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諸王定分第九》什么意思|賞析|翻譯
貞觀七年,授吳王恪齊州都督。太宗謂侍臣曰:“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且令其早有定分,絕覬覦之心,我百年后,使其兄弟無危亡之患也。”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曰:“漢、晉以來,諸王皆為樹置失宜,不預立定分,以至于滅亡。人主熟知其然,但溺于私愛,故前車既覆而后車不改轍也。今諸王承寵遇之恩有過厚者,臣之愚慮,不惟慮其恃恩驕矜也。昔魏武帝寵樹陳思,及文帝即位,防守禁閉,有同獄囚,以先帝加恩太多,故嗣王從而畏之也。此則武帝之寵陳思,適所以苦之也。且帝子何患不富貴,身食大國,封戶不少,好衣美食之外,更何所須?而每年別加優賜,曾無紀極。俚語曰:‘貧不學儉,富不學奢。’言自然也。今陛下以大圣創業,豈惟處置見在子弟而已,當須制長久之法,使萬代遵行。”疏奏,太宗甚嘉之,賜物百段。
貞觀十三年,諫議大夫褚遂良以每日特給魏王泰府料物,有逾于皇太子,上疏諫曰:“昔圣人制禮,尊嫡卑庶。謂之儲君,道亞霄極,甚為崇重,用物不計,泉貨財帛,與王者共之。庶子體卑,不得為例,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而先王必本于人情,然后制法,知有國家,必有嫡庶。然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正體特須尊崇。如不能明立定分,遂使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徒,承機而動,私恩害公,惑志亂國。伏惟陛下功超萬古,道冠百王,發施號令,為世作法。一日萬機或未盡美,臣職諫諍,無容靜默。伏見儲君料物,翻少魏王,朝野見聞,不以為是。《傳》曰:‘臣聞愛子教以義方。’忠、孝、恭、儉,義方之謂。昔漢竇太后及景帝并不識義方之理,遂驕恣梁孝王,封四十余城,苑方三百里,大營宮室,復道彌望,積財鏹巨萬計,出警入蹕,小不得意,發病而死。宣帝亦驕恣淮陽王,幾至于敗,賴其輔以退讓之臣,僅乃獲免。且魏王既新出閣,伏愿恒存禮訓,妙擇師傅,示其成敗;既敦之以節儉,又勸之以文學。惟忠惟孝,因而獎之道德齊禮,乃為良器。此所謂圣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太宗深納其言。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當今國家何事最急?各為我言之。”尚書右仆射高士廉曰:“養百姓最急。”黃門侍郎劉洎曰:“撫四夷急。”中書侍郎岑文本曰:“《傳》稱:‘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由斯而言,禮義為急。”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即日四方仰德,不敢為非,但太子、諸王,須有定分,陛下宜為萬代法以遺子孫,此最當今日之急。”太宗曰:“此言是也。朕年將五十,已覺衰怠。既以長子守器東宮,諸弟及庶子數將四十,心常憂慮在此耳。但自古嫡庶無良佐,何嘗不傾敗家國。公等為朕搜訪賢德,以輔儲宮,爰及諸王,咸求正士。且官人事王,不宜歲久。歲久則分義情深,非意窺窬,多由此作。其王府官寮,勿令過四考。”
〔注釋〕①齊州都督:齊州,州名。治所歷城(今山東濟南)。都督,地方軍政長官。 ②定分:確定的名分。 ③魏武帝寵樹陳思:魏武帝,曹操;陳思,曹操的三子曹植,為曹操所寵愛。曹丕稱魏文帝后,封為陳王。死后謚思,后世稱陳思王。 ④貧不學儉,富不學奢:窮了不用學節儉,富了不必學奢侈。 ⑤儲君:君位的繼承者。多指太子。 ⑥道亞霄極:名分令次于至尊。道,名分;亞,僅次于。 ⑦正體:正統,指太子。 ⑧翻:反,反而。 ⑨臣聞愛子教以義方:見《左傳·隱公三年》。愛子女就要教他們以正道。 ⑩竇太后及景帝:竇太后為漢文帝皇后,生漢景帝與梁孝王。 梁孝王:名武,漢文帝子,漢景帝弟。竇太后寵愛有加,欲立為嗣,遭諸大臣反對。梁孝王知道后,派刺客刺殺議臣。事未成,漢景帝懷疑為梁孝王所指使。梁孝王恐,后病死。 復道彌望:復道,樓閣之間架空的上下兩重通道;彌望,滿目皆是。 財鏹:錢財。鏹,穿錢的繩索,引申為錢。 出警入蹕:古時帝王出行的禮儀。侍衛為警,清道為蹕。 宣帝亦驕恣淮陽王:意為漢宣帝放縱淮陽王。宣帝,漢武帝曾孫;淮陽王,漢宣帝庶子。 出閣:皇子離開朝廷到自己的封地作藩王。 道德齊禮:用道德來引導,用禮儀來約束。語出《論語·子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有格”。 圣人之教,不肅而成:圣人的教化,不用嚴肅就能成功。語出《孝經》。 高士廉:名儉。唐高祖時,經秦王李世民推薦為治中。后歷任右庶子、吏部尚書、仆射、太傅。著有《氏族志》。 守器東宮:器指國家重器。東宮太子的職守,是守護宗廟之器,故稱長子守器東宮。 窺窬:意為窺伺機會。這里指窺視帝王將相位,圖謀不軌。 考:考為官員考核。唐制,官員一年考核一次。
