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云文化·滇云風俗·家庭婚姻
(1) 漢族婚俗
移民促進了中原農(nóng)耕文化與南方山地少數(shù)民族游耕文化的交融。云南自秦漢開始,伴隨著中央王朝對西南夷的開發(fā),就有大批漢族移民進入西南地區(qū),南詔時更有大量遠征軍隊留居洱海。但這一時期的文化交融是一個雙向過程,一方面云南游耕民族的“漢化”程度日益加深,另一方面移居云南的漢族也出現(xiàn)“夷化”現(xiàn)象,最后完全融合進當?shù)孛褡逯小V钡矫鞔嗟臐h族移居云南,才改變了這一現(xiàn)象。史書載:明太祖朱元璋派傅友德等率三十萬大軍征云南,部分留駐屯田。其后沐英又“攜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萬入滇”屯田,沐春又“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萬”入云南(以上數(shù)字當有夸大),自此漢族成為云南的主體民族,少數(shù)民族成了真正的少數(shù)民族。隨著大批漢族移居落籍云南,他們將中原的農(nóng)業(yè)文化移植入西南地區(qū),漢文化的一整套婚姻禮俗和家庭倫理道德也就成為滇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直到民國年間,由于地理環(huán)境造成的滇云文化的蔽塞性和封閉性,云南漢族中還保留著讓旅行者驚嘆不已的婚姻禮俗中的所謂“漢俗古禮”。在隴川縣戶撒鄉(xiāng)一部分稱為“舊漢人”(自稱“大包頭”)的漢族中,至今婚嫁仍遵行六禮,形成滇云行為文化的一大特色。
云南漢族婚俗遵循以下六項。第一,相人家。婚姻由父母或族中長輩主持,無論男女,一到十六七歲,父母便要為他(她)們擇媳相婿。其選擇標準雖然各地稍有差異,但大體上不外以下各條:門第相當;財產(chǎn)相當;宗教相同;家庭無壞名聲;男女八字不相沖克。以上五條中,最后一條最為重要。第二,下定。下定禮亦叫拿八字。日期選定后,男方請兩個作媒者將男孩的生年月日時寫在紅金帖上,準備一些衣料、果子、喜餅、茶鹽、豬羊及金器四五件,請來吹鼓手,送往女家。女方將金器收下,食物約收大半,衣料隨意略收,然后回送鞋帽筆墨書籍等物,并將女孩生年月日時同樣寫在紅帖上,讓男方保存。這一天,男女兩家都要將直系親友請來,擺席款待。此后婚姻就完全有效。如果男女雙方無故向別家議婚,對方可起而干涉,甚至有因此而打官司的。第三,過禮。過禮又叫鞭豬,于結(jié)婚前一天舉行。其情形大略與下定相同,差異僅在于是由女家送往男家,并且禮物中還須齊備全堂木器及日用大小零星細物。有的人家為節(jié)省起見,亦可將下定與過禮合并舉行,雙方先將八字寫出(俗稱“草八字”),到結(jié)婚前一天一并交換,稱為“兩場谷子一場打”。因為下定禮是由于雙方說成后,或因男女年齡不足,或因結(jié)婚的物件一時準備不足,所以先下定禮,作為預約,預約之后,三五月內(nèi)就可結(jié)婚。第四,親迎。結(jié)婚前幾天就將請?zhí)炙偷礁饔H友處。男方須由新郎親送,女方則由新娘的哥弟邀請。接到請?zhí)螅H友須立即準備喜幛、喜聯(lián)、金錢等禮物,女方則只能送衣飾,叫做添箱禮。到了喜期,婦女親友多早起乘轎前往,轎錢照例由主家開發(fā)。賓客到齊后,新郎按照擇定的時刻乘轎前往女家迎接。沿途鼓樂喧天,前面有人打著掌扇、日照等執(zhí)事。到了女方家,有人照例攔門阻止,直到男方將門包遞入,才開門放進。又有的地方是由新郎的母親親自去迎接,到女家后,一擁而入,婆婆坐在廳堂中的一把椅子上,新娘出來跪下,穿上鳳冠霞帔,蓋上紅喜帕,由她的哥哥抱入轎內(nèi)。新娘照例要哭泣,到男家后,于門外大放爆竹,牽親的二女客將新娘送入新房。一對新人坐在床上,由一個福壽雙全的老人撒帳,將松子、瓜子、蓮子、白果子、棗子撒向四方,口里說著吉祥的語言。