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重遠與《新生》周刊事件
杜重遠,吉林懷德人,早年東渡扶桑學習窯業(yè),歸國后在沈陽開辦了一個窯業(yè)公司,任過奉天省總商會副會長。“九·一八”事變后,流亡關內(nèi),曾任北平東北抗日救國會常委兼政治部副部長。隨南方抗日民主運動的興起,赴上海參加抗日救亡運動,《新華日報》刊文稱他是“最熱忱的愛國主義者,最堅決的民主戰(zhàn)士。”
在上海期間,他投身書報業(yè),利用傳媒宣傳抗日。最初是幫助鄒韜奮編緝《生活》周刊。1934年親創(chuàng)《生活》周刊,任總編。1935年5月,該刊第二卷15期發(fā)表了署名易水的《閑話皇帝》一文,由此觸怒了日本軍國主義者,揭開了《新生》周刊事件的序幕。文章中提到“日本的天皇,是一個生物學家”“雖擁有皇帝的名,卻沒有皇帝的實權”“日本的軍部、資產(chǎn)階級,是日本的真正統(tǒng)治者,”“是企圖用天皇來緩和矛盾和一切內(nèi)部各階層的沖突和掩飾一部分人的罪惡”等等。文章泛論中外民主制度,并提到天皇是日本現(xiàn)代真正統(tǒng)治者的傀儡。日本駐滬領事竟以“妨害邦交”為口實,向國民黨政府提出嚴重抗議,無理要求禁止該刊發(fā)行,懲辦該刊負責人,市長道歉,并擔保將來不再發(fā)生同樣事件。上海市政府屈辱地答應了日方全部要求,審判結(jié)果;杜重遠因散布文字共同誹謗,判徒刑一年零七個月,《新生》周刊沒收,并規(guī)定不得上訴,立即送監(jiān)執(zhí)行。
國統(tǒng)區(qū)有嚴格的新聞檢查制度,《閑話皇帝》在發(fā)稿前曾經(jīng)過國民黨當局的審查。國民黨政府為推卸責任,要杜重遠承認文章未送審,并約定按違犯報刊審查法定罪,判處罰金了事,罰款也不用杜重遠支付。杜考慮,這次如不與國民黨妥協(xié),怕釀成外交上的大事件,從而蔣有可能對日方進一步妥協(xié),以致更大程度損害國家、民族的利益,便同意假審判。然而國民黨政府懾于日本帝國主義的壓力,竟背信棄義地以“觸犯睦鄰令,有礙邦交”罪名判刑。
面對著卑躬屈膝,妥協(xié)媚敵的國民政府,杜重遠在法庭上疾呼“我不相信這是中國的法律”。他這悲憤的怒吼在申訴著民族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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