【鑒賞】本篇記錄了唐太宗與馬周、褚遂良、高士廉、劉洎等人,商討諸王名分的確定及如何防止違反禮制的問題。
商討的緣由,是因吳王李恪出任齊州都督而起的。貞觀七年(633年),唐太宗對侍臣說:“家與國的事情不盡相同,讓李恪到地方上去做官,是叫他作為國家的藩屏。對他應該早一點確定名分,斷絕他覬覦皇位之心。我死以后,使他們兄弟沒有危亡的后患。”之后,貞觀十三年(639年),褚遂良因供給魏王李泰的物質超過了皇太子,違反禮制的規定,要求唐太宗“明立定分”。貞觀十六年(642年),唐太宗與褚遂良、高士廉、劉洎討論哪個是國家的當今急務,褚遂良以為是“太子、諸王,須有定分”、高士廉認為“養百姓最急”、劉洎斷言“撫四夷最急”。后二者為內政與外交,而唐太宗認定了褚遂良的意見,以“定分”為是。
諸王是唐太宗的兄弟與他的兒子們的總稱。唐太宗覺得,自己年近半百,為諸王早日確定名分,是讓他經常憂慮的事情。“定分”,就是確定每個人在等級秩序中的名分。一旦名分確定后,就能對不同等級的人們,作出相應的行為規定。“定分”源于孔子的“正名”。孔子認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以等級制度作為“正名”的標準,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讓人們循名守分,不得逾越。前一君、臣、父、子是核定的事實,后一君、臣、父、子是表示他們的名分。孔子的意思,要按照周禮所規定的等級名位,來糾正當時因社會變動而產生禮崩樂壞的現狀。孔子以周禮為內容的禮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以正名定分為核心的名教。董仲舒繼承了孔子的主張,以“正名”為治國的根本:“治國之端在正名。”(《春秋繁露·玉英》)“名”的作用為什么這么大?因為不同等級身份的人,在社會上如何行動,應該遵循何種規范,是由他的“名”決定的。董仲舒說,天子對天這一至上神負責,諸侯的職責在侍奉天子。大夫對“匹夫”擔任教化的責任,士是干實際事務的,“民”是一群睜眼瞎,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名教強調尊卑上下與等級分明,重視長幼之間的差別。如賈誼所說:“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新書·俗激》)至關重要的“上下有差”,而歸宿是“各得其宜”。
對諸王應預先確立名分,否則他們會覬覦皇位,對太子構成威脅。這是貞觀君臣們的共識。馬周舉了曹植的例子。魏武帝曹操在世時寵愛三子曹植。曹操過世后,次子曹丕登極,對弟弟曹植防范禁閉,如同監牢的囚犯。曹操生前的寵愛,害苦了曹植。褚遂良所舉的例子更有針對性。褚遂良說,漢初的竇太后與漢景帝“不識義方之理”,放縱梁孝王,險些釀成大的禍患。梁孝王是漢景帝之弟,竇太后次子。未立太子前,漢景帝在一次宴會后對梁孝王說:“千秋萬歲后傳于王。”梁孝王心內好不喜歡。在平定吳、楚七國之亂子中,梁孝王立下很大的功勞,漢景帝封賜他四十多座城邑,其苑囿達三百里。梁孝王出行的儀式已與皇帝一樣。后來在漢景帝立了太子后又廢掉的情況下,“太后心欲以梁王為嗣”。這一兄終弟及的主張,遭到爰盎等大臣的反對而中止。此后漢景帝立膠東王為太子,梁孝王“陰使人刺殺爰盎及其他議臣十余人”(《漢書·文三王傳》)。事敗后,漢景帝知為梁孝王主使,但念在手足之情,加上竇太后的寵愛,未加追究。但梁孝王歸國后,憂郁不樂,發病而死。此即褚遂良所說“小不得意,發病而死”。兄終弟及,只在殷商時期實行過。至周朝,宗法制度確立后,皇位的繼承采取嫡長子繼承制的原則。依據這一原則,周天子之位由嫡長子繼承,眾子分封為諸侯;諸侯以嫡長子繼位,眾子分封為大夫。大夫對諸侯是小宗,諸侯對天子是小宗。按照宗法制度,魏王李泰是小宗,皇帝給予他的東西超過皇太子,是和嫡長子繼承制相沖突的。嫡長子繼承制是為了保證皇位的順利繼承,避免皇室內部宮廷政變的發生。然而皇帝的特權與權勢,足以讓有政治野心的皇室成員所向往。皇帝的眾多兒子的兄弟以及嬪妃們,都有可能成為皇位的競爭者。失敗者的下場只有死路一條,而競爭者只能訴諸武力兇殺或陰謀詭計。李世民為爭奪皇位,不但把自己的兄弟李建成、李元吉殺了,而且連幼小的侄兒、侄女也全部殺害。歷史上兄弟之間為爭奪皇位,發生骨肉相殘的悲劇事件數不勝數。西晉爭奪皇位的“八王之亂”是有代表性的,18年間死傷數十萬人,光封王的皇族就有36人被殺。無論從唐太宗自身的經歷來說,還是從唐太宗親自參與《晉書》編寫的情況來看,如何早日確立太子與諸王的名分,斷絕諸王覬覦皇位的非分之想,這是國家的急務,比養民、撫夷這些內政與外交,更為來得急迫。這是唐太宗在褚遂良、高士廉、劉洎三人的不同意見中,采納褚遂良“太子、諸王,須有定分”為“最為今日之急”的緣由所在。《呂氏春秋·處方》開頭就說“凡為治必先定分”,這是說治理國家的前提是“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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