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回
吵架小能手
上回說到書中第六十三回另有玄機暗藏,諸君務必細細品讀,切不可辜負了曹公心血。尤其是這一回里眾人所玩的抽花簽的游戲,既是對相關人等命運的預言,又是對第五回所涉及的十二釵名冊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別人說爛了的話題我就不提了,沒勁。但是想在《紅樓夢》中找到沒人說過的話題,真的不比登天容易。所以只能是找個尚未被人說爛的話題了。
先說麝月吧,她抽的是一枝荼花,標題是韶華勝極,另附一句宋代王淇《春暮游小園》的舊詩:“開到荼花事了”,另有注腳云:“在席各飲三杯送春。”在座的無論抽的什么簽,無非是陪飲或同賀一杯而已,只有麝月,是在座的各飲三杯送春。“送春”二字頗費疑猜,有研究者從“開到荼花事了”一句分析,最終陪在寶玉身邊的很可能是麝月,而我恰恰認為麝月不會始終陪在寶玉身邊。如果是“花事了”時麝月陪在寶玉身邊,又何來“韶華勝極”一說呢?豈非自相矛盾?
若說“送春”是指離開,那這個詞更應該給探春,探春遠嫁,“一帆風雨路三千”,從此是“千里東風一夢遙”;同席者各飲三杯也符合三小姐以及王妃的身份;再不然給襲人也行,她無奈離開賈府,曾經是怡紅院的無冕內當家的,眾人“送春”并各飲三杯。又或者給香菱,她“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鄉”;眾人憐她、惜她,“送春”且各飲三杯。沒有,這三杯送春的榮譽只有麝月獲得了。
而麝月在書中如果您只是走馬觀花地看個故事梗概的話,我相信您甚至都未必記得書中還有這么個人物存在。先來回顧一下前面剛說過的芳官,那芳官客觀來說她還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剛和趙姨娘干完架,就又在廚房為了一塊熱糕和蟬姐兒戧了起來,這蟬姐兒恰又是那夏婆子的外孫女兒;芳官為了氣蟬兒,把好好的糕一塊一塊掰了打小鳥玩。全然忘卻了幾年前自己正因為食不果腹才被像商品一樣賣給戲班子的,也難怪蟬兒氣得咒她:“雷公老爺也有眼睛,怎不打這作孽的!”
其實她和趙姨娘打架之前不久才和她干媽為了洗頭的事干了一仗;當時也是吵得不可開交。襲人、晴雯全都搞不定,襲人的原則是破財消災,自己拿了一應用品叫芳官另洗;晴雯是趁機發牢騷:“都是芳官不省事,不知狂的什么也不是,會兩出戲,倒象殺了賊王,擒了反叛來的。”前面交代過,在對待芳官的事情上,襲人和晴雯的戰線那是高度統一的;襲人趕緊接著晴雯的話:“一個巴掌拍不響,老的也太不公平,小的也太可惡些。”晴雯更是接著寶玉的話茬痛快嘴皮子:“什么如何是好,都攆了出去,不要這些中看不中吃的!”七嘴八舌可就是解決不了問題。襲人只好向麝月求救,還別說,麝月此時頗有大將風范,上來一句話先把場面鎮住:“你且別嚷。我且問你,別說我們這一處,你看滿園子里,誰在主子屋里教導過女兒的?”先把大規矩一擺,然后再從大到小,深入淺出,同時還不忘提一下前不久自己剛剛平定的另一場爭端:晴雯和墜兒的媽吵架,也是被她麝月三言兩語搞定;關鍵是當時麝月曾說過這么句威勢逼人的話:“這個地方豈有你叫喊講禮的?你見誰和我們講過禮?”最后點出重點:“她不要你這干娘,怕糞草埋了她不成?”等于直接警告芳官的干娘再不老實很有可能就丟了干女兒這棵搖錢樹了。這么一來芳官的干娘還有個不收斂的?
不起眼的麝月在書中卻有一處耐人尋味的場景,書中第二十回,賈寶玉閑來無事替麝月梳頭,正好被晴雯撞見,當時便冷笑道:“交杯盞還沒吃,倒上頭了!”梳頭時所用的文具鏡匣以及此時這一場景后來在寶玉為晴雯所寫的《芙蓉女兒誄》中還出現了:“鏡分鸞別,愁開麝月之奩。”所以我說麝月絕對不會像一眾研究者所說的那樣是最后守候在賈寶玉身邊之人,最后是賈寶玉拋下了她出家了;我以為恰恰相反,大觀園里最后得到寶玉喜愛的人必定是麝月,曹公讓麝月做荼花,自然是取東坡先生的意境:“酴醿不爭春,寂寞開最晚。”
也許有讀者不贊成我用喜愛這個詞,諸位千萬別以為賈寶玉和林黛玉之間是像戲曲《紅樓夢》那樣,唱完《哭靈》,外頭鐘聲一響賈寶玉便“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出家去了,那絕對不是原著的意思。書中從來沒說過賈寶玉對林黛玉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他倆的事以后有空再說,先說眼下寶玉和麝月之間的事。我以為是寶玉送別了麝月。為什么這么說呢?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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