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刺客列傳第二十六·曹沫者[1],魯人也,以勇力事魯莊公。》鑒賞
莊公好力[2]。曹沫為魯將,與齊戰(zhàn),三敗北。魯莊公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3]。猶復以為將。
齊桓公許與魯會于柯而盟[4]。桓公與莊公既盟于壇上,曹沫執(zhí)匕首劫齊桓公[5],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6]:“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7],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壇,北面就群臣之位,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約[8]。管仲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于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zhàn)所亡地盡復予魯。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吳有專諸之事。
【段意】 記述曹沫于盟會中執(zhí)匕首劫齊桓公,逼他歸還侵魯之地,而終使自己三戰(zhàn)所亡之地復歸于魯?shù)墓适拢憩F(xiàn)曹沫的有膽有識,能估計到齊國在這件事情上會是既不敢加害、又不敢背約的態(tài)度。
注釋
[1]曹沫:即曹劌,曾佐助魯莊公打敗齊國軍隊于長勺。[2]好力:好勇、好斗。[3]遂邑:古國名,在今山東省肥城縣南。[4]柯:齊邑,在今山東省陽谷縣東北。盟:盟誓定約。[5]劫:挾持、逼住。[6]而問曰:據《公羊傳》知此問話者為管仲。[7]魯城壞即壓齊境:意思是說齊國侵凌魯國太深入了,以至魯國的城墻塌倒就會壓到齊國的土地上。[8]倍:同“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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