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刺客列傳第二十六·太史公》鑒賞
世言荊軻,其稱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馬生角”也,太過[1]。又言荊軻傷秦王,皆非也。始公孫季功、董生與夏無且游[2],具知其事,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3],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4],名垂后世,豈妄也哉!
【段意】 這一段是作者的論贊,補(bǔ)充交代了荊軻故事的來源,以及之所以要為刺客立傳的原因。
注釋
[1]世言荊軻四句:意謂社會上流傳的荊軻故事中,說到太子丹的命運(yùn)時,說他曾感動得“天雨粟,馬生角”,這種說法太過分了。[2]公孫季功:其人事跡不詳。董生:即董仲舒,漢武帝時的著名儒生。[3]義:義舉,指刺殺活動。[4]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出發(fā)點(diǎn)明確,決不違背自己的良心。較:通“皎”,明也。欺:欺騙、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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