然后由一位福壽雙全的老婆婆抬來面條,新郎先吃,新娘后吃,叫做長壽面,有的又是用酒,稱為交杯盞。之后舉行拜堂禮,先天地,后祖宗,再拜外客親戚,稱為認親,受拜之親友須給以紅包。晚上,照例要舉行鬧房,親友伙伴們歡聲笑語,滿意而歸。另外,在新房內(nèi),還需點上子孫燈,放在新人床下;點上通宵燭,放在床的兩邊,一個代表新郎,一個代表新娘。如果兩只喜燭同時熄滅,就為新郎新娘白頭到老的喜兆。第五,回門。喜期過后第三天,新郎新娘早早乘轎回到女家,稱為回門。早飯后,新人出去遍拜女方親友,以使新郎與女家親友會面,受拜者也要給以禮物或紅包。晚飯后,新人必須在日落前返回男家,俗稱所謂“帶太陽”。第六,滿月。新人回門后,新娘不得任意歸家。到結(jié)婚滿三十天后,女家必派人來接。新娘回家后,住十天八天不等,然后由新郎接回,自此婚禮完全結(jié)束。
以上為云南漢族婚禮的普遍情形,各地又略有差異。到近代,由于社會文化變遷的影響,城鎮(zhèn)有不少漢族仿效西方,行文明結(jié)婚。到了今天,則全省城鎮(zhèn)漢族多行新式婚禮,在廣大農(nóng)村,其儀式雖有簡化,但婚嫁行六禮的習俗還完全保存。
(2) 永寧納西族的阿注婚
永寧納西族即文獻上所稱之摩梭人,由于歷史原因及地理環(huán)境的關(guān)系,直到本世紀50年代前后仍處于封建領(lǐng)主制度下屬于母權(quán)制的母系家庭,保留著濃厚的母系氏族遺俗。這種家庭摩梭人稱為“衣社”,是一個獨立的生產(chǎn)、消費和負擔封建勞役及貢賦的單位,一般包括二至四代成員,平均人口為七八人,最多二十余人。主要包括祖母們及其兄弟們(舅祖父們)、母親們及其兄弟們(舅父們)、姐妹們及其兄弟們。衣社的世襲按母系計算,財產(chǎn)按母系繼承,婦女在社會上有較高的地位,家長通常由年長或有能力的婦女擔任。當衣社沒有女繼承人時,為了使母系家庭能夠延續(xù)下去,多采取過繼養(yǎng)女的方式續(xù)嗣。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能夠長期延續(xù)下來,保留到近代,與他們實行的婚姻制度有密切的關(guān)系,即摩梭人的婚姻是與其母系家庭相輔相承的。其親族成員的婚姻生活,采取女方居住的走訪婚形式,屬于母系遺俗的初期對偶婚。建立婚姻關(guān)系的男女雙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屬兩個家庭,處于不同的經(jīng)濟單位,彼此間不稱夫妻而叫阿注。阿注又譯阿肖,原系普米族語,意思是“朋友”,建立阿注關(guān)系的男女通常是男子夜間到女子家里住宿,次日清晨返回母家勞動、生活。路途遠的,男子可在女子家里偶居幾天,然后返回母家。偶居期間,除互贈禮物外,經(jīng)濟上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所生子女也屬于女方,男子沒有撫養(yǎng)教育的責任。當摩梭少年到了十三歲(也有在九歲的)時,就要舉行成年儀式,時間一般在春節(jié)。儀式以衣社為單位舉行,少女在母親的幫助下脫掉原有服裝,換上成年人穿的上衣和裙子,然后拜謝祖先、灶神和親友,男孩子則在舅舅的主持下穿上成年人的上衣和褲子,向社會表明他們已經(jīng)有了結(jié)交阿注的權(quán)力。此后,女子就從正房搬到客房獨住,男女雙方只要愿意,就可以結(jié)為阿注,時間可長可短,一旦一方不愿意就可以解除關(guān)系。摩梭人除屬同一母系血統(tǒng)的成員原則上禁止通婚外,阿注間不受任何限制,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幾個阿注,平均每人一生結(jié)交阿注六七人,也有多達幾十人到百余人的。但大部分人在一定時間內(nèi)均有一個較穩(wěn)定的長期阿注,又有一至兩個短期或臨時的阿注。