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第二十三·吾聞之,智者不倍時而棄利[1],勇士不怯死而滅名,忠臣不先身而后君[2]。》鑒賞
今公行一朝之忿[3],不顧燕王之無臣,非忠也;殺身亡聊城[4],而威不信于齊[5],非勇也;功敗名滅,后世無稱焉[6],非智也。三者世主不臣[7],說士不載[8],故智者不再計[9],勇士不怯死。今死生榮辱,貴賤尊卑,此時不再至[10],愿公詳計而無與俗同[11]。
【段意】 以下三個自然段,寫魯仲連遺燕將書的具體內容。此為書信內容之一。先提出善觀時勢為智,重名輕死為勇,獻身報國為忠的主張,然后據此分析燕將的行為是非忠、非勇、非智,指出退兵之機不可失,何去何從,當速決之。
注釋
[1]倍時而棄義:違背時機以喪失權利。倍,通“背”。[2]先身:先顧自己。[3]行一朝之忿:只顧一時的憤怒。指燕將聞受讒而忿君,不敢歸國事。[4]此句說,因齊破聊而失城喪身。[5]信:通“伸”。此句謂,威名不能伸于齊。[6]稱:稱述;稱道。[7]世主不臣:當世的國君將不以之為臣。[8]說(shui)士不載:游說之士也不稱道。載,記載;稱述。[9]不再計:不再三考慮、猶豫不決。[10]此句謂,對待以上死與生等等大事,已到決策的緊要關頭,機不可失,時不再來。[11]無與俗同:不要存世俗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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