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則徐墾戍邊疆
林則徐堅持禁煙抗英,伸張民族正氣,愛國救民,為我國近代留下了不朽的功績。但由于投降勢力穆彰阿及琦善等大臣的阻難與陷害,清廷以“效力贖罪”為名,把林則徐遣戍新疆伊犁。
林則徐流放新疆之后,壯志未酬,憂憤之余,仍抱愛國圖強之念。他深感我國遼闊的西陲,雖然久無烽火,但對沙俄野心,早有洞悉。既來邊疆,面臨困難,矢志為國之心未泯,于是以待罪之身,傾全力于邊疆屯田墾荒。戍地伊犁,是康、雍、乾等朝協同當地民族,數平叛亂,結束分裂割據,實現和平統一的重鎮,歷來雖有屯田墾荒之舉,因恐內地人和少數民族聚集開發,多所限制,鼓勵不足。林則徐遣戍后,根據舊案規定,凡屬伊犁、烏魯木齊廢員,如有情殷報效,自愿捐資,招募養民,進行墾荒屯田,可以奏請鼓勵,即于道光二十四年起,帶病協助清廷駐邊將軍布泰,辦理阿齊烏蘇一帶廢地墾務。還認資捐修龍口水渠工程,興修水利,用夫匠五十三萬余工,為時四月,實墾得地址六萬四千余畝。據曾隨一起的僚佐錢江后業記述,當時林則徐采用了一種稱為“一分愿”的辦法,動員認資捐修,作為對國家的報效。由于伊犁墾荒取得了成效,烏魯木齊和天山南路各城也相繼仿效,奏請開墾。林則徐又被傳諭去南路阿克蘇、烏什、和闐等調查墾荒事宜。他先后親自查勘了八個城屬的墾地達六十八萬九千多畝,行程三萬余里。之后,又繼續到哈密等地查勘墾地。他每到一地,不只是清丈畝數,還根據山原形勢,倡導開浚水源,興修水利,或推廣卡井,或引雪水過沙漠,灌溉民田,使不少荒田變為沃壤。同時,又因地制宜,采用民屯或回屯辦法,使地無曠土,兵農合一,以加強邊境的防御力量。在產棉地區,還將內地漢族人民使用的紡車,推廣運用。他在天山南北各地墾地,屬于“效力贖罪”性質,不能列銜上奏,因其始終抱有保衛國家民族利益之志,埋頭實干,作出了功績,得到駐地大臣布泰等稱頌,報請朝廷錄用。道光二十五年,終于奉旨釋放,以四、五品的京堂名義回京候補。次年,又從陜甘巡撫調任為云貴總督,在任內采取招商募民辦法,積極開發銀礦,增加銀源,繼續關心國家財政匱乏問題,尋求國富民強之策,直至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冬病死。
林則徐禁煙抗英本是愛國救民之舉,遺憾的是,清廷卻以“效力贖罪”為由,把他流放到新疆墾戍。可貴的是,林則徐身臨逆境愛國圖強之心毫不動搖,在逆境下他為邊疆經濟的開發作出了重大貢獻。這個事例告誡我們在特定條件下,人的素質對于經濟事業的成敗有決定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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