到了元代,永寧納西族地區(qū)建立了土司制度,摩梭人受到外來漢文化及藏族文化的影響。明中葉以后,部分母系家庭發(fā)生了一些變化,摩梭男子的地位有所提高,“婚娶始于司沛(土司)之家”,有些男子開始改變原來的婚姻習俗,娶妻到家,摩梭人的社會中開始出現(xiàn)了阿注同居的對偶婚,少數(shù)父系家庭及既有男子娶妻又有女子不嫁的母系父系并存的雙系家庭。在某些與先進民族毗鄰的村落中,還出現(xiàn)了一夫一妻制的現(xiàn)象。到1956年民主改革前,永寧納西族中心地區(qū)實行阿注走訪婚的約占總成年人數(shù)的73.4%,實行阿注自愿同居的約占10.5%,正式結(jié)婚的約占9.6%,摩梭人的婚俗處于一種緩慢的變遷之中。
(3) 白族婚俗
白族是云南少數(shù)民族中受漢文化影響最深的民族。因此,作為其行為文化表現(xiàn)之一的婚俗既具漢文化的特點,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戀愛 白族青年的戀愛活動比較自由,他們通常利用勞動、趕集、節(jié)日活動及趕廟會的機會談情說愛,通過山歌試探對方,抒發(fā)感情,尋覓自己的意中人。
訂婚 白族把訂婚叫做“發(fā)紅帖”、“送水禮”。過去白族青年雖然戀愛自由,但婚姻全由父母包辦,行“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甚至指腹為婚,今天則有男女青年自由戀愛后再由父母主持訂婚的。其訂婚儀式較為簡單,先由男方托媒人要來女方的生辰八字,同時送給女家兩瓶酒、兩包茶、四盒糖、兩塊布。若雙方八字不相沖克,女家也同意,便將女方生辰八字寫在紅紙柬帖上,交男方收執(zhí),作為婚約的憑證。白族訂婚后,可以解除婚約,但主動方要受到輿論的譴責。若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退還水禮,若女方提出退婚,則必須退還水禮。
提親 白族一般實行一夫一妻制,其婚姻有三種形式:嫁女,招姑爺,“卷帳回門”。上門女婿結(jié)婚時要改名換姓,婚后有繼承權(quán)和贍養(yǎng)女方父母的責任。如果女方是長女,下面兄弟較小,就在婚后七日偕丈夫攜帶被子、帳子回娘家居住,負擔贍養(yǎng)老人、照顧幼弟的責任,直到小兄弟長大成婚,才回到男家居住。白族有早婚的習慣,雙方訂婚后,在結(jié)婚前一年,男方必須托媒人到女家求親,給女方以準備妝奩的時間,除制備各色粗細領(lǐng)掛、全部鋪陳帳蓋外,單鞋子一件就要做數(shù)十雙到上百雙,以備結(jié)婚時送公婆、弟妹、哥嫂、子侄等為見面禮及婚后自穿。
婚禮 過去白族的婚禮一般是四天。第一天搭彩棚,迎喜神,晚上賀新人。屆時新郎要拜“喜匾”,由家長取字、號為喜名,婚后通用。賀新娘則全村小姐妹與新娘坐在彩棚下,青松鋪地,紅燭高照,吃著糖果、蜜餞,恭賀新娘。第二天迎親。新郎坐轎前往女家,迎親的及伴郎十數(shù)人,加上騎馬“押禮”的小孩十多人及到女方會親的至親至戚,沿途浩浩蕩蕩。到女家后,則大門緊閉,要等嗩吶聲三起三歇表明誠意,才開門迎入,設(shè)席款待,新郎則上坐,設(shè)獨席招待。紅日西下,經(jīng)媒人再三催請,新娘才哭著由兄長抱上轎,蓋上“開臉紅”,新郎則由女方父輩敬上馬杯,并在其左手膀上扎一朵錦紅大花“蔫花紅”。到男家后,門前早擺下牲醴一套,有斗、尺、秤、剪、香、臘、紙、燭之類,由端公仗劍執(zhí)法,退去車馬,將新人擁入洞房。是時村中常年多病的人便可乘鬧伸手在新娘身上、手上、腿上亂掐,以粘喜氣,解除病痛。新人入洞房后,避去別人,由媒人主持喝交杯酒,然后出房待客。晚上還要舉行鬧新房,俗話說:“新娘房中無大小”,盡可以隨便。第三天回門。新娘清晨早起,在別人幫助下“收頭”,將頭發(fā)梳成高高的髻,作為成人的標志。然后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屆時新郎手拿錦花一朵,到新娘家去謝花紅,男方至親至戚也一起去做會親客,女家設(shè)席款待。第四天酬客,拆彩棚,招待幫忙的客人。
