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醒石·假淑女憶夫失節獸同袍冒姓誆妻》解說與賞析
此篇為《醉醒石》第3回,寫的是一個較為奇特的婚姻案件。塑造了女主人公馮淑娘與湯小春、錢巖和余琳三個不同類型的讀書人形象,對馮淑娘雖有微詞,其遭遇亦反映了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與青年男女對美滿婚姻的渴望,肯定了湯、錢的忠厚,使其各得善報,而對余琳的卑鄙奸偽,則予譴責。
淑娘年已二十,她渴望有稱心如意的配偶,幸福美滿的婚姻,而封建婚姻制度不允許青年男女自行擇偶,自主婚姻,只能屈從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幸其父尚屬開明,關心愛護女兒,為她選了雖然家境貧寒,卻“清秀灑落,全無俗氣”的秀才湯小春。從后來的情節發展看,淑娘對這一婚姻是滿意的,一心待嫁。后雖屈從叔命,改嫁錢巖,但非所愿,故念念在心,錢一問及,便不由得傾吐隱衷。此固見其單純,亦顯其眷戀之深。因有這樣的思想基礎,才使余琳有隙可鉆,她誤認余為湯,而隨之私奔。后案發到官,始知其誤,與真湯小春團圓,遂其初愿。作者思想守舊,全書沒有一回寫青年男女的愛情和對自主婚姻的爭取,而只是從封建倫理觀念出發,寫婚姻上的變故。其對馮淑娘的態度,否定多于肯定,入話所列女子受聘后遇有變故的三種不同類型:一是不肯改嫁,守節而死,二是雖嫁,終命其夫而死,三是“不能即死,又動心于老少貧富,雖不忘父命,而失身于人,即有戀戀原聘之心,此亦未足多也。”淑娘正屬此類,書中譏之為“二心婦人”、“假淑女”。她算不上大膽追求自主婚姻,反抗封建禮教、封建婚姻制度的叛逆者,對其叔的包辦雖心中埋怨,也無所表示。否則,如書中所寫,馮奇將她許嫁錢巖,并非慕勢圖財,倘她于婚前堅持舊盟,未必不能如愿。她嫌棄錢巖,并非因其“窮酸”,湯小春也屬此類,而因其老,不是“年貌相當,情意相得”。她的出走,是由這種不“相當”、不“相得”激起,是對包辦婚姻的反抗。
作品重說教,不但描述中多議論,而且力圖從說教的目的出發構架情節和人物。此于“入話”中體現得最為明顯,所敘青田女子和梁國女子之事,實際成為婚姻變故的上乘和其次的兩種不同類型。正文所演,描寫切近世俗情態,人物也有血有肉,并非概念化的產物。馮淑娘之外,錢巖的形象刻畫得也較為成功,他寬厚老實,雖窮卻有志氣,注重名節,有成人之美之心。婚后得知妻子系念前夫,并不生疑猜忌,反而多方安慰。向社友訴其隱衷,雖因此“引狗入寨”,亦見其性情忠直,心地坦蕩。淑娘被拐走后,他不愿告狀,既顧及自己臉面,怕人笑話,又不肯誣陷好人。真相大白之時,主動要求將淑娘判歸小春,“以完他兩人舊議”,又不要財禮,不肯“以妻子為利”,“活賣妻子”,因此受到人們的尊重。作品風格簡潔洗煉,人物形象塑造上多取白描手法,主要借助人物言行刻畫,且與情節發展主線緊密相扣,外貌和心理描寫亦交融其中。如對馮淑娘,對其婚前生活作一筆交代后,集中筆墨描寫她婚后的復雜心境。受騙私奔前,錢巖的詢句引起她“翠蛾頻蹙,玉箸偷垂,一面點頭,一邊嘆氣”,表現其眷戀前夫,卻無可奈何,只能付之浩嘆的復雜心情,當余琳假冒湯小春去會她時,小說寫道:“淑娘聞說是湯小春,兜底上心來,連忙丟開了手頭事,到中門首張張看:果然好個人品,年紀又不多。見此翩翩少俊,便覺錢巖年貌可厭矣。”著墨不多,情態并見,對比中更激起其對自己的遭遇和錢巖的不滿,于是請其入內,而引出后面的事。具體寫湯小春,是在淑娘出走后,錢巖前去查問時,一段韻語鋪敘其外貌舉止,再從錢巖的心里眼里著筆:“這樣個小伙子,看他走路怕響,難道有這付膽量?況且他若做錯了這事,未免藏頭蓋臉,縮后遮前,還許多慌張狀態,哪得如此自在安閑?……”一箭雙雕,既寫了湯小春,又寫了錢巖,這種筆墨談不上細膩,卻也以少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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