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壓榨的宋代“免行錢”
所謂行,是指以多數同業商店或交易的集合場所而得名。唐以前所謂的“行”,本是“市”(即市場),當時規定買賣商肆必須設于市區之內,交易聚散也有一定時限,里面依類分聚的列肆,“行”是構成“市”的一部分。到宋代,所謂的“行”,雖也是同類相聚交易的活動場所,但他們各按其業散布在各街巷或特定的地方,并非全集中在唯一的市區里。一種同業商店或商販所集合成的“行”可自成為一個“市”。所以“馬行”也稱為“馬市”,“魚行”亦可稱為“魚市”,宋時各行業都有行會組織,每一行又都有行頭(首)。各行商人的衣飾裝束各有不同,而且有行話、市語流行本行中。對官府來說,各行除供納一般商稅之外,還有差科負擔,即通常所說的“行戶祗應”。大凡官府臨時需要貸物、人力、皆可向各行派要。在行會中既有巨商壓迫小商之弊,但也有護衛本行同仁之利;官府也需要依靠“行”來役使各行商人,并為政府充當稽察的耳目。
免行錢,亦稱“免行役錢”。唐朝末年起,城市各工商業除繳普通商稅之外,還有科差負擔,通稱“行戶祗應”。官府需要物科人工,都向各行勒派。至宋代則成為工商行戶苦役。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東京肉行行首要求出錢免除供肉負擔,于是實行了“免行役錢”,以后又普遍施行于各行。具體做法是:每年官府需用之物預先核算成錢,向行戶預收以待急用。這筆錢年中如不使用,則由官府貨放出去,利息二分。朝廷還規定小商販不入行并不交免行錢的,一概不得經商。于是,背水賣粥和販賣日用食雜的小本商販,也得投行納稅倍受壓榨。
宋代的行及其“免行錢”之害。給我們提供一條歷史教訓:中世紀西方的行會,是抵制封建束縛的堡壘,而中國的行會在宋代一出現,就被用做封建官府御用的工具。這是影響中國商品經濟緩慢發展的因素之一。
上一篇:伽羅華只因為太年青
下一篇:假山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