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日經濟到家,陳定正在門首,看見經濟來家,衣衫襤褸,面貌黧黑,唬了一跳。接到家中,問貨船到于何處。經濟氣得半日不言,把嚴州府遭官司一節說了,“多虧正宅徐知府放了我,不然性命難保。今被楊大郎這天殺的,把我貨物不知拐的往那里去了。”先使陳定往他家探聽,他家說還不曾來家。陳經濟又親去問了一遭,并沒下落,心中著慌。走入房來,那馮金寶又和西門大姐扭南面北。自從經濟出門,兩個合氣直到如今。大姐便說:“馮金寶拿著銀子錢,轉與他鴇子去了,他家保兒成日來,瞞藏背掖,打酒買肉在屋里吃。家中要的沒有,睡到晌午,諸事兒不買,只熬俺們。”馮金寶又說:“大姐成日橫草不拈,豎草不動,偷米換燒餅吃。又把煮的腌肉,偷在房里和丫頭元宵兒同吃。”這陳經濟就信了,反罵大姐:“賊不是材料淫婦!你害饞癆饞痞了,偷米出去換燒餅吃?又和丫頭打伙兒偷肉吃!”把元宵兒打了一頓,把大姐踢了幾腳。這大姐急了,趕著馮金寶兒撞頭,罵道:“好養漢的淫婦!你遞盜的東西與鴇子不值了,倒學舌與漢子說我偷米偷肉?犯夜的倒拿住巡更的了,教漢子踢我!我和你這淫婦換兌了罷,要這命做甚么!”這經濟道:“好淫婦,你換兌他?你還不值他個腳指頭兒哩!”也是合當有事,禍便是這般起——于是一把手采過大姐頭發來,用拳撞、腳踢、拐子打,打得大姐鼻口流血,半日蘇醒過來。這經濟便歸唱的房里睡去了,由著大姐在下邊房里嗚嗚咽咽只顧哭泣。元宵兒便在外間睡著了。可憐大姐到半夜,用一條索子懸梁自縊身死,亡年二十四歲。
到次日早晨,元宵起來,推里間不開。上房經濟和馮金寶還在被窩里,使他丫頭重喜兒來叫大姐,要取木盆洗坐腳,只顧推不開。經濟還罵:“賊淫婦,如何還睡?這咱晚不起來!我這一跺開門進去,把淫婦鬢毛都拔凈了。”重喜兒打窗眼內望里張看,說道:“他起來了,且在房里打秋千耍子兒哩!”又說:“他提偶戲耍子兒。”只見元宵瞧了半日,叫道:“爹,不好了,俺娘吊在床頂上吊死了!”這小郎才慌了,和唱的齊起來,跺開房門,向前解卸下來,灌救了半日,那得口氣兒來?原來不知多咱時分,嗚呼哀哉死了。正是: 不知真性歸何處,疑在行云秋水中。
陳定聽見大姐死了,恐怕連累,先走去西門慶家中,報知月娘。月娘聽見大姐吊死了,經濟娶唱的在家!正是冰厚三尺,不是一日之寒,率領家人小廝,丫鬟媳婦,七八口往他家來。見了大姐尸首吊的直挺挺的,哭喊起來,將經濟拿住,揪采亂打,渾身錐子眼兒也不計數。唱的馮金寶躲在床底下,采出來也打了個臭死。把門窗戶壁都打得七零八落,房中床帳裝奩都還搬的去了。歸家請將吳大舅、二舅來商議。大舅說:“姐姐,你趁此時咱家人死了不到官,到明日他過不的日子還來纏要箱籠!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不如到官處斷開了,庶杜絕后患。”月娘道:“哥見得是。”一面寫了狀子。次日,月娘親自出官,來到本縣授官廳下,遞上狀去。原來新任知縣姓霍,名大立,湖廣黃崗縣人氏,舉人出身,為人鯁直。聽見系人命重事,即升廳受狀。見狀上寫著:
“告狀人吳氏,年三十四歲,系已故千戶西門慶妻。狀告為惡婿欺凌孤孀,聽信娼婦,熬打逼死女命,乞憐究治,以存殘喘事。比有女婿陳經濟,遭官事投來氏家,潛住數年。平日吃酒行兇,不守本分,打出吊入。是氏懼法,逐離出門。豈期經濟懷恨,在家將氏女西門氏,時常熬打,一向含忍。不料伊又娶臨清娼婦馮金寶來家,奪氏女正房居住,聽信唆調,將女百般痛辱熬打,又采去頭發,渾身踢傷。受忍不過,比及將死。于本年八月廿三日三更時分,方才將女上吊縊死。若不具告,切思經濟恃逞兇頑,欺氏孤寡,聲言還要持刀殺害等語,情理難容。乞賜行拘到案,嚴究女死根因,盡法如律。庶兇頑知警,良善得以安生,而死者不為含冤矣!為此,具狀上告
本縣青天老爺 施行。”
