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第二十二回至二十六回,作者用正筆濃墨描繪的一個宋惠蓮,使全書大為增色。她作為被主人第一個占有的仆婦,是西門慶“敗壞風俗”、“亂倫彝”的見證;她又是被金蓮勾結丈夫第一個害死的女人,是金、瓶爭寵的前奏。她和剛烈的丈夫來旺兒的存在,與唯貪財色的王六兒及甘當烏龜的韓道國等產生了強烈的對比。她的悲慘的結局,以及由此相關的丈夫受罪、父親慘死,是對當時腐爛官府和黑暗社會的有力控訴。她無疑是作者精心結撰的一個籌碼,因而也寫得特別見功夫,成為中國古代小說中難得的一個鮮龍活跳而又能震撼人心的形象。她鮮龍活跳,因為她不是作家意念的圖解;她震撼人心,因為她告訴人們: 真情和正義畢竟是在天地間長存的。
宋惠蓮是個窮人家的女兒,父親宋仁是賣棺材的。她長得俏麗、聰慧、活潑、熱情。“身子兒不肥不瘦,模樣兒不短不長,比金蓮腳還小些兒”,這在當時看來當然是很美的。蕩起秋千來,也不用人推,一下子飛到半天云里,“端的卻是飛仙一般,甚可人愛”。一陣風過,刮起裙子,露見了漂亮的大紅潞綢褲兒。她心靈手巧,有本領不消一根柴禾能燒得好豬頭,擲骰子比誰都反應快,還能講得一口俏皮話,又加上“會妝飾”,愛打扮,自然很容易惹起男人們的注意。
宋惠蓮的天然美質引起人們的注意本來是很正常的。可惜她生活在一個淫欲橫流的環境里,禁不起社會的污染,很快輕薄起來,成了“嘲漢子的班頭,壞家風的領袖”。最初,她“在蔡通判家房里,和大婆作弊養漢,壞了事”,被打發了出來。嫁與廚役蔣聰為妻后,暗與來旺兒搭上。正巧,蔣聰被人打死,來旺兒的媳婦病故,她倆就結成了一對。她原名叫金蓮,其出身和淫蕩正與潘金蓮十分相像。到西門家后,月娘覺得不好稱呼,就改名為惠蓮(崇禎本改為“蕙蓮”)。這時,她才二十四歲,同眾家人媳婦一起上灶,開始還不甚妝飾,也不甚引人注目。過了一月有余,她看了玉樓、金蓮眾人的打扮,也難免心動起來。女子天生是顧影自憐,希望自己裝扮得更美的,更何況她本來就是美容的能手。于是,“他把髻墊的高高的,梳的虛籠籠的頭發,把水鬢描的長長的”,顯得十分招搖起來。這讓西門慶脧在眼里,怎么能放得過她呢?
蕓蕓眾生,往往是貪錢財、愛虛榮的。宋惠蓮本來就不是一個正經的女人,當然經不起主子一匹藍緞子、幾兩散銀子的引誘,就一屁股坐在西門慶的懷里任其所為了。她的確是個輕骨頭,剛攀附上了主子,又和主人的女婿陳經濟打情罵俏起來。在第二十四回元宵夜放煙花炮時,她一回叫:“姑夫,你放個桶子花我瞧!”一回又道:“姑夫,你放個元宵炮仗我聽!”一回又落了花翠拾花翠,一回又掉了鞋,扶著人且兜鞋,左來右去,只和經濟嘲戲。“兩個言來語去,都有意了”。她是如此的輕浮、放蕩,且放蕩得如此露骨、低賤,難怪西門家里的一些僮仆、婦女們都瞧不起她了。
宋惠蓮被人瞧不起還在于她是那么的淺薄。只因為被主人睡過覺,她就自以為攀上高枝,抖起來了。次日,就在人前花哨起來,呼張喚李,全無忌憚。西門慶給她一些銀兩,她就“常在門首成兩價拿銀錢買剪截花翠汗巾之類,甚至瓜子兒四五升量進去,散與各房丫環并眾人吃;頭上治的珠子箍兒,金燈籠墜子黃烘烘的;衣服底下穿著紅潞綢褲兒,線納護膝;又大袖子袖著香茶木樨,香桶子三四個,帶在身邊。現一日也花消二三錢銀子”(第二十三回)。她闊起來了,自以為不同于一般的婢仆,有時竟如主子般的指使起他人來了。元宵那天,主人們飲合歡酒,下人們忙著服侍,宋惠蓮卻一人“坐在穿廊下一張椅兒上,口里嗑瓜子兒。等的上邊呼喚要酒,他便揚聲叫: ‘來安兒,畫童兒,娘上邊要熱酒,快酒上來!賊囚根子,一個也沒在這里伺候,都不知往那里去了!’”(第二十四回)畫童兒忙來,結果被她罵了一通,還忍氣給她掃掉了一地的瓜子皮。過幾天,西門慶在廳上待客要茶,她推說這是“上灶的”職責,不管外邊的賬,而上灶的惠祥正在燒飯沒有空,推來推去,誤了時間。西門慶一追究,惠祥受了罰。事后,惠祥氣不過,尋著惠蓮大罵:
