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文化·雪國世界·文化的歷史與歷史文化的形成和發展
藏族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從遠古時代開始,藏族的先民就勞動、生息和繁衍在“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上。從那時起,藏族及其先民在開發和建設青藏高原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發展和壯大。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吐蕃王朝在青藏高原崛起,藏族已發展成為一個擁有幾百萬人口、具有獨特民族風格和燦爛歷史文化的強大民族。
吐蕃王朝的建立,極大地推動了藏族與外界的接觸和交往。在以后漫長的歷史過程中,藏族演變為許多支系,散布于今西藏、新疆、青海、甘肅、四川、云南等地,甚至流入尼泊爾、不丹、印度等國。藏族同國內外許多民族都發生了交往,尤其是在我國西部,在北自甘肅,南到云南的廣大土地上,藏族與漢、羌、彝、納西、白、蒙古、傈僳、普米、怒、獨龍等民族長期互相接觸,雜居交融,結成了密切的關系。特別是唐朝時期,松贊干布與文成公主和親,對藏漢民族關系,以及唐、蕃經濟文化的交流與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具有深遠影響。到了元朝,隨著西藏和其他藏區正式歸入祖國的版圖,結束了藏族地區內部長期分裂的局面,從此,藏族地區與祖國內地的關系更進一步密切,藏族文化更進一步繁榮。
藏族文化的發展和繁榮是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的。吐蕃王朝的建立是藏族歷史上的一次飛躍,也是藏族文化史上的一個重大轉折。吐蕃王朝建立之初,其周圍的唐朝、印度、克什米爾、尼婆羅等國家都已信奉佛教,其生產力也較吐蕃先進。因此,吐蕃贊普一開始就致力于積極學習和吸收周邊先進民族的優秀文化。從松贊干布起,就從印度和中原引進佛教,并派人到唐朝學習歷算、醫學、詩歌、工藝;到印度、尼泊爾學習梵文、音韻學和佛教;到北方和闐及粟特學習法制;到西方大食學習經商等。外來文化的引進和吸收,促進了吐蕃本土文化的不斷發展和創新。本教文化與佛教文化在接觸中,互相斗爭、融合、吸收,滲透,最后一種包容量更大的哲學思想體系的文化脫穎而出,成為藏族社會的主流文化,這就是藏族傳統文化。
藏族傳統文化與藏族文化是兩個不完全相同的概念。藏族傳統文化,是以采用“五明”為分類的結構模式。“五明”又分為“大五明”和“小五明”。“大五明”包括工巧明(即工藝學)、醫方明(醫藥學)、聲明(音韻學)、因明(邏輯學)、內明(佛學);“小五明”包括修辭學、韻律學、辭藻學、戲劇學、星算學。一般認為,大小五明包羅了藏族傳統文化的主要內容。它最終形成體系是在11世紀末。而藏族文化,就不僅僅是藏族傳統文化。有人曾給藏族文化下了這樣一個定義:“藏族文化是以本教文化為基礎,佛教文化為主導,并吸收了一些其他民族文化的文化。”(《藏族文化散論》)藏族社會從吐蕃王朝(公元7世紀始)直到1949年解放前夕,主要處于封建農奴制的社會形態,并且普遍信仰藏傳佛教,佛教“作為藏民族高層次的觀念文化,主宰著這里的一切”。但是,在整個藏族歷史進程中,除了封建農奴制占據主要成分外,還有封建社會的成分、奴隸社會的成分;以及許多原始社會的遺跡,因此,藏族文化存在多側面多層次多風格的內容和形式。藏族社會在普遍信仰佛教的同時,在雪域廣闊的牧區和農區,并沒有放棄本教的基本儀式、基本觀念,他們依然相信灶神、山神的存在,依然用部落議會的形式認定自己的從屬范疇,用部落的習俗法約制自己。“盡管其中的許多東西與佛教扭合在一起,本教,作為藏族低層次的觀念文化,依然具有很強的生命力”(《藏族文化散論》)。藏族是一個善于學習和借鑒其他民族優秀文化成果的民族。在歷史的長河中,藏族積極地與祖國內地各民族,特別是漢民族進行了長期的政治、經濟、文化交往,關系密切,為祖國的統一,民族的團結做出了重要貢獻。與此同時,藏族也積極地與印度、尼泊爾、不丹、錫金、拉達克等國家和地區的各民族密切往來,吸收他們的先進文化和先進技術,從而,不斷豐富和發展了藏民族自身的文化。
藏族文化在吐蕃王朝時期多方吸收其他先進民族文化的基礎上,從9世紀末吐蕃王朝崩潰到17世紀末黃教集團統治西藏時期,藏區社會教派林立,藏族學者紛紛著書立說,蔚然成風,呈現出藏族文化的空前繁榮。這一時期較大的文化成就有:14世紀時,出現了藏族文化內核即由佛教經典和歷代大師論著兩大類構成的結構模式——藏文《大藏經》即《甘珠爾》和《丹珠爾》。一部對藏族文學的體裁、創作風格發生重大影響的印度論著《詩鏡》一書由梵文譯成藏文。18世紀40年代,先后形成了刻版印刷術的兩大印經院,即后藏印刷中心納塘印經院和藏東印刷中心德格印經院,刻版印刷術的廣泛運用,對藏族文化的繁榮提供了便利。15世紀,出現了以八大藏戲劇目為主要內容的藏戲藝術。藏族畫家們吸收東西文化精華,創立了以“唐卡(卷軸布畫)為重要表現方式的藏族畫派,并于15世紀初創建了“門尼畫派”,16世紀創建了“噶爾畫派”,開創了藏族繪畫史上的新紀元。此外,這一時期,藏族的醫學、歷算學體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起來。同時,一大批高質量大數量的文化巨著和優秀作品不斷問世,把藏族傳統的史學、文學、佛教等推向了巔峰。其中,這期間僅史學名著就有二百多部(見《安多政教史》記載)。《五部遺教》《賢者喜宴》《西藏王臣記》《宗喀巴傳》《米拉日巴傳》《薩迦格言》《格薩爾王傳》《菩提道次第廣論》等,是這一時期史學、文學、佛學等方面最具價值的名著。
藏傳佛教各教派在13世紀以后逐漸形成了各自穩固的傳承體系,其間建立起來的寺廟有幾千座。他們各自為了論證傳承的正統和宣傳教義,各派都引經據典、著書立論,既推動和發展了佛教,又繁榮了藏族文化。寺廟隨之成為藏族文化的中心。但是,到17世紀以后,五世達賴喇嘛(1617—1682)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的甘丹頗章地方政權,隨著統治勢力的強大,形成“獨尊格魯”(黃教)的宗教文化格局,極大限制和摧殘了其他教派僧俗標新立異和“更新文化”的精神,“使藏族文化史從上一個時期的輝煌中回落下來,步入循規守舊、重經薄術的經院制文化的窠臼”(參看《論藏族文化史的分期》載《中國藏學》1995年1期)。在這種“政教合一”制度統治之下,宗教運用政治力量排斥、打擊異己勢力和非宗教文化的傳播發展,藏族文化基本陷入了宗教神秘文化的泥潭,大量有利于藏族進步的文化遺產被束之寺院,沾滿塵土,這既是歷史的悲哀,又是歷史的慶幸,因為時至今日,我們還可以在青藏高原的每一座古寺里找到藏族文化曾經擁有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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