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敏中
一、乾隆朝的權臣
于敏中,字叔子,號耐圃,江蘇省金壇縣人,生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乾隆三年(1737),23歲的于敏中經殿試一舉考中一甲進士第一名,按照慣例,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的職務。因其文才出類拔萃,公文寫得簡潔漂亮,受到乾隆皇帝的注意,安排他到懋勤殿就職,并命令他抄寫華嚴、楞嚴兩部佛教經書。以后,幾經升遷,擔任了侍講,主管山西鄉試,并察視山東、浙江兩省學政。乾隆十五年,被安排到上書房值班。經多次提升,當上了內閣學士。乾隆十八年,他再次領命察視山東學政,接著被越級提拔為兵部侍郎,升為正二品的高官。
乾隆二十一年,于敏中的生身父親去世,按照封建禮法,他必須回金壇老家為父守孝。從北京到金壇,有千里之遙,但禮儀規定,奔喪既不能騎馬,也不能乘車,更不許坐轎,只能曉行夜宿,每天行路100里,徒步回去,于敏中當然也不能例外。1年以后,他被朝廷起復為署刑部侍郎(按清制,喪期未滿27個月而用為官,只能稱“署”,27個月后可實授)。乾隆二十三年,于敏中的養父于枋(于敏中少時被父親過繼給叔父于枋為子)不幸病沒,按例他只好又回原籍為養父治喪守孝。守了不長的一段時間,他的生身母親也去世了,于敏中為其操辦了喪事,但沒有將母喪的事報朝廷。當朝御史朱稽知道了此情,立即上疏彈劾于敏中: “把兩個重大喪事馬馬虎虎地混在一起,卻還厚著臉皮像沒事人一樣想早日出來做官。”并且還說,“在六部為官的大臣,與守衛國家邊疆的將軍們是不一樣的,對他們不應當奪情(因政務要事或國防吃緊,朝廷強令其不必在家守制而出來為官)。”但皇帝親下詔書原諒了于敏中的這一過失。過了不久,授予他實職,調他到戶部主管錢法堂的事。
在乾隆初年,博學多識的吏部尚書、首席軍機大臣汪由敦受到乾隆皇帝的格外信用。汪由敦非常愛惜文才,善待飽學之士,為世人所稱道。他主持軍機處的公文事務,所選拔任用的都是出身寒門但有真才實學的下層官員。他為官清正廉潔,沒有一點兒貪污受賄之事,故名聲很好。但乾隆二十三年,敏捷干練的汪由敦病逝。兩年后,于敏中被任命為軍機大臣,繼承了汪由敦的衣缽。初入軍機處任要職,于敏中尚能以汪由敦為榜樣,行事檢點,廉正不貪,很快取得了皇帝的好感; 又因才思敏銳,聰慧過人,稟承旨意辦事甚妥,所以深得乾隆皇帝的賞識。乾隆三十年,由于于敏中辦事得力,被破格提升為戶部尚書,成為一品大員。此時,于敏中自認為已站穩腳跟,便逐漸與過去的謹慎做法相背離,開始廣泛結交外面的官吏,明里暗里收受賄賂,營私舞弊,引起了許多非議。但由于當時有聲望的干練老臣,像傅文忠、劉文正等已相繼去世,因此,真正能使軍機處正常運轉的只有于敏中一人,別人不可替代。所以,由于他帶頭謀私利,朝中風氣也為之一變,各級官吏大都步其后塵謀私,國家政局越來越糟。明白事理的人對此看得清清楚楚,諷刺于敏中是禍害清朝的始作俑者。然而,于敏中才華出眾,是他人所比不上的。當時,皇帝賦詩作文,事先都沒有稿本,皇帝朗誦或口述后,他默記后到書房起草,不會出現一個字的差錯。后來,梁瑤峰進入軍機處,乾隆皇帝命其掌管詩文,而令于敏中專門負責國家政務。這樣,于敏中就不再留心皇帝所作的詩文了。一日,乾隆皇帝召于敏中和梁瑤峰入宮,又朗誦詩文。于敏中趕緊給梁瑤峰使眼色,梁瑤峰卻不知是什么意思。等到皇帝朗誦完畢二人出來,于敏中等待梁瑤峰將詩文謄寫出來,但等了好長時間也不見動靜。他去問梁瑤峰寫出來沒有,梁瑤峰茫然失措。于敏中便說: “我以為您是專門管著記錄圣上詩文的,所以老夫就不再默記了。現在事已至此,如何是好?”梁瑤峰非常慚愧,無言作答。于敏中又說:“待老夫試著為您好好回憶一下吧。”于敏中默默地坐在一小房間里仔細回想,用了不長時間即靠記憶全部寫出,全篇錯了的只有一兩個字。梁瑤峰由此更加尊敬、佩服于敏中了。后來于敏中能夠長期得到皇帝的寵信,在軍機處主事近20年,而沒有人敢在皇帝面前抨擊他的劣跡,原因就在這里。
