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雅風范—禮儀制度·雅是人類文明的本質(zhì)
儒家講雅,不是追求淺薄浮華的形式,而是有它獨到的深刻認識。這個認識就是認為人類區(qū)分于動物、禽獸之處,就在于人類懂得禮義規(guī)范,或者說人類文明的本質(zhì)就體現(xiàn)在遵循禮義規(guī)范之上。
儒家典籍多次強調(diào)人類的文明本質(zhì)。《荀子·王制》云:“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荀子在這里將宇宙萬物區(qū)分為水火、草木、禽獸、人類四個等級,這四個等級呈現(xiàn)出逐層遞進的形式,而人類是處于最高層次。人類的高級就體現(xiàn)在它不僅具備氣息、生命和知覺,而且表現(xiàn)在懂得禮義。所以,禮義在這里成為區(qū)分人類與禽獸及其它事物的一個標志,而禮義正是儒雅的核心內(nèi)容。《禮記·曲禮上》說:“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 是故圣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于禽獸。”這里進一步指出人類不同于禽獸之處就在于禮義。儒家這個認識,揭示了人類的文明本質(zhì)。按照這種認識,人類要使自己告別動物界而得到更大的發(fā)展,就應(yīng)當通過遵循禮義來使自己完善。由此而不斷地提高人類的文明水平,而儒雅風范就是人類文明的一種外在表現(xiàn)。
儒家以禮義作為區(qū)分人類與禽獸的標準,其中有著多方面的原因。
夷夏之辨
首先,夷夏之辨為儒家區(qū)分人類與禽獸提供了依據(jù)。上古三代時期,華夏民族多建都于黃河南北,四方分別是西戎、北狄、南蠻、東夷,華夏相對于四夷而稱中國。《詩經(jīng)·大雅·民勞》云:“惠此中國,以綏四方。”將中國與四夷區(qū)分得非常清楚。《禮記·王制》云:“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發(fā)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發(fā)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不火食,是指東夷南蠻尚未進化到使用火的水平,尚處于茹毛飲血的時代。不粒食,是指西戎北狄之地不生五谷,人民僅靠食禽獸之肉而生存。而所謂被發(fā)文身、雕題交趾、被發(fā)衣皮、衣羽毛穴居云云,也都是指這些蠻夷民族尚處于野蠻落后的時代,文明進化程度極低。從字形上看,“蠻”字從“蟲”,“狄”字從“犬”,這也是指蠻夷民族沒有脫離動物界。夷夏之辨不僅體現(xiàn)在地理位置方面,更重要的是表現(xiàn)在文化的高低之上,這就是視其是否重視禮義文化。《春秋公羊傳·隱公七年》云:“不與夷狄之執(zhí)中國也。”何休注:“中國者,禮義之國也。執(zhí)者,治文也。君子不使無禮義制治有禮義,故絕不言執(zhí)。”又同書昭公二十三年云:“中國亦新夷狄也。”何休注:“中國所以異乎夷狄者,以其能尊尊也。王室亂,莫能救,君臣上下壞敗,亦新有夷狄之行。”何休準確地指出夷夏之辨的標準在于禮義。以禮義為特征的中國文化之所以高于夷狄,就在于禮義在這里是作為衡量人與自然分離的尺度,它標志著人類告別了野蠻的動物界而走向文明。華夏民族號稱禮義之邦并以此為驕傲,這并非夜郎自大而是有著充分的理由。與高度發(fā)展的華夏文化相比,夷狄民族當時尚不了解禮義文化的意義。《史記·匈奴列傳》這樣描述匈奴習俗:“茍利所在,不知禮義。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貴壯健,賤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諱,而無姓字。”這種不顧人倫、不分長幼、欺老賤弱的行為,在華夏民族看來是無異于禽獸的事情。儒家在同落后民族的比較中,看到了華夏文化的優(yōu)越性與先進性,因而以禮義作為文明人的一種標志。
周禮乃文明標志
其次,儒家典籍將人類的發(fā)展與進步視為一個不斷前進的過程,這從《詩經(jīng)·大雅》所載的幾首周民族史詩可以見出。《生民》歌頌后稷發(fā)明農(nóng)業(yè)和潔誠祭祀,農(nóng)業(yè)的發(fā)明是人類進化史上的重大事件,它對于人類脫離動物界意義極為深刻。而后稷用農(nóng)業(yè)豐收的果實祭祀上帝祖宗,則開啟了敬祖的孝道之風,這可以視作是禮義的萌芽。《公劉》歌詠公劉由邰遷豳,使周民族獲得了進一步發(fā)展的條件。《緜》記述古公亶父由豳遷岐,詩的開頭說:“古公亶父,陶復(fù)陶穴,未有家室。”這是說周民族在古公亶父統(tǒng)治的最初時期還是野居穴處,是古公亶父領(lǐng)導(dǎo)周族人民構(gòu)建房屋,從此告別了穴居時代。尤其是周文王運用禮義教化人民,對周民族的發(fā)展意義極大。《緜》的末章寫道:“虞芮質(zhì)厥成,文王蹶厥生。”《毛傳》解釋這兩句詩說:“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質(zhì)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之君,感而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讓,以其所爭田為閑而退。天下聞之,而歸者四十余國。”漢儒以斷虞芮之訟作為文王受命的標志,而文王之所以受命而王,就是因為他在禮義教化上獲得了成功。《毛傳》所描述的周國謙讓之風,正是文明禮儀之邦的表現(xiàn)。從后稷發(fā)明農(nóng)業(yè)到周文王的禮義教化,周民族就是這樣一步一步由原始落后而走向文明。儒家歷來以誦習《詩》、《書》為業(yè),《詩經(jīng)·大雅》中的這些周民族史詩對儒家認識人類的文明本質(zhì),當有極大的幫助。
孔子從周
儒家所繼承的禮義主要是指西周禮樂文化。相傳夏商兩代也曾有一定的禮樂制度,但由于時代久遠史料缺佚,到孔子時代,這位博學的儒學祖師已經(jīng)慨嘆史料不足,杞宋兩國不足以作為夏商兩代禮樂制度的證據(jù)。孔子比較了夏商周三代的禮樂文化,認為周代的禮樂制度超出了夏商而最富文采,因而決定采取周禮作為理想的禮樂制度。儒家一般認為西周禮樂制度成于杰出的政治家周公之手。周公一方面繼承并發(fā)展了周文王禮義教化的做法,另一方面又損益夏商兩代禮樂制度,由此而創(chuàng)建了令后代儒家心往神追的禮樂制度。儒家認為西周禮制代表了人類的最高文明成就,最能體現(xiàn)人類的文明本質(zhì)。因此他們以無比的熱情,宣傳禮義的價值,歌頌人類的文明成就,并用禮義文化來陶冶自己,鑄造禮義化的人格,遵循禮義行為規(guī)范。儒雅風度就是儒家在服膺禮義的過程中形成的。這種古代文明風范的形成,是建立在對人類文明本質(zhì)的深刻認識之上,它有著極為深厚的文化根基。透過儒雅風范,可以看到華夏民族由原始、落后、野蠻而逐步走向文明的艱辛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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