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在色差消除上犯了錯誤
17世紀60年代中期,牛頓對白光通過三棱鏡會分解出7色光的實驗現象做出了科學的解釋,隨后又著手改進折射望遠鏡。伽利略發(fā)明的折射望遠鏡,存在著成像模糊的嚴重缺點。牛頓認為,如果不同的物質具有不同的折射率,就可以讓光通過不同折射率的棱鏡的組合,來消除引起物像模糊的色差。
于是,牛頓設計了一個簡單的實驗:在一個盛滿水的棱形容器里,放入一個玻璃棱鏡,然后讓光線通過。他想這樣就可以消除色差。然而多次實驗之后色差沒有消除,牛頓立即自信不疑地推出一個結論:所有透明的物質都以相同的方式折射不同顏色的光線,因此要消除折射望遠鏡的色差是不可能的。他便停止了消除色差的研究。
與此同時,英國科學家盧卡斯也在進行這一研究,他用實驗證明,不同的玻璃具有不同的折射率,通過選用不同折射率的玻璃相重合,完全可以消除色差。他還重復了牛頓做過的棱鏡實驗,發(fā)現光譜的長度不像牛頓說的是它的寬度的5倍,而僅僅是它的寬度的3.5倍。
盧卡斯把自己的實驗結果告訴了牛頓,指出僅僅通過玻璃和水的實驗就草率地推出一個廣泛的結論,是靠不住的,牛頓堅信自己的推斷是不會錯的。盧卡斯說他的實驗可能是個巧合,牛頓打斷了盧卡斯的話,以權威的口氣說道:“我的實驗確確鑿鑿地證明,透明物質的折射率都是一樣的。還是請您檢查一下自己的實驗吧?!?/p>
結果是牛頓錯了,他失去了關于透明物質的色散率的可變性和制成消色透鏡可能性的重要發(fā)現,更為遺憾的是,直到牛頓去世,他也沒有改變自己的錯誤看法,而是把它帶進了墳墓。
權威固然可敬,而權威的理論也要經受實踐的檢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經受不住實踐檢驗的理論是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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