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所作所為,是你當時最好的表現
N小姐失戀了。
回想起跟戀人的點點滴滴,她心中有百般的不舍。彼此不再聯系的日子,她就像丟了魂一樣,整個人萎靡不振,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她想跟朋友傾訴,可還沒開口眼淚就掉下來,滿腹的委屈讓她無力承受。
分手的原因,男友說是兩個人性格不合,可直覺告訴她,事情沒這么簡單。果不其然,在分手以后,她就聽別人講,男友跟另外的一個女孩在一起了。N小姐難以接受這個事實,可又知道自己無權去干涉對方,于是留在她心里的就只剩下一連串的自責和后悔。
相戀的兩年里,她總是擺出一副“公主”的姿態,讓他哄著、寵著。她想,可能就是因為自己太“作”了,他才離自己而去。今天這一切的后果,全是她自己釀成的,怪不得任何人。她總在幻想:如果他能回來,她肯定不會像原來那樣。
不僅如此,N小姐還托人弄來他那個新女友的照片,對比自己和她的不同。這一比較,N小姐更加自卑,覺得自己皮膚沒人家白、身材沒人家好、賺錢好像也沒人家多……看到這些,她更是把自己貶到了塵埃里,甚至覺得男友離開自己是“應該”的。她一直埋怨自己:如果早點減肥就好了,如果能多在工作上努力就好了,那樣的話,也許他就不會離開自己。
愛就愛,不愛就不愛,感情之事是沒有那么多條條框框的。就算是外在條件再不好的人,也可能擁有一份忠誠而美好的愛情;就算是萬里挑一的條件,也可能碰到不愛自己的人。像N小姐這樣,把失戀的原因全都歸咎于自己,就是一種過度的自責。
過度的自責,是一種向內的自我攻擊,超出了我們通常所說的自我批評的范圍,而是類似于自責妄想。最明顯的表現就是,過分地貶低自己,毫無根據地認為自己不夠好,甚至一無是處。
其實,真的是N小姐不夠好嗎?真的是她做錯了嗎?
不一定的。她之所以這樣想,不過是無法接受男友已經不再愛自己的事實。可無論她的自責多么深刻,無論她陷入多么悲情和絕望的境地,都無法改變這一現實。
陷入過度自責中的人,往往會損害正面的自我評價,變得敏感、郁悶、沮喪。過度自責的實質,是逃避現實責任的一種自我保護機制,也可能是一種心靈內在和外在環境的心理沖突。這些都是人格不夠健全、思維模式偏激導致的。
要走出過度自責的陷阱,最重要的是處理好自己的情緒,并能夠通過對自我情緒的感知與覺察,更好地認識自己,調整自己,為自己的人生和選擇真正地負起責任。
每一段感情都是一次成長,都是一面鏡子,讓我們在關系中更好地看清自己。N小姐遭遇了失戀,可在傷痛之余,她也應當學會正視自己的問題,比如“依賴感太強”“喜歡黏人”“用發脾氣的方式去獲得對方的關注”,究其根源無外乎是缺乏安全感、自我價值感不夠。如果這一點不改變,就算再重新愛一次,或是再遇到另外的人,N小姐還有可能會重復這樣的相處模式。事情本身是不會改變的,只有人變了,它才會變。
一個人能否從過去的行為中汲取經驗教訓,對一個人自信的形成極為重要。然而,為過去的事情后悔自責,并不等于從過去汲取經驗。汲取經驗的意思是,基于你的意識盡可能地承認問題,分析問題,避免再犯相同的錯誤。不要把寶貴的時間和精力浪費在過度自責上,這種負面情緒只會阻止你改變目前的狀態,它會讓你的意識停留在過去,無法積極地面對現在。
可能你會問:我要如何原諒自己呢?每每想到,都覺得悔不當初。
有句話,也許值得我們銘記于心:“你的所作所為都是你當時最好的表現,即使這個‘最好’是有過失或不明智的。”我們的每一個決定和行為,都基于我們當時的意識水平,我們不可能超越目前的意識水平,因為它是我們理解一切事物的基礎。有缺陷的意識,必然會導致一段有缺陷的經歷,不久后我們就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
我們的行為都是用來滿足需求的手段,可能是“明智的”,也可能是“不明智的”,但不能就此判斷我們這個人究竟是“好”還是“壞”。從本質上來說,每個人都是美好的,我們所犯的錯誤只是在某一時刻基于錯誤的意識行事而已。
停止過度自責吧,把“責備”變成“負責”,為自己的人生和選擇擔負起責任,意識到問題的存在,用積極的態度去面對,不只能夠緩解糟糕的情緒,你的態度、你的習慣,乃至你的人生,也會跟著一起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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