賊淫婦,趁你的心了罷了,你天生的就是有時運的爹娘房里人,俺們是上灶的老婆來。巴巴使小廝坐名問上灶要茶,上灶的是你叫的?你我生米做成熟飯,你識我見的。促織不吃癩蝦蟆肉,都是一鍬土上人。你恒數不是爹的小老婆就罷了。是爹的小老婆,我也不怕你!(第二十四回)
看來,宋惠蓮確實是個下賤貨,其人盡可夫的淫蕩不亞于金蓮,其欲附高枝的卑劣又一如春梅,作者通過她的一舉一動和旁人的一言一行,已經亮出了她的靈魂。作者假如讓她到此結束一生,也不失為一個栩栩如生的“反面角色”。我國小說史上的眾多形象,往往就此止步了。然而,《金瓶梅》的作者不滿足于此。他既要暴露這顆骯臟的靈魂于光天化日之下,又要進一步拭去覆蓋在這顆靈魂之上的污垢來發現其本來的良心。其手法是通過她處在與潘金蓮、孫雪娥等錯綜復雜的矛盾漩渦中,和西門慶的兩顆罪惡的靈魂猛烈撞擊,從中迸發出正義的火光來。這場撞擊的契機是宋惠蓮的丈夫來旺回來了,且立即了解了其中的隱情。來旺兒不愿當韓道國之流的王八,他不能容忍妻子讓主子“耍了”。他咆哮起來,揚言“破著一命剮,敢把皇帝打”,不但要請西門慶吃刀子,而且說要把同謀“潘家那淫婦也殺了”。形勢一下子險惡起來。
處在夾縫中間的宋惠蓮,開始想用瞞和騙來安撫兩方: 在丈夫面前一口咬定與主人沒有首尾,在主人面前發誓賭咒說丈夫不敢罵街。為了避免“生事兒”,她給西門慶出了個主意:“與他幾兩銀子本錢,教他信信脫脫,遠離他鄉做買賣去。”同時,她還補充了一條西門慶聽得進去的理由:“他出去了,早晚爹和我說句話兒也方便些。”西門慶聽了當然滿心歡喜。這時,宋惠蓮還對西門慶抱著希望,主動與他親熱,甚至還這樣說:“休放他在家里,使的他馬不停蹄才好!”這樣,沖突或許就可暫時緩解。
然而,宋惠蓮畢竟還是十分單純、天真的。她想不到那個社會里人與人之間充滿著矛盾,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第一個不容她得逞的是一心想“霸攔漢子”的潘金蓮。潘金蓮是容不得別人成為她“霸攔漢子”的障礙。而恰恰是她最早發現惠蓮與西門慶之間的首尾。但開始她覺得這個奴才不會影響她的地位,也就采取了包容的態度,只就“圖漢子喜歡”,所以她對西門慶說:“你既要這奴才淫婦,兩個瞞神諕鬼弄剌子兒。”更何況,“性明敏,善機變”的宋惠蓮“常賊乖趨附金蓮”,拍她的馬屁,所以也沒有掀起什么大的風波。可是,當后來潘金蓮在藏春塢偷聽了西門慶與宋惠蓮的一段對話后,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當時,只聽得西門慶十分欣賞惠蓮的三寸金蓮:“誰知你比你五娘腳兒還小。”惠蓮道:“拿甚么比他?昨日我拿他的鞋略試了試,還套著我的鞋穿。”這句話的言下之意,就是說我比她更美,不是要壓住金蓮的風頭嗎?再聽下去,更不對了,竟挖起金蓮的老底,清楚地表明了對她的不尊重。小說寫惠蓮問西門慶:“你家第五的秋胡戲,你娶她來家多少時了?是女招的,是后婚兒來?”西門慶道:“也是回頭人兒。”惠蓮道:“嗔道恁久慣老成,原來也是個意中人兒,露水夫妻。”這使金蓮不聽也罷,聽了氣的在外兩只胳膊都軟了,半日移不動。到明天,她就對宋惠蓮發出警告:“不許你在漢子根前弄鬼,輕言輕語的。你說把俺們蹝下去了,你要在中間踢跳。我的姐姐,對你說,把這等想心兒且吐了些兒罷!”(第二十三回)在宋惠蓮跪地磕頭、賭咒發誓之后,總算也平靜了一段時間,但已使金蓮感到了威脅。可是本性風騷又單純的宋惠蓮,在元宵夜又當著眾人的面,與金蓮的意中人陳經濟嘲戲,又當眾套著金蓮的鞋,無意中又一次表示她的腳還比金蓮小,使得金蓮很惱火,恨恨地說:“他昨日問我討了一雙鞋,誰知成精的狗肉他套著穿!”這樣,金蓮的心中的疙瘩就解不開了。到后來,惠蓮的丈夫竟然公開揚言要“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殺了西門慶,同時“好不好,把潘家那淫婦也殺了”,罵金蓮“在家擺死了頭漢子武大”,“還挑撥我老婆養漢”!這就使形勢急轉直下,潘金蓮決心向惠蓮、來旺夫婦發動進攻,力勸西門慶要斬草除根:“你若要他這奴才老婆,不如先把奴才打發他離門離戶!”于是,西門慶瞞過了老實的來旺夫婦,巧設毒計,把來旺輕易地投進了監獄。作者并沒有把沖突緩解,反而在事實上更加激化了。
