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解說與賞析
一般說來,我國古代文學所塑造的叛逆女性,都是在婚姻問題上顯示其叛逆性格的。而話本《快嘴李翠蓮記》卻別具一格,塑造了一個以快嘴多言為特征的剛強女性。她并沒有在婚姻上尋求自由,而是以她的“口快似刀”反抗封建婦德,以至為家庭、社會所不容,只得在青燈古佛、晨鐘暮鼓中消磨她的青春年華。封建禮教扼殺人性的兇殘,從李翠蓮的遭遇可見一斑。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指出:“母權制的顛覆,乃是女性的具有全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男子掌握了家中的管理權,而婦女失掉了榮譽地位,降為賤役,變成男子淫欲的奴婢,變成生孩子的簡單工具了。”“最初的階級壓迫,是同男性對女性的奴役同時發生的。”所以,女性只能成為男性的附屬品,完全喪失了獨立人格。封建社會要求婦女“三從四德”,提出所謂“七出之條”,更從倫理道德和法律上規定了種種限制束縛婦女的條文。李翠蓮之所以為家庭和社會不容,就是因為她違背了“三從四德”,觸犯了“七出之條”。
“三從”即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 “四德”即婦德,婦言,婦容,婦工;“七出”即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七者犯一即可休棄。綜觀李翠蓮的一生,她所犯的只是“婦言”、“口舌”而已,僅僅為了一個姑娘愛說話,封建禮法就將她趕入空門,這是何等的黑暗與蠻橫!
李翠蓮是一個聰明勤勞的女子,“從小生得有志氣,紡得紗,績得苧,能裁能補能繡刺;做得粗,整得細,三茶六飯一時備;推得磨,搗得碓,受得辛苦吃得累。”因而未嫁時,在家里受到父母寵愛,養成了口快似刀的性格。父母兄嫂雖不滿意她的快嘴,卻也愛憐她的能干勤快而不至于過分憎厭。一旦出嫁,進入另一個家庭,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上有公婆,下有姑娘伯姆,各種人際關系等待這位新媳婦去妥善處理。在大家庭里做孝順媳婦本來就是一項困難的藝術,只有人情練達胸有城府如薛寶釵者方能八面玲瓏,處處討好,人人稱贊。一般婦女尚且不可能掌握這藝術,更何況是心直口快的李翠蓮!
張員外一家其實也并不兇惡,只是普通的市民,也沒有如何虐待翠蓮,他們只是以當時社會對媳婦的要求評價翠蓮,期望她做一個賢孝兒媳,為張家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如是而已。所以,當婆婆聽得她下廚整理菜蔬時那一大串“菜自菜,姜自姜,各樣果子各樣妝,肉自肉,羊自羊,莫把鮮魚攪白腸,酒自酒,湯自湯,腌雞不要混臘獐”的順口溜時,“半晌無言,欲待要罵,恐怕人知笑話,只得忍氣吞聲”,三天后才告訴了親家母。可見,翠蓮的婆婆還很善良很講道理,并不是《孔雀東南飛》里的惡婆婆。翠蓮的公公李員外吩咐她燒中茶吃,看見她做事麻利,還幫她說話,責備家人:“你們只說新媳婦口快,如今我喚他,卻怎地又不敢說甚么?”只怪翠蓮確實口快,又來了一大篇說白:“公吃茶,婆吃茶,伯伯姆姆來吃茶。姑娘小叔若要吃,灶上兩碗自去拿。兩個拿著慢慢走,泡了手時哭喳喳。此茶喚作阿婆茶,名實雖村趣味佳。兩個初煨黃栗子,半抄新炒白芝麻。江南橄欖連皮核,塞北胡桃去殼柤。二位大人慢慢吃,休得壞了你們牙!”雖是滿懷熱情關照全家人,卻未免多嘴多舌惹人惱火。李員外因此大怒,說是“女人家須要溫柔穩重,說話安詳,方是做媳婦的道理。那曾見這樣長舌婦人!”他根據的是當時社會衡量媳婦的標準,他以公公的身分命兒子張狼休棄翠蓮,乃是在行使當時社會給予他的權力。封建社會婚姻的目的在于繁衍家族,而不是為青年的幸福,《禮記·內則》規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焦仲卿與其妻蘭芝、陸游與其妻唐婉的婚姻悲劇之所以形成,焦母及陸母之所以會那么理直氣壯毫不愧悔,其根源就在這里。封建禮法之所以兇殘,并不是因為任何個人的愚昧橫暴,而是因為善良的人們心安理得地根據仁義道德照章辦事。李翠蓮因犯口舌而遭休棄,有法律的明文規定,且為社會習俗所贊同,就更不是任何個人的責任了。
李翠蓮最值得贊賞的乃是她面對現實的人生態度。她通讀書史,心儀古賢人治國平天下的功業,卻也明白這是僅屬男子的專利:“記得幾個古賢人:張良、蒯文通說話,陸賈、蕭何快調文,子建、楊修也不亞。蘇秦、張儀說六國,晏嬰、管仲說五霸。六計陳平、李左東,十二甘羅并子夏。這些古人能說話,齊家治國平天下。公公不要奴說話,將我口兒縫住罷!”對于男子,“會說話”是“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本領與手段,對女子卻成為恥辱與犯罪:如此不公正的社會現實,她也只有“逃遁”一條路可走。因此,在張員外嫌她“長舌”而尚未聲言要將她休棄之前,她就冷靜地提出:“你兒媳婦也不村,你兒媳婦也不詐。從小生來性剛直,話兒說了必無掛。公婆不必苦憎嫌,十分不然休了罷。也不愁,也不怕,搭搭鳳子(按,指繪有彩鳳、蝴蝶圖案的轎子)回去罷。也不招,也不嫁,不搽胭粉不妝畫。上下穿件縞素衣,侍奉雙親過了罷。”在被休之時,她自豪地聲言:“快將紙墨和筆硯,寫了休書隨我便。不曾毆公婆,不曾罵親眷。不曾欺丈夫,不曾打良善。不曾走東家,不曾西鄰串。不曾偷人財,不曾被人騙。不曾說張三,不與李四亂。不盜不妒與不淫,身無惡疾能書算。親操井臼與庖廚,紡織桑麻拈針線。”猶如在法庭上作自我辯護,李翠蓮勇敢地喊出了“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的心聲。她最后進入佛門,“夫家、娘家著不得,剃了頭發做師姑”,“不戀榮華富貴,一心情愿出家”,也正是她的清醒而理智的人生態度之必然結果。她并不是皈依佛教而是遠離不公正的社會,李翠蓮的出家,實別有其反抗現實的意義。
《快嘴李翠蓮記》是創作年代較早的宋代話本,它那說唱相間的形式較流傳至今的其他宋元話本更為顯明。可以設想,在宋代的“瓦子”(相當今日的游藝場)里,說話人那第三人稱的敘說交代和以李翠蓮口吻的吟唱念誦必定會收到極為精彩的劇場演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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