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的用人與明朝的覆亡
崇禎帝朱由檢是一個亡國之君。他以兄終弟及即位后,從挽救明王朝的統治危機出發,勤于政事,在謀求治國理民的策略中,試圖改革用人制度,結果用非其人,不僅未能挽救明王朝的滅亡,反而落得個吊死煤山的結局。回顧這段歷史,總結崇禎用人失敗的教訓,可以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示。
一是取士不以德才為據,所用多為庸鄙之輩。崇禎即位后,深感吏治腐敗,決定改革取士制度,有撥貢、保舉、準貢、特授等法,這些方法的采用,對糾正當時只有科舉一途的取士狀況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由于官吏腐敗,以權謀私之風已滲透至社會各個領域,盡管崇禎在提出上述取士諸法時,也強調選賢任能,可是無法抑制官吏的營私舞弊,廷臣交朋結黨。這樣,崇禎年間,無論通過何種途徑,都無法嚴格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選拔人才,因而所選拔出來的人才,素質普遍較差,多為庸鄙之輩。如申甫是游方僧,喜談兵事,并自制戰車火器。崇禎元年(1628)十一月,后金軍逼近北京。與申甫友善的庶吉士金聲薦他有將才,召見奏對稱旨,遂擢副總兵,命他招募新軍。他倉促募集數千人,都是市井游民,未經訓練便開赴前線,結果全軍覆沒,他也中流矢而亡。
二是朝中大臣更換頻繁,不能形成穩定的領導集團。內閣輔臣與六部尚書,均為國家重臣,是組成以崇禎帝為首的領導集團的重要成員。崇禎在選用這些要員時,或沿用舊例采用廷推辦法草率決定,或實行特簡,以奏對取人。因而,一經到任,或遭輿論的抨擊,或在使用中發現不稱心如意時,便驟然決定撤換。倉促擢用,驟然罷去,致使輔臣與尚書象走馬燈一樣更換不休。據統計,崇禎在位十七年,先后任用輔臣五十人。首輔十余人,吏部尚書換了十三人,兵部尚書換了十四人,刑部尚書換了十七人,工部尚書換了十一人。輔臣與尚書都是參與決議和執行方針政策的要員。這些官員更換如此頻繁,就使明王朝無法建立一個以崇禎帝為首的領導核心,也無法使朝中大臣從長計議,安心任職。
三是以重典治臣,濫殺濫罰,致使臣下畏罪飾非,同他貌合神離。崇禎在與后金(清)、農民軍的多次較量中,連續敗北,仇恨和恐懼一方面使他力敵后金,另一方面使他對臣僚更加多疑多忌,因而以重法繩群臣,用威刑馭天下。僅崇禎十四年(1641),獄中關押的文武大臣就達一百四十余人。在這種重典的懲治下,上自輔臣、尚書,下至州縣官吏,受到懲處者比比皆是。被賜死的首輔有薛國觀和周延儒。兵部尚書十四人,除張鶴鳴、熊明遇、馮元飚等數人致仕外,余者或下獄死、或畏罪服毒死、或斬于市。督撫被殺者尤多。據《明史·鄭崇儉傳》載:“(崇禎)帝自即位以來,誅總督七人。”巡撫被殺者多至十一人。至于府州縣官在重典下去職、被殺者更多。崇禎以重典治罪不當罰的臣下,弄得朝廷上下人人自危。隨之而來的,不僅諸事廢馳,而且曲意奉承、報喜不報憂,說大話、假話、空話之風日趨盛行。
四是諉過于人,挫傷了百官的積極性。崇禎帝常常自以為是地作出一些決策,暗中交他人辦理。一旦出現問題,遭到臣下抨擊,他便諉過于奉旨承辦的官吏。兵部尚書陳新甲,是一個干實事的人,就任后,盡職盡責。在對清的策略上,他主張議和,與崇禎意見一致。崇禎十五年(1642)正月,國內軍事形勢更加嚴峻,大學士謝升向他提議:倘肯議和,和亦可恃。崇禎也下了決心,與清議和,并將此事交給陳新甲辦理。新甲派主事馬紹愉前往沈陽,與清交涉。后來廷臣聞知,眾口紛紜。恰在這時,馬紹愉從沈陽回來,將議和密件交給了陳新甲。新甲置之家中幾案上,家僮誤以為塘報,抄出外傳,群情憤激。崇禎見勢不妙,馬上責令新甲回話。新甲不屈。他害怕新甲說出事情的真相,便將新甲斬首于西市。崇禎如此諉過于人,豈能使臣下為他效忠賣命。
崇禎帝的用人政策及其實踐,是他全部政治主張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在用人上的失誤可以說是導致明王朝滅亡的原因之一吧。
上一篇:將失軍心與軍失民心
下一篇:川端康成獲諾貝爾獎后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