另外,白族婚俗中還有一些規(guī)定:如丈夫死后,婦女一般不得改嫁,否則要受到社會的歧視和非議。少數(shù)能改嫁的,婦女要失去對前夫財產(chǎn)的享用權(quán),同時再嫁的聘禮、聘金亦歸前夫家庭所得。在云龍山區(qū)白族還保留著“轉(zhuǎn)房”的習俗,兄死后,嫂轉(zhuǎn)嫁弟弟,稱為“叔就嫂”;麗江白族則基于“長兄為父,長嫂為母”的觀念,只能是弟媳轉(zhuǎn)房給哥哥,嫂嫂不能轉(zhuǎn)房給弟弟。
(4) 傣族婚俗
由于地理位置的關(guān)系,傣族在文化上更多地受到南傳小乘佛教的影響,其社會經(jīng)濟形態(tài)到本世紀50年代前倘處于封建領(lǐng)主制階段,社會生活中還殘留著濃厚的母權(quán)制遺風,婦女地位較高。因此,作為其民族行為文化表現(xiàn)的婚俗既普遍保有母權(quán)制下的“從妻居”習俗,而且其婚姻禮俗中又較多地滲入了南傳佛教文化的影響。
從妻居又稱妻方居住婚,是母系氏族制繁榮時期流行的一種婚姻居住形式。它是隨著婦女地位的提高由望門居住婚演變而來,男子從過去走訪女子的偶居生活改為遷往妻方氏族公社居住,雙方共同生活在一個共產(chǎn)制的經(jīng)濟單位中。從妻居只是男女雙方暫時的結(jié)合,夫妻并未組成獨立的經(jīng)濟單位,其結(jié)合和離異都是非常容易的。云南傣族社會中長期存在著從妻居的習慣,當男方請人到女方家說親時,女家父母就和媒人議定從妻居的時間,一般是婚后先在女家住三年,再回男家住三年,如此往返,稱為“三比拜,三比馬”(三年去,三年來)。有的地方從妻居的時間長達十四年、十八年不等,直到他們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才算定居。從妻居期間,男方父母根據(jù)家庭經(jīng)濟情況,適當分給兒子農(nóng)具、牲畜、種子等帶往女家,夫妻可以在家庭之外種植自己的少量田地、蔬菜,飼養(yǎng)家禽,甚至經(jīng)商,以積累自己的財產(chǎn),為他們建立小家庭打下經(jīng)濟基礎(chǔ)。當條件成熟后,雙方父母分給他們一部分耕畜、農(nóng)具,村寨分給他們份地,協(xié)助他們蓋好房屋,于是一個個體家庭建立了,夫妻雙方組成了獨立的經(jīng)濟單位。
傣族的婚俗還受到南傳佛教文化的影響。戀愛 傣族青年的戀愛比較自由,但在時間上受到小乘佛教傳統(tǒng)宗教節(jié)日的約束。每年的傣歷九月十五日(約當夏歷七月中旬)為“關(guān)門節(jié)”,以后的三個月為小乘佛教的安居齋戒期,這期間青年男女一般不得談戀愛或結(jié)婚,直到傣歷十二月十五日(約當夏歷九月中旬“開門節(jié)”后,這種限制才予取消。他們談戀愛的方式別有情趣,一是對歌。當夜幕降臨,姑娘們?nèi)宄扇涸谕ピ喝计痼艋穑鸺徿嚰従€,小伙子們便吹著竹笛,拉著弦琴,來到紡車旁,唱歌試探。姑娘若有意,便將小凳遞給他坐下,唱歌回答。雙方情投意合后,便坐在一起,共披小伙子的毯子。二是丟花包。每年的潑水節(jié)期間,姑娘們帶上精心制作的花包來到場地,與小伙子們排成兩排,相距二三十米,互擲花包為戲。開始時似乎毫無目地,到了一定時候,就開始細心物色對象,將花包擲給中意的小伙子,若對方接不著,便要互贈禮物。這樣你來我往,雙方心意相通后,女方將花包高高拋起,男方假裝接不著,兩人趁機愉快地離開場地傾訴衷腸。三是買雞。趕街天姑娘將燉好的雞肉拿到市場出售,有意的小伙子便會去買,若姑娘不中意,她會加倍地要價,如果碰上她喜歡的人,便會慷慨贈送。雙方經(jīng)過交談后,情投意合,便雙雙離開。