這霍知縣在公座上看了狀子,又見吳月娘身穿縞素,腰系孝裙,系五品職官之妻,生的容貌端莊,儀容閑雅,欠身起來說道:“那吳氏起來。我據看你也是個命官娘子,這狀上情理,我都知了。你請回去,不必在這里。今后只令一家人在此伺候就是了。我就出牌去拿他。”那吳月娘連忙拜謝了知縣,出來坐轎子回家,委付來昭廳下伺候。須臾批了呈狀,委的兩個公人,一面白牌,行拘陳經濟、娼婦馮金寶,并兩鄰保甲,正身赴官聽審。這經濟正在家里亂喪事,聽見月娘告下狀來,縣中差公人發牌來拿他,唬的魂飛天外,魄喪九霄。那馮金寶已被打的渾身疼痛,睡在床上,聽見人拿他,唬的勢不知有無。陳經濟沒高低使錢,打發公人吃了酒飯,一條繩子連唱的都拴到縣里,左鄰范綱,右鄰孫紀,保甲王寬兒。霍知縣聽見拿了人來,即時升廳。來昭跪在上首,陳經濟、馮金寶一行人跪在階下。知縣看了狀子,便叫經濟上去說:“你是陳經濟?”又問:“那是馮金寶?”那馮金寶道:“小的是馮金寶。”知縣因問經濟:“你這廝可惡!因何聽信娼婦,打死西門氏,方令上吊?有何理說?”經濟磕頭告道:“望乞青天老爺察情。小的怎敢打死他?因為搭伙計在外,被人坑陷了資本,著了氣來家,問他要飯吃,他不曾做下飯,委被小的踢了兩腳。他到半夜,自縊身死了。”知縣喝道:“你既娶下娼婦,如何又問他要飯吃?尤說不通。吳氏狀上說你打死他女兒,方才上吊,你還不招認?”經濟道:“吳氏與小的有仇,故此誣賴小的,望老爺察情。”知縣大怒,說:“他女兒現死了,還推賴那個!”喝令左右:“拿下去,打二十大板!”提馮金寶上來,拶了一拶,敲一百敲,令公人帶下收監。次日,委典史臧不息,帶領吏書保甲鄰人等,前至經濟家,抬出尸首當場檢驗。身上都有青傷,脖項間亦有繩痕,生前委因經濟踢打傷重,受忍不過,自縊身死。取供具結,填圖解繳,回報縣中。知縣大怒,褪衣又打了經濟、金寶十板,問陳經濟夫毆妻至死者絞罪;馮金寶遞決一百,發回本司院當差。
【賞析】
從情節來看,本段故事與其說是“吳月娘大鬧授官廳”,不如說她“大鬧陳經濟”更為準確。對于官家,吳月娘從來只有敬畏和恭謹。觀其在下一回吳典恩負恩背義,唆使平安誣告她與玳安有奸,要拿她去見官時,她手足無措的樣子就可知道。與前一次的“大鬧碧霞宮”相比,這次她不過是多跪了幾次衙門而已。但對于陳經濟來說,他的“大丈母”的這一鬧,則無疑是雪上加霜,在剛被無賴伙計拐騙了九百兩銀子之后,這次的官司讓他徹底破了產。
西門慶和陳經濟,顯然是小說的兩個男性主角。在全書最后的終場詩中,就有“西門豪橫難存嗣,經濟顛狂定被殲”這樣把兩人相提并論的詩句,可見他們正是小說的兩個男性主人公。前七十九回,自然是“男一號”西門慶的發跡史(及其淫惡史、罪惡史),除了他在榮華富貴幾乎達至頂峰的時候暴亡之外,他的一生基本上是呈向上的發展態勢的;而后二十回中主要的男性主人公,“男二號”陳經濟則與他的丈人完全相反,是一路向下,從富家子弟淪落到睡冷鋪、做孌童,最后可恥地結束自己的生命,在與西門慶鮮明的對比中,又與之共同構成了一個淫棍、惡徒形象的完整的人生曲線。
與他的丈人西門慶相比,陳經濟惟一可與之比肩的就是對于“色”的貪得無厭的追求和勾情的手段。張竹坡只統計過“西門慶淫過婦女”人數,如果他也統計一下“陳經濟淫過婦女”人數,恐怕在全書中是僅次于前者的了。但除此而外,陳經濟則與白手起家,一生積聚下驚人財富的西門慶毫無可比性。這是個典型的紈绔子弟。正如他在下回中對一個病“花子”所唱的那樣:“掇不的輕,負不的重;做不得傭,務不得農;未曾干事兒先愁動。”在第九十六回,作者更是請出了一個會算命的葉頭陀,為陳經濟的命運作一定評:“早年父祖丟下家產,不拘多少,到你手里都了當了!”根本就是個一事無成的敗家子。在嚴州深陷牢獄,后雖僥幸逃脫,但幾乎是其家產全部的九百兩銀子貨物都被幫閑無賴楊光彥拐走,只好一路乞討回家,“衣衫襤褸,面貌黧黑”,仍然毫不知悔改,以至于逼死西門大姐,遭了官司,從而完成了由富家兒向睡冷鋪的“花子”的轉變。陳經濟的自我作孽而招致的悲慘命運,與西門慶的富貴榮華恰成鮮明的對照。
