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清嘉慶五年(1800)北平盛氏望益書屋藏板本《閱微草堂筆記》扉頁書影
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北平盛氏重刊本《閱微草堂筆記》正文書影
清代文言短篇志怪小說集。五集二十四卷。題“觀弈道人撰”。紀昀(1724—1805),字曉嵐,一字春帆,自號觀弈道人、石云等,直隸獻縣(今屬河北)人。成書于清乾隆、嘉慶年間。
現(xiàn)存主要版本有清嘉慶五年(1800)北平盛氏望益書屋藏板本,藏國家圖書館、上海辭書出版社;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北平盛氏重刊本,藏上海辭書出版社;清道光十五年(1835)廣州財政司刊本,藏北京師范大學圖書館;上海中華圖書館石印本;民國上海文明書局“清代筆記叢刊”石印本;民國上海進步書局“筆記小說大觀”石印本。1980年天津古籍書店影印石印本,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1993年岳麓書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庫”排印北平盛氏重刊本,1995年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筆記小說大觀》影印上海進步書局石印本。
紀昀是清代著名的學者、乾嘉時期學術(shù)文化界有影響的代表人物,讀書極多,學問淵博。《閱微草堂筆記》是他晚年所作的一部文言筆記小說,全書分為《灤陽消夏錄》、《灤陽續(xù)錄》、《槐西雜志》、《如是我聞》、《姑妄聽之》五集,近四十萬字,共收故事一千二百多則。該書記述的主要是神鬼狐怪故事和社會見聞,都是篇幅短小的隨筆雜記。書中有許多故事說由于奴婢對主人不忠而遭惡報、貞婦烈女終得善果、天命氣數(shù)不可違拗、占卜看相神靈奇驗等。也有不少故事談狐說鬼,宣傳封建迷信思想,鼓吹天道輪回和因果報應(yīng),宣揚封建道德的合理和永恒,使人們在所謂的棄惡向善中放棄和麻醉反抗的意識,以維護封建統(tǒng)治秩序。然而,此書也包含了許多借狐鬼隱喻人事,諷刺社會種種丑惡現(xiàn)象的作品。像《游冥府》、《鬼中隱士》、《古寺鬼語》等篇,借鬼魂之見聞揭露官場中貪贓枉法、投機鉆營的丑態(tài)。而《閻王斷獄》、《道士談命》則通過閻王和狐精之口抨擊了一些封建官僚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的為官哲學,指出為官者應(yīng)為民興利除弊,無功即是過。作者自言“小說稗官,知無關(guān)于著述;街談巷議,或有益于勸懲”,故書中多借鬼狐言人事因果,以勸善懲惡。由于作者在創(chuàng)作過程中強調(diào)實錄,而這些故事的題材又多來自作者的親歷和作者親族仆婢等下層人民的講述,因此書中收錄了大量反映明清之際社會陰暗面的作品,其中既有對黑暗腐敗的吏治的抨擊,也有對民生疾苦的深切同情,并對世態(tài)人情和迂腐的道學進行了嬉笑怒罵的揭露。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指出:紀昀“處事貴寬,論人欲恕,故于宋儒之苛察,特有違言,書中有觸即發(fā),……且于不情之論,世間習而不察者,亦每設(shè)疑難,揭其拘迂,此先后諸作家所未有者也,而世人不喻,嘵嘵然竟以勸懲之佳作譽之。”有好幾篇故事記述了道學家頑固維護封建禮教而造成一些青年男女慘死的悲劇。
紀昀三十歲以前致力于考證之學,在后來奉命纂修《四庫全書》、校理公私藏書的過程中,更潛心考據(jù),訂訛正謬,這也影響到《閱微草堂筆記》的創(chuàng)作,形成質(zhì)樸淡雅的風格。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高度評價說:“惟紀昀本長文筆,多見秘書,又襟懷夷曠,故凡測鬼神之情狀,發(fā)人間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見者,雋思妙語,時足解頤;間雜考辨,亦有灼見。”蔡元培在為《詳注〈閱微草堂筆記〉》所寫的序中說:“清代小說最流行者有三:《石頭記》、《聊齋志異》、《閱微草堂筆記》是也。”可以說,《閱微草堂筆記》在清代文言小說地位上是僅次于《聊齋志異》的作品。
