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黥布列傳第三十一·太史公》鑒賞
英布者,其先豈《春秋》所見楚滅英、六[1],皋陶之后哉[2]?身被刑法[3],何其拔興之暴也[4]!項氏之所坑殺人以千萬數(shù),而布常為首虐[5]。功冠諸侯,用此得王[6],亦不免于身為世大僇[7]。 禍之興自愛姬殖[8],妒媢生患[9],竟以滅國!
【段意】 司馬遷的感嘆和看法:一、嘆英布身受刑罰而迅速興起。二、認(rèn)為項羽殺人太多,英布是最暴虐的。三、英布雖功冠諸侯而封王,卻身負(fù)著極大的恥辱。四、嫉妒產(chǎn)生禍患,竟能滅國。
注釋
[1]先:祖先。豈:莫非。《春秋》:古籍名,編年體史書。楚滅英、六:史書記載“楚人滅六”。英,姓氏,皋陶之后代。六,古國名。[2]皋陶(yao):人名,傳說是舜之臣,掌刑獄。傳稱春秋英六諸國都是皋陶的后人。[3]被:遭受。[4]拔興之暴:言突然迅疾興起。暴:突然。[5]首虐:最殘暴的。首:首位。[6]用:因。[7]僇(lu):恥辱。[8]殖:孳生。[9]妒媢(mao):妒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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