丈夫真的離開她了。她并沒有完全倒向主子而暗暗高興,而是為丈夫感到冤屈。她云鬢蓬松,衣裙不整,跪在西門慶面前半是埋怨,半是叫屈:“爹,此是你干的營生?他好意進來趕賊,把他當賊拿了?……恁活埋人,也要天理!他為甚么,你只因他甚么,打與他一頓,如今拉剌剌著送他那里去?”她對丈夫還是有感情的,她直覺到西門慶“干的營生”毫無“天理”。她到處求情,可是誰能救急?她只能“關閉房門哭泣,茶飯不吃”,消極反抗,希望西門慶“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她的份上,把來旺兒放出來。這一著果然使西門慶慌了,答應“一兩日放他出來,還教他做買賣”。宋惠蓮只要丈夫出來,任何條件都可答應,甚至說“我常遠不是他的人了”,叫西門慶“替他尋上個老婆”就了結。這些話未必不是出自真心,她還存在著攀附這個盡管沒有“天理”的西門慶的一念。西門慶投其所好,哄她專門“收拾三間房子與你住”,又買個丫頭伏侍,做第七夫人。于是兩人又親親熱熱地上了床。
這使潘金蓮又一次妒性大發:“我若教賊奴才淫婦與西門慶做了第七個老婆,我不是剌嘴說,就把潘字吊過來哩!”一席話又使西門慶掉轉了方向,把來旺往死里整。幸虧縣里有個“仁慈正直之士”幫忙,來旺才免于一死,被打了四十大棍,論個遞解原籍徐州為民。被西門慶蒙在鼓里的宋惠蓮一旦得知真情,便放聲大哭:
我的人!你在他家干壞了甚么事來?被人紙棺材暗算計了你。你做奴才一場,好衣服沒曾掙下一件在屋里。今日只當把你遠離他鄉弄的去了,坑得奴好苦也!你在路上死活未知,存亡未保,我如今合在缸底下一般,怎的曉得?(第二十六回)
這哭聲,流露了對丈夫的一片情和義,哀訴著對主子冤和恨!她感到丈夫被人“暗算”了,自己也被人“暗算”了。如今猶如“合在缸底下一般”,愧對丈夫,愧對自己,眼前是一片漆黑,還有什么路可走?
她上吊了。雖然被人救起,但救不轉她的心。娘兒們安慰她,同伴們勸化她,西門慶再誘騙她,都無濟于事,她“原來也是個辣菜根子”。她已徹底認定西門慶是個殺人魔鬼:“你原來就是個弄人的劊子手,把人活埋慣了。害死人,還看出殯的!……你也要合憑個天理!你就信著人,干下這等絕戶計!”她決心與他一刀兩斷:“你就打發,兩個人都打發了,如何留下我做甚么?”人們勸她說:“守著主子,強如守著奴才!”這,她曾經也動過心。而如今,一顆被驚醒了的正直的良心不能不使她“一心只想他漢子”,寧可向著奴才!她也清楚,向著奴才的丈夫也談不上早已失去的“貞節”了。但是,與丈夫,“千也說一夜夫妻百夜恩,萬也說相隨百步也有個徘徊意”,他們之間畢竟是夫妻,畢竟有著一段真情啊!于義于情,她怎么能再對不起丈夫呢?但是,丈夫是否也對得起她呢?最后在潘金蓮的挑唆下,又與情敵孫雪娥吵了一架。盡管她嘴里說:“我養漢養主子,強如你養奴才。”但畢竟雪娥“偷了我漢子”,換句話說,我的丈夫也未必有真情。人世茫茫,真情何在?她終于又上吊了,強烈的悲憤帶著內心的羞慚離開了這個吃人的世界。
作者感嘆說:“世間好物不堅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宋惠蓮是“好物”么?她曾經是那么的淫蕩和下賤。但是,作者又使她不可抗拒地最后用年青的生命來證明: 她還沒有失卻善良的本性。她懂得正義,她又不忘真情,最后還是用“情”戰勝了“淫”。她的情,不是李瓶兒式盲目癡情,而是寧肯守著被壓的奴才,不肯屈從于邪惡的主人;她的情,也不是孟玉樓追得的喜劇性的情,而是充滿著悲劇的氣氛,那么的扣人心弦。她的死,就給人以一種悲壯崇高的感覺,似乎一洗了她以前的恥和辱,使人肅然起敬起來。看來,作為人,良心是不能迷失的。正義和真情畢竟永遠放射著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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