于敏中的兒子于齊賢,參加鄉試未被取錄為舉人。皇帝便下詔書,以于敏中在朝中任職已有很長時間,并僅有這一個兒子且已經成年為理由,特別施恩使于齊賢按照尚書品級官員的蔭庇出來做官; 又因為于敏中的元配夫人在此以前已經去世,特封其妾張氏為“淑人”。乾隆三十三年,再加封于敏中為太子太保。乾隆三十六年,又晉升他為協辦大學士。
乾隆三十八年,于敏中被晉升為文華殿大學士,仍然兼任戶部尚書。此時正趕上皇帝下詔書征集散遺各處的古籍文字,安徽學政朱筠上疏請求開史局尋求《永樂大典》中收錄的古書部分。大學士劉統勛認為這不是當前的時政要務,想讓朝廷廢止朱筠的建議。于敏中則認為朱筠的建議很好,積極支持朱筠,與劉統勛據理力爭。乾隆皇帝采納了于敏中、朱筠的意見,詔令特開“四庫全書館”,組織全國著名學者360人,合力完成這一宏偉工程,任命于敏中為正總裁,主管此事,并讓他兼任國史館、三通館的正總裁。于敏中多次主持了在京師舉辦的會試,被任命為上書房總師傅,并兼任翰林院掌院學士。
于敏中做軍機大臣時間較長,因此,結交的京城外面的各級官吏頗多,經常與他們互通消息。乾隆三十九年,宮內太監高云從泄漏了皇帝在道府記載上親筆批示的機密,皇帝下令朝中有關大臣對高云從仔細訊問,嚴加查辦。高云從供說于敏中曾向他詢問朱批道府記載的事。因過去高云從家強買土地時,引起了一場官司,曾經求于敏中找府尹蔣賜棨疏通,幫助打贏了官司,因此,于敏中的要求得到了滿足。乾隆皇帝立即召來于敏中,當面責問他。于敏中誠惶誠恐,自責認罪。乾隆皇帝即命下詔書嚴詞譴責于敏中: “朝廷內的諸大臣與宮內太監有來往,一旦牽扯到私事,應當立即如實上奏。朕對此種做法表示贊賞,并會主持公道,一定重治謀私者的罪責。怎么能轉而追究上奏者的責任呢?于敏中跟隨朕左右已經有許多年了,難道還不知道朕具有克制、忍耐的寬廣胸懷嗎?上奏于朕的事,朕不會泄漏給他人。于敏中每日承蒙朕召諸事應對,朕什么話不能對他說呢?為什么他卻轉向宮內太監去探聽詢問有關的消息?自從四川用兵(指乾隆十三年以后,四川大金川與小金川屢起叛亂的戰事)以來,于敏中秉承朕旨辦事果斷辛勞。等大功告成,朕欲像對待張廷玉(雍正、乾隆兩朝備受恩寵,加“太保”銜,為官50多年)那樣對待他,封給他世襲的爵位。現在,大局即將定下,于敏中卻出了這樣大的錯事,真是他的福分運氣有限啊,不該得到朕進一步的深恩。難道他就不痛心疾首、慚愧后悔嗎?朕念他過去的辛勞免究其罪,但必須嚴加行政處分。”經部議決定革除于敏中的職務,乾隆皇帝下詔對他從寬處理,使其繼續留任。高云從卻因泄密被砍了頭。乾隆四十一年,金川之亂被平定,乾隆皇帝下詔書嘉獎于敏中的功勞,認為其過失可以原諒,仍把他列為重要功臣,賞給“一等輕車都尉”的爵位,子孫世襲不變。乾隆一朝,于敏中作為漢族官員在軍機處的首席大臣,執政最久,深得皇帝垂愛、恩典。輔政大臣不是因為戰功而獲得賞賜世襲爵位的,在60多年間,除了張廷玉,只有于敏中一人。
乾隆四十四年,于敏中患了比較嚴重的哮喘病,乾隆皇帝親派御醫前來探視診病,并賜予其人參。但終于不治去世,享年65歲。乾隆皇帝立即下詔對于敏中的家屬好言撫慰并厚加賞賜,令將于敏中的葬禮和祭祀儀式按朝廷有關規定辦理,并把于敏中的牌位放入“賢良祠”享受祭祀,上謚號“文襄”。
關于于敏中的死,還有另一種說法,認為于敏中是死于非命。傳說他在晚年偶然得了一場小病,便向皇帝請幾天假居家休息。皇帝賜給他一條陀羅經被,于敏中悟出了其中的旨意,當即飲鴆而死。關于賞賜陀羅經被的事,據說是實錄。陀羅經被做為賞賜官員之物,是死于京城的一二品高官都可享受的待遇,前例不勝枚舉,并不是特殊的恩寵。以于敏中所受皇帝寵愛恩惠之大,根本用不著考慮死后得不到陀羅經被賞賜的事。但在他沒死的時候就先予賞賜,意思也就是讓他快些死去。此中也許另有不好公開的隱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于敏中的殺身之禍也是咎由自取,因為在他權勢顯赫時,確曾做過一些不利朝廷、招致皇帝惱怒的事。當然,此說不見于正史,可疑之處甚多,錄在此處權做參考。
二、死后受到查處