說親 戀愛成熟后,男方請媒人到女家說親。往返兩次后,如果女方父母和家庭都同意,媒人就通知男方準備糖、成雙的芭蕉、檳椰、煙草、酒等禮物訂親,雙方商訂成婚的日期和從妻居的時間。在求婚的過程中,如果女方父母或族中長老不同意,傣族社會中還存在著“搶婚”或“偷姑娘”的習俗。搶婚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或妻方居住向夫方居住過渡時期的婚俗殘余。相愛的男女青年事先約好時間、地點和暗號,男方請來親朋好友,手持武器,身帶銅錢埋伏于路旁。女方借故走向約定的地點,一聲暗號,姑娘立即被“搶”走。此時姑娘高聲呼救,家人和鄰里立即追趕,搶婚者邊跑邊撒銅錢,追趕者忙于撿錢,搶婚順利結(jié)束。男家馬上請人去說親,女家迫于事實,不得不同意。偷姑娘也是事先約定的,姑娘暗自收拾好衣物,小伙子乘夜深人靜,按時來到女家樓下,一聲暗號,男女雙雙離去。天亮后,男方提上禮品前去賠情,女方父母慍怒之后,只好同意,擇日完婚。
婚儀 由于“從妻居”,傣族婚禮大都先在女方家舉行。婚禮開始前,新人先要到佛寺拜佛,祈求吉祥幸福,白頭偕老。婚禮開始后,要請和尚念經(jīng),并由和尚將彩色絲線分別束在新人的手腕上,表示祝福。和尚退席后,新人坐在婚禮桌前,接受老人的祝福和來賓的祝賀。老人一念完祝詞,新人爭著去搶泡在酒盅中的檳榔葉,傣族習慣上認為誰先搶到誰就會在未來的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接著是拴線儀式,新郎新娘以男左女右的位置跪下,老人用白色長線從男的左肩圍到女的右肩,然后來賓拴線,男方親戚先新娘后新郎、女方親戚先新郎后新娘,男女雙方的心通過白色的長線拴在一起了。拴線結(jié)束后,就開始款待賓客,新郎新娘向客人殷勤敬酒,民間歌手“贊哈”在一邊演唱,人們不時暴發(fā)出叫好聲,并舉杯祝福。贊哈演唱之后,主人和賓客來到庭院或廣場,圍成一圈跳起歡快的舞蹈,人們?nèi)绨V如醉,通宵達旦。第二天天亮前,新郎回到自己家,晚上再到妻家。第三天,男方母親挑著涼米粉到女家認親。第五天新郎新娘挑著涼米粉來男家,由新郎的母親陪著新娘認男家的親友,親友贈送禮物,整個婚儀到此結(jié)束。
(5) 景頗族的姑爺種和丈人種
景頗族在本世紀50年代以前還處在農(nóng)村公社趨于解體并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階段,保留了較多的原始公社制殘余,階級分化已經(jīng)產(chǎn)生,氏族酋長制演變?yōu)樯焦僦啤K麄兙幼≡诤0?500~2000米的亞熱帶山區(qū),雨量充沛,土質(zhì)肥沃,從事刀耕火種和水田農(nóng)業(yè)。景頗族文化是與上述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形態(tài)相適應的,其行為文化表現(xiàn)的婚姻習慣較有特色。作為原始社會氏族外婚制殘余,他們的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遵循傳統(tǒng)的單向姑舅表優(yōu)先婚原則,出現(xiàn)了所謂“姑爺種和丈人種”的稱謂。
按景頗族的習慣,姑母的兒子必須娶舅父的女兒,而姑家的女兒卻不能嫁給舅家的兒子,姑家稱為姑爺種,景頗語叫“達瑪”,舅家稱為丈人種,景頗語叫“梅龍”,世代相襲。這樣,凡屬姑爺種姓氏各家的男子,可以娶丈人種姓氏任何一家的女子為妻,反之則被禁止,景頗族稱此為“血不倒流”,相互間形成兩個固定的通婚集團。而舅家的兒子又去娶其舅家的女兒,三個姓氏建立了固定的通婚集團,形成甲姓氏與乙姓氏、乙姓氏與丙姓氏,而丙姓氏又與甲姓氏通婚的循環(huán)婚姻關(guān)系。與上述“姑爺種和丈人種”的通婚規(guī)例相適應,景頗族在親屬稱謂上又有自己獨特的習俗,保留了若干準普那路亞婚的殘余。他們的母方諸姐妹同稱“母”,父方諸兄弟同稱“父”,舅父和岳父、舅母和岳母、公公和姑父、婆婆與姑母間的稱呼相同,禁止姨表間的通婚。
