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論
成康歿,而民生不見先王之治,日入于亂,以至于秦,盡除前圣數千載之法。天下既攻秦而亡之,以歸于漢。漢之為漢,更二十四君,東西再有天下,垂四百年。然大抵多用秦法,其改更秦事,亦多附己意,非放先王之法而有天下之志也。有天下之志者,文帝而已。然而天下之材不足,故仁聞雖美矣,而當世之法度,亦不能放于三代。漢之亡,而強者遂分天下之地。晉與隋雖能合天下于一,然而合之未久而已亡,其余不足議也。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而其治莫盛于太宗。太宗之為君也,詘己從諫,仁心愛人,可謂有天下之志。以租庸任民,以府衛任兵,以職事任官,以材能任職,以興義任俗,以尊本任眾。賦役有定制,兵農有定業,官無虛名,職無廢事。人習于善行,離于末作。使之操于上者,要而不煩;取于下者,寡而易供。民有農之實,而兵之備存;有兵之名,而農之利在。事之分有歸,而祿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遺,而治之體相承。其廉恥日以篤,其田野日以辟。以其法修則安且治,廢則危且亂,可謂有天下之材。行之數歲,粟米之賤,斗至數錢,居者有余蓄,行者有余資,人人自厚,幾致刑措,可謂有治天下之效。夫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不得與先王并者,法度之行,擬之先王未備也;禮樂之具,田疇之制,庠序之教,擬之先王未備也;躬親行陣之間,戰必勝,攻必克,天下莫不以為武,而非先王之所尚也;四夷萬里,古所未及以政者,莫不服從,天下莫不以為盛,而非先王之所務也。太宗之為政于天下者,得失如此。
由唐、虞之治五百余年而有湯之治,由湯之治五百余年而有文、武之治,由文、武之治千有余年而始有太宗之為君。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又以其未備也,不得與先王并而稱極治之時。是則人生于文、武之前者,率五百余年而一遇治世;生于文、武之后者,千有余年而未遇極治之世也。非獨民之生于是時者之不幸也,士之生于文、武之前者,如舜、禹之于唐,八元、八凱之于舜,伊尹之于湯,太公之于文、武,率五百余年而一遇。生于文、武之后千有余年,雖孔子之圣、孟軻之賢而不遇,雖太宗之為君而未可以必得志于其時也,是亦士民之生于是時者之不幸也。故述其是非得失之跡,非獨為人君者可以考焉,士之有志于道而欲仕于上者可以鑒矣。
茅鹿門曰: 文格似弱,而其議則正當。
張孝先曰: 唐太宗之治雖未及于古,然三代以下言治者必以貞觀為極盛。由太宗有其志,有其材,而遂有其效也。其論太宗為政于天下,著其所以得而又原其所以不及于古者,炯炯如指上羅紋。子固留心經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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