于敏中既死,他的兒子于齊賢已先于他而去世,所以,由其孫子于德裕繼承“一等輕車都尉”的爵位,按這一品級出來做官,并作為于家的傳人,主持于家的一切事務。而于敏中的從侄(即其堂兄弟的兒子)于時和卻擅自攜帶于敏中的全部遺產回了原籍金壇縣。為奪回遺產,于德裕把于時和告到了官府。江蘇巡撫吳壇審理這起遺產糾紛案,判定于時和犯了侵吞他人遺產罪,將其充軍發配到伊犁; 把于時和侵吞的財產中的3萬兩白銀還給于德裕,剩余的大部分則作為治理金壇河道的費用。
蘇松督糧道章攀曾為討好于敏中,私自動用公款為于家營造花園,后來被朝廷察覺,章攀被剝奪了職務。另外還查出于敏中外出公務時,總是受到地方官吏的巴結逢迎和財物獻納。因為他已經去世,所以朝廷不再予以追究。接著,浙江巡撫王亶望貪污的事情敗露了,朝廷追究其罪責,又牽扯到于敏中。由于于敏中在朝中任顯官多年,僅在軍機處就有近20年的時間,其間他交結內侍,廣收地方官員的賄賂,貪占了許多國家資財,其劣跡逐漸顯露出來。鑒于此,乾隆五十一年,皇帝下詔書: “朕閑暇詠物,見到明代嘉靖年間的器皿,由此想到當時嚴嵩一手遮天,以致使國勢一天天衰敗下去,朝中推行的多是弊政,搞得烏煙瘴氣。把《嚴嵩傳》取來一看,見其賄賂公行,生殺予奪,潛竊權柄,實為前代明朝奸佞的罪魁禍首。本大清朝家法相承,綱紀整肅,太阿(古寶劍名,此處指國家權柄——引者注)從不下移,因此,從未出現大臣專權的事。原任大學士于敏中因為被任用的時間較長,朕對他的恩惠垂愛優厚一些,致使一些見識短、沒出息之輩,想依附他; 而于敏中也以權勢招引他們,暗地里收受他們行賄的大量財物。那時,軍機大臣中缺乏老成持重、處事干練的人,福康安經驗不足,還沒有必要的經歷和磨煉,這才使于敏中聲名、權力略微大了一點兒。但說到底也不過是值班聽詔、承旨辦事,其權力不僅不能與前朝的嚴嵩相比,就是本朝康熙年間的明珠、徐乾學、高士奇等人,他也比不了。而且,朕對他的恩寵、眷愛也不如對鄂爾泰、張廷玉。他怎么敢在朕面前搬弄口舌、作威作福、混淆是非呢?朕因為他為朝廷盡力已有多年,因此,在他死后仍格外加恩善處后事,準許他進入賢良祠享受祭祀。但到乾隆四十六年,甘肅捐錢買官而錢款大部分落入貪官手中的事情敗露,王亶望等人又貪賄瀆職,罪責難逃。回憶起在這事之前大臣舒赫德曾經上奏請求停止捐錢買官的做法,于敏中卻極力陳說準許甘肅捐錢買官的好處,一來可以免去朝廷對其撥經費及押運這些經費帶來的麻煩,二來也可使民間買賣米糧的商販得利,一舉兩得,所以獲得了朕的批準。豈知甘肅總督勒爾謹被王亶望愚弄,二人串通一氣,捏造災情,冒領賑濟款項貪污自肥,使平民百姓遭殃。若不是于敏中在朝中為他們撐腰,勒爾謹怎么敢貿然上報‘災情’請求賑濟? 王亶望怎么敢一意孤行、肆無忌憚呢?于敏中家擁有極多的財產,一定是王亶望等人賄求的酬謝。假如于敏中還活著,朕一定對他嚴加懲治。現在,不把他的兒孫治罪,已經屬于從寬發落了。但賢良祠乃是國家勉勵、褒獎具有高尚品質的人的嚴肅、莊重場所,怎么能讓處事不慎、品行不端的人濫竽充數列名其中呢?朕早就有這種想法,又因翻看了《嚴蒿傳》,觸動了朕引此事以為后人鑒戒的念頭。否則,缺少見識的人恐怕要以重用嚴嵩的明武宗與朕相提并論了,這是朕所不能接受的。因此,決定把于敏中撤出賢良祠,昭示天下以警效尤。”而與于敏中串通賄賂貪污、欺蒙朝廷的王亶望、勒爾謹二人,則被立即處死了。
乾隆六十年,國史館進呈《于敏中列傳》,乾隆皇帝為此下詔說: “于敏中在朝中掌管機要,卻不加檢點約束,既在內與太監串通,又在外同各省官吏勾結攀附、營私舞弊。即使單就這兩條來說,也實屬辜負圣恩,不是作為大臣所應有的行為。假使仍然令其后代繼承世襲職務,何以顯示對他的懲戒呢?其孫子于德裕已提升為直隸知府,已經屬于格外的施恩,其所承襲的輕車都尉世職著即撤銷,以此為鑒,做為臣子營私瀆職的一種懲戒。”這樣,于敏中在死后的幾年里,便因劣跡的敗露,先被撤出賢良祠,繼而子孫又被剝奪了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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