著眼于全書的整體結構,陳經濟與西門慶的對比和呼應固然應作如是觀,但兩人在情節設置及對情節推進的作用上,則又有著明顯的差別。西門慶是一切情節的絕對主宰,即便是他不出場的個別場景,他仍然是情節的組織者和新情節生發的源頭,也就是說,情節設置不但都圍繞著他來展開,而且這些情節及其意蘊也都是為了更好地塑造他的形象,豐富他的性格;而陳經濟在很多情況下,只不過是情節的被動參與者,而很少去生發出某段情節。本回前半部分“陳經濟被陷嚴州府”,是講述他太過沖動和理想化地千里迢迢跑到嚴州去訛詐孟玉樓,結果反中計被擒,深陷囹圄的故事。但這次經歷除了使他自己在敗落的道路上又加速前進了一步之外,它更大的作用,無寧是寫出了孟玉樓與李衙內的深情厚意及其美好結局。換言之,陳經濟的嚴州之行,不過是為了“結”孟玉樓而設計,這與他在本段中逼死西門大姐,也并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這大概是因為小說家急于要“結”眾角色的不得已的敘述策略吧。不過這樣做的一個好處就是,可以使不同人物的不同結局能夠鮮明地進行比較。比如就在這同一回中,前后兩半截書就寫出了孟玉樓與西門大姐截然不同的結局。而回顧全書,西門大姐的性格及其悲慘結局,還與宋惠蓮、孫雪娥甚至李瓶兒遙遙相對,她們各各不同的性情、命運,又使她們每個人都面目迥異,成為獨特的“這一個”。
作為這一回及以后諸回的線索人物陳經濟,他對孟玉樓的訛詐,客觀上考驗并證明了孟玉樓與李衙內和睦深厚的夫妻感情,也暗示了第二十九回吳神仙與上一回算命先生對她預言的最終實現。而西門大姐就沒有這么幸運。在陳經濟的虐待下,她最終帶著滿身的傷痛懸梁自盡。盡管作者對西門大姐并不懷有好感,但這并不能否認她還算得上是一個剛烈的女子。陳經濟偏寵娼婦馮金寶,對正妻西門大姐的訴說置之不理,反而對她狠下毒手,西門大姐“急了,趕著馮金寶兒撞頭罵”。這種大膽的反抗是在李瓶兒、孫雪娥等人身上所看不到的: 李瓶兒面對潘金蓮的誣告、中傷以及再明顯不過的指桑罵槐,從來都只是噙著眼淚,忍氣吞聲;孫雪娥被賣到守備府之后,忍辱含垢,被龐春梅折磨得毫無生氣,最后也是在屈辱地(被脫光衣服)挨打之后,被賣入娼門。她最后也是自縊而死,但那是出之于懼怕和無奈。相形之下,西門大姐的自縊身亡,卻是她維護自己尊嚴的惟一手段。崇禎本批評者說:“大姐既無容,又無情,徒以父母之勢降伏其夫,豈婦道哉?后之不得其死,有繇然矣。”這多少帶了些偏見。西門大姐固然不夠穎慧、有趣,但這實不足以成為她承受如此悲慘命運的理由。但就崇禎本批評者對她的“定論”而言,西門大姐的容貌,我們所見著實不多,其所謂“無情”(與陳經濟的不睦),恐怕才是小說家給這個人物如此下場的重要原因。
借西門大姐的死,作者對吳月娘的一些隱微的諷刺變得明顯起來。此處寫她在西門大姐死后帶著丫環、小廝去陳經濟家,把“門窗戶壁都打得七零八落”,把陳經濟與馮金寶打了個臭死,但百忙中還是不忘把前次打發西門大姐回來時帶著的“房中床帳裝奩都還搬的去了”,并且聽從吳大舅的勸告,一紙訴狀把陳經濟告到了縣衙,也不管陳經濟的死活,最終通過官司的勝訴,徹底斷了陳經濟索要他“寄存”的箱籠的念頭,也終于了結了吳月娘的一樁心事。此前描寫吳月娘貪財,多是用曲筆,比如寫她出主意,并親自上陣幫西門慶從墻頭偷運李瓶兒的財物;再比如她在李瓶兒死后一把鎖鎖了房門,使李瓶兒的財產“盡在掌握”,等等,但隨著西門慶死后家庭的逐漸敗落,她性格中的貪婪就越發掩飾不住地流露出來。
西門大姐的死日,恰與官哥的忌日同屬一天——八月廿三。更進一步說,官哥夭折的那天,按歷法正是壬子日。巧的是吳月娘請王、薛兩個尼姑治的求子藥,也要在壬子日(也是個廿三日)服用后跟西門慶行房,這才養育了孝哥。潘金蓮也如法炮制,請薛姑子求了同樣的藥,要在壬子日與西門慶同房生子,但她計劃好的這一天壬子日卻是二十九日,其后的終不得行,殆與此日期(廿三日)不合也有關系?這種有意無意的安排,與其說是因果報應,恐怕還不如說是強調了人事的無常,以及西門慶罪惡一生的虛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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