景頗族男女青年戀愛自由,雙方通過情歌對唱進行交往。但對唱前須小心翼翼地互問家譜,以確定對方的姓氏。他們在公房中談情說愛,唱歌跳舞,戀愛成熟后,就舉行婚禮,請歌手(齋瓦或董薩)來唱歌、祝福,婚后女子不落夫家。進入階級社會后,實行山官制的景頗族推行等級內(nèi)婚制,民間包辦婚姻、買賣婚姻開始出現(xiàn),社會上盛行轉(zhuǎn)房婚和妻死續(xù)妻妹的習俗。近百年來,由于外來文化和周圍民族的影響,景頗族社會文化發(fā)生了變化,少數(shù)人打破傳統(tǒng)婚例,丈人種姓氏的男子娶姑爺種姓氏的女子為妻的現(xiàn)象已有出現(xiàn)。
(6) 連名制
連名制是原始氏族社會時期的一種命名制度,主要分為兩類:一是母女連名制。母女連名制即母名與女兒名相連的命名制度,它產(chǎn)生于母系氏族制的繁榮時期,是由于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對偶家庭的出現(xiàn),子女血統(tǒng)以母系的世系計算而出現(xiàn)的。作為原始母系家庭特征的殘余,母女連名制到本世紀五十年代以前還流行于云南西雙版納的布朗山區(qū),另外獨龍族、高山族中也有這種制度的殘余。布朗族沒有姓,男女名字之前分別冠以“巖(艾)”、“玉(依)”以示性別區(qū)別,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請家族中老人代為取名,然后將其母親的名字連在后面,加上性別稱謂,就是孩子的正式名字。如名玉南壩的母親生了女兒,老人為其取名“甩”,則她女兒的名字就叫“玉甩南”。如果出現(xiàn)名字相同的現(xiàn)象,就在母名之后再加上外祖母名。獨龍族則是在本人名之前、家族名和父名之后連上母親名字。凡實行母女連名的民族,也實行母子連名,其連法與母女連名相同。二是父子連名制。父子連名制是父系制度下父名與子名世代相連的一種命名制度,它產(chǎn)生于母系氏族解體、父系氏族確立時期,由于世系按母系計算改為按父系計算,父子連名可以確保父系血統(tǒng)按直系血親承遞,并可區(qū)分直系血親與非直系的遠親。加之私有財產(chǎn)出現(xiàn)后,父子連名可以使父系直系親屬特別是直系子孫享有財產(chǎn)繼承權(quán)。因此,父子連名制既保存在早已進入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還未完全確立,階級分化還不十分明顯的民族里。到本世紀五十年代以前,云南的彝、哈尼、景頗、基諾、獨龍、怒、佤等民族中都保留著這一習俗的殘余。父子連名制有三種方式,①正推順連法,即從父名連到子名,如四川涼山彝族古候家:古侯——古侯海子——海子黑得——黑得木瓦……;云南盞西景頗族格老家:毛磨隴——磨隴拱——拱麻薄——薄斯作……。②逆推反連法,即從子名反連到父名,如西盟佤族的永歐家:散比里——比里松——松薩——薩外特……,此處散為曾孫名,薩為本人名。③冠姓連名法,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冠上姓氏。如大理國時期的三個國王段智祥——段祥興——段興智。父子連名制的社會功能在于容易背誦記憶,便于口耳相傳,以鞏固父系血緣聯(lián)系、內(nèi)部團結(jié)以及財產(chǎn)繼承。有的民族父子連名長達五六十代,有的僅有兩三代。在實際生活中,由于名字相同的較多,有些民族又在父名、本名之前或本名、父名之后加上祖父名,有的加上家族名或部落名。互相稱謂時,一般只叫本人名,如果連叫父名或祖父名,是極不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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