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風反黨集團”冤案
1955年在全國文藝界展開的一場對胡風的文藝思想的批判運動。胡風,原名張光瑩,又名谷非,湖北人。是長期參加左翼文藝運動的進步的文藝理論家和著名詩人。建國前,曾任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宣傳部長,書記,中華全國文藝抗敵協會常委。對進步文化事業作出過貢獻。建國后,任中國作家協會理事、中國文聯全國委員會委員等職。胡風的文藝思想是有錯誤的,就其整個體系來說是主觀唯心主義的。對胡風的文藝思想,在進步文藝界中歷來有不同意見和批評。1954年3、4月寫了《關于幾個理論問題的說明材料》,7月又正式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30萬字的《關于幾年來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對中共的文藝指導思想提出了一些看法,其中有一些是錯誤的。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批示和轉發了中宣部關于開展批判胡風文藝思想的報告,要求作為宣傳唯物主義思想、批判唯心主義思想運動的一部分在全國進行。從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報》公布《關于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和胡風的《我的自我批判》開始了這場錯誤的批判。5月1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將胡風逮捕。5月24日、6月10日,《人民日報》先后發表了關于“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第二批、第三批材料和“必須從胡風事件吸取教訓”的社論。從此,對“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批判在全國范圍展開。運動中錯誤地采用了群眾斗爭的方法去解決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針對胡風向黨中央提出的關于文藝問題的三十萬言意見書,批判猛烈展開,特別是歷來把批判胡風的文藝思想發展成為反對“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斗爭,這種把文藝思想爭論當作政治斗爭來進行的做法,特別是并沒有經過核實的根據,就把胡風和同他有聯系的一批文藝工作者(其中有共產黨員和黨外進步作家)當作了“反革命集團”來斗爭的做法,嚴重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造成了建國初期,思想理論戰線上的一個錯案。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和胡風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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