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案的傷痛
19世紀中葉,中國各地教案不斷發生,其中最著名的當推發生于同治九年(1870)的“天津教案”。法國天主教教士在天津設立望海樓教堂,收羅社會上地痞、流氓入教,欺壓百姓。1870年6月,教堂開設的育嬰堂害死三、四十名幼童,天津地區不斷發生拐騙小孩的事,且多與教堂有關,民眾和教堂人員之間關系緊張。6月21日,地方官吏抓獲一名拐騙犯武蘭珍,該犯在供詞中說是受教民王三指使迷拐小孩。因涉及教堂,官吏帶其到教堂當面對證。此時教堂前聚集民眾數百人,而后與教堂里的人發生沖突。法國領事封大業要求天津通商大臣崇厚派兵彈壓,崇厚只派幾個人前去。封大業聞知大怒,帶醉持槍與秘書西蒙來到通商大臣官署,開槍威脅崇厚,后經解勸才離開。途中遇見知縣劉杰,封大業懷疑知縣慫恿百姓鬧事,向劉知縣開槍,擊殺隨從高升。西蒙向人群開槍,并揮刀亂砍,眾百姓當場將封大業、西蒙打死并投尸河中,然后鳴鑼聚眾,焚毀教堂、育嬰堂和法國領事館,打死洋教士、洋商和教徒21人。事后清政府派曾國藩到津查辦此案,又派李鴻章會同辦理。捕殺市中無賴20人,充軍分配25人,天津知府張光藻、知縣劉杰革職充軍,賠償法國白銀50萬兩,重建教堂,了結此案。
天津教案的結局是中國近代史上恥辱的一頁,也是中國人民不畏強暴,敢于斗爭,自發反抗帝國主義壓迫的真實寫照。一個多世紀后的今天,我們仍可從中獲取許多有益的啟發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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