《灤陽消夏錄一》第十則
鄭蘇仙一日夢至冥府,見閻王正復(fù)查處理囚犯,鄰村一老婦得轉(zhuǎn)生善處,鄭不解。閻王說此老婦由于前生善于抑制利己損人之心,勝過許多飽讀詩書的儒士,因而得到善報。鄭又說看見一做官的人進來,自稱為官之時所到之處僅喝一杯水,無愧于鬼神,閻王說設(shè)置官吏就是為民興利除弊的,在公堂置一木偶,連水也不喝,難道不比你強? 該官又辯解說自己無功亦無罪,閻王說你避嫌畏難,負民負國,無功即是罪。該官銳氣頓失。閻王又笑著說,平心而論,你基本上還是一個好官,來生還是可以作官的,遂把此人送去轉(zhuǎn)生了。
《灤陽消夏錄三》第十九則
淮鎮(zhèn)農(nóng)婦郭六,頗有姿容。其夫因饑荒乞食于四方,她為供養(yǎng)公婆,當著鄰里的面宣稱開始賣身,并從此公然與諸蕩子游。她把賣身所得資財蓄積起來,并買一女子蓄于家中。三年后,其夫回到家中,夫婦敘寒溫畢,即對其夫說:父母都健康安好,現(xiàn)在還給你。又引出所蓄女子說:我身子已不干凈,我已為你另娶了一房媳婦,現(xiàn)在也交付給你。說完借口去廚下做飯,自剄而死。縣令來驗尸后判令不得葬于夫墓,婦不瞑目。公婆哭訴說:她是貞潔的媳婦,兒子不能養(yǎng)父母而讓一弱女子奉養(yǎng),這是誰把她逼上了絕路?這是我家的私事,不用官家來管。公婆說完這番話,亡婦才閉上了眼睛。節(jié)孝不能兩全,此事恐怕非圣賢不能勘斷其是非。
《灤陽消夏錄四》第一則
臥虎山人在田白巖家扶乩,一狂生頗為不信。扶乩者突書出一詩,正是該生前日密寄舊妓之作,并言此妓已從良,該生所為乃是窺人閨閣,其罪孽已為冥官所錄,所幸此箋未達,回頭尚且不晚。該生聽后面無人色,一年多便死去了。
《灤陽消夏錄四》第二十五則
佃戶張?zhí)戾a,于田野中見一髑髏,戲溺其口中,髑髏忽躍起作人聲,天錫慌奔回家,鬼亦隨至其家,大罵不已。天錫一病不起,全家人禱告叩問鬼之姓名,才知此鬼竟是死去的高祖母。鬼聞是自家人亦悲不自勝,并言來此乃是為眾鬼所迫前來求食。鬼恒苦疾,無故作災(zāi)又恐神責,故往往遇事則生釁,以求祭祀。此鬼得祭方去,臨別仍言“我口中穢氣不可忍,可至原處尋吾骨洗而埋之”。
《槐西雜志二》第四則
張四喜家貧外出做工,于山中遇翁嫗,入贅為婿。久而覺其妻為狐,彎弓射中左股,狐女拔矢躍至其前,數(shù)其不義,痛哭而去。四喜歸后數(shù)年病死,無棺以斂,狐女忽自外哭入,言己尚未嫁,故敢前來。其母感而痛罵其子,狐女默不作聲。鄰婦亦助罵,狐女即嗔罵道:“父母詈兒,無不可者。汝奈何對人之婦,詈人之夫!”憤而遁去。去后于四喜尸旁得白金五兩,因得成葬。人皆言此狐非惟形化人,心亦化人矣。
《姑妄聽之一》第十八則
河間王仲穎先生,精通經(jīng)術(shù),行誼方正。夜至后院遇鬼,以幽冥異路之理責之。鬼亦責之,言汝熟讀《易經(jīng)》,一陰一陽,天之道也。人晝出,鬼夜出,因而有幽冥之分。人居無鬼之地,鬼居無人之地,因而人鬼異路。天地間無處無人,亦無處無鬼,但不相干,亦不妨并育。假使鬼白日進入先生室中,先生定要責怪它。現(xiàn)在已是深更,當為鬼出入之時。先生進入鬼地,既不秉燭,也不揚聲,令我猝不及防,與先生相遇,實是先生沖撞了鬼,而非鬼沖撞了先生。我避開先生已是尊敬先生了,先生為何還這樣責怪我?仲穎先生理屈而返。
《姑妄聽之四》第二十二則
仆人王發(fā)夜里打獵歸來,見一人為二人各牽一臂,東西牽曳,而寂不聞聲。于是向空中放一槍,三人驚散。進村方知一婦縊死方蘇。婦言因被姑婆冤枉,正呆立樹下,有兩婦人來勸其自縊,遂縊死。忽覺二婦各牽其一臂,欲以自代。方爭奪間,忽聞一聲霹靂,二婦驚走,于是得歸。后王發(fā)夜歸,又聞有人哭罵,言壞其事,誓必相殺。王發(fā)亦罵之,言爾殺人,我救人,即告于神,我亦理直。于是遂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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