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的“亞羅號”事件
進入十九世紀五十年代,鴉片戰爭后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已經不能滿足英帝國主義日益增長的侵略欲望。于是,在1854年初,英國公包令勾結法、美公使,向清政府提出‘修約’要求,但遭到了清政府的拒絕。1856年,3國再次提出‘修約’,又遭拒絕。英帝國主義賊心不死,尋機以求一逞。1856年10月8日,清政府的廣東水師,在黃埔港的中國走私船“亞羅號”上,逮捕了兩名中國海盜和10名有嫌疑的水手。這只船為了便于走私,曾非法地在香港當局領取過登記證,但證明早已過期失效,英國人在英下議院作證時,也承認該船英籍登記證已過期,并已不掛英國旗。因此,這件事純屬中國內政。可是當時的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卻視其為可居的奇貨,胡說“亞羅號”是英國船,揚言中國水師上船捕人是非法的,并制造謠言說中國水師在船上扯下了懸掛的英國國旗,這是對英國的侮辱。蠻橫地提出叫兩廣總督葉名琛交出水手、賠禮道歉,限24小時內答復,否則將拆諸武力。屈服于洋人淫威的葉名琛竟將已逮捕的水手送至英國領事館。巴夏禮得寸進尺,借口禮貌不周,拒不接受。10月23日,英國海國少將西馬糜各里率英國軍艦,突入珠江內河,進犯廣州,自此,挑起了1856—1860年在俄、美支持下,英法聯合發動的第2次鴉片戰爭。以莫須有的“亞羅號”事件為發端的第2次鴉片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其要者有:1858年被迫簽訂的《中俄璦琿條約》,6月與英、法、俄、美簽訂的《天津條約》,11月在上海與英、法、美訂立的《通商章程善后條約》。1860年10月13日,北京被侵略軍占領;10月18日,圓明園被焚毀;10月23、24日,分別簽訂中英、中法《北京條約》,俄國以“調停有功”,迫使清政府簽訂的《中俄北京條約》。在人民無權的時代,歷史就是這樣被寫就的。以史為鑒,可發人深省,撫昔思今,可催人憤進,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人們,切不可忘記那慣于制造“莫須有”罪名的帝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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