮器了。墓葬中發現的樂器有特磬、鼉鼓。特磬是宴樂、祭祀之器,擊磬歌舞,不僅是統治者的享樂,更是權力的象征;鼉鼓屬于王室樂器,是通神之器,同樣象征著統治者的威勢和權力。重要的是,特磬和鼉鼓這兩種王室重器,隨葬于同一大型墓中,更足以說明當時已經形成了國家政權,出現了行使國家權力的最高統治階層。墓葬中發現的兵器有大量成束成組的石鏃和蚌鏃。在舊石器時代,鏃和弓箭曾經是帶有革命性的狩獵工具,到陶寺文化時期,便發展成為銳利的兵器了。說明墓主生前可能是有特殊地位的武士。武士階層的出現,也是國家形成的重要標志。此外,在一座大型墓中還發現了彩繪蟠龍紋陶盤。在古代文獻中,龍與夏民族的關系十分密切。據說,到大禹時代,終于形成了一個以龍為圖騰的夏民族,大禹作為夏民族的首領,被看作是龍的化身和夏民族的保護神,受到人們崇拜。所以,中國自古是以龍為象征的國家。陶寺大墓中以蟠龍圖案作隨葬品,其墓主生前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也就可想而知了。
總之,陶寺遺址中等級懸殊的墓葬群,為我們描繪出了一幅鮮明的階級圖畫,它對于復原我國古代階級和國家產生的歷史,再現我國古代文明 起源的歷程,是以往某些零星材料所無法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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