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稽獨步的張山人終局悲慘
北宋是我國古代曲藝高度繁榮時期,各種民間說唱競相發展,“說諢話”就是其中一種。所謂“說諢話”,極類似于我們現在的單口相聲,是一種滑稽詼諧喜劇性極強的表演,它的代表性人物就是張山人。
張山人本名張壽,山東兗州人,大約出生于北京天圣五年至十年間(約1027—1032)。張山人大約在至和三年(1056)來到都城汴梁,在“瓦子”里“說諢話”。關于張山人的事跡,我們知道的并不多,只是從一些書籍中能見到一些簡單的記載。如在王灼的《碧雞漫志》卷二中載:“作滑稽無賴語,起于至和、嘉祐之前,猶未盛也。熙、豐、元祐間,兗州張山人以詼諧獨步京師,時出一兩解。”可見“說諢話”在張山人之前已經出現,但成就和影響不大,只是由于張山人的努力,才使它聲名大振,笑滿京城。洪邁在《夷堅志》卷十八中稱張山人的“諢話”:“其詞雖俚,然多穎脫,含譏諷,所至皆畏其口,爭以酒食錢帛遺之。”這表明張山人所說的“諢話”具有很強的諷刺性和針對性,而且語言通俗,機巧善辨,在嘻笑詼諧和看似鄙俚無賴中揭露世相,表現真理和正義,因而大受人們的歡迎。關于張山人“說諢話”的內容,在《春渚紀聞》里的《張山人謔》里有一條記載,說:“紹圣間,朝廷貶責元祐大臣及禁毀元祐學術文字,有言《司馬溫公神道碑》乃蘇軾撰述,合行除毀。于是州牒巡尉毀拆碑樓及碎碑。張山人聞之,曰:‘不須如此行遣,只消令山人帶一玉冊官,去碑額上添鐫兩個‘不合’字,便了也。’碑額本云‘忠清粹德之碑’云,”只用“不合”二字,便把朝廷間為爭權奪勢而相互傾軋的無聊之舉暴露無遺,這就是張山人的“諢話”的高明和力量。張山人的“諢話”中最為時人和后人稱道的是十七字詩。這種詩語言俚俗,短小精煉,又滑稽多諷,影響非常大,據《澠水燕談錄》卷十中記載:“往歲有丞相薨于位者,有無名子嘲之,時出厚賞購捕造謗。或疑張山人壽為之,捕送府,府尹詰之,壽云:‘某乃于都下三十余年,但生而為十七字詩鬻錢以糊口,安敢嘲大臣?縱使某為,安能如此著題?’府尹大笑遣去。”不過這種詩的具體體制和內容,因沒有流傳下來,我們不得其詳。但是明代郎瑛在《七修類稿》中有過一段記載,我們從中可以想見到這種詩的約略情形。這段文字是:“正德間,徽郡天旱,府守祈雨欠誠,而神無感應。無賴子作十七字詩嘲之云:‘太守出祈雨,萬民皆歡悅,昨夜推窗看,見月。’守知,令人捕至,責過十八,止曰:‘汝善作嘲詩耶?’其人不應。守以詩非己出,根追作者,又不應,守立曰:‘汝能再作十七字詩,則恕之,否則罪至重刑。’無賴應聲曰:‘作詩十七字,被責一十八,若上萬言書,打殺。’守亦曬而逐之。”可見十七字詩是五言三句,二言一句,傳神處在最末兩字,如同今日的三句半。我們從中可以想見張山人以此作藝,加以輔排陪襯,“說諢話”會是何等的效果了。
張山人們“說諢話”為業,在汴梁作藝三十多年,他不僅以自己的藝術贏來溫飽,也給生活在黑暗和壓抑之中的老百姓帶來幾分歡笑。更重要的是他還以高明機智和充滿正義和理想的笑聲,揭露了統治階級的昏庸無能。當然這樣做也必然會遭到統治階級和正統觀念的打擊和排斥。所以他的“諢話”始終是作為鄙俚無賴之言而加以貶低和排斥,致使我們不能見到他的藝術的真正光彩之處。更令人可嘆的是,這樣一位有膽有識,才智過人的著名藝人,晚年生涯十分凄涼。他晚年因倦于賣藝,就由汴梁返回故鄉,結果死于途中。但張山人的準確卒年已不為人知了。如今我們只能從一首十七字詩中,對他終年的悲慘結局有一個大概的了解。這首詩寫道:“此是山人墳,過者應惆悵。兩片蘆席包,敕葬!”一個黑色的幽默,貼切而深刻地描繪出一位喜劇藝人在封建社會中的悲慘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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