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時還得出風頭
社會需要一定量的人出風頭
出風頭不完全是壞事
不要太怕出風頭
中國傳統文化講求“中庸”,有關不要“出風頭”的民間俗語很多,如“人怕出名豬怕壯”“出頭的椽子先爛”、“槍打出頭鳥”。20世紀80年代,有位國內知名的作家曾寫過一部中篇小說,名字已記不得了。小說中談及一個老農,一生本無多大本事,只因凡事遵奉“不在人前,亦不落人后”的信條,因而其祖孫三代竟躲過了從民國初年到“文化大革命”的無數禍患。其故事情節雖已因時隔久遠記憶依稀,但其所要昭示之主題則至今仍銘刻腦海。
其實,世間需要大量好出“風頭”之人以舉“出風頭”之事。比如做官,那是需要做幾件事才能混得起走的。古今中外受“攻擊”“嘲諷”之官,不少都被人用“尸位素餐”形容,喻其不為民辦事,民間俗語為“占著茅坑不拉屎”。而能“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則為萬民稱道、上峰嘉獎、流芳百世。但在為官一任中,因自身素質、能力所困,迫于環境、條件等多方因素制約,又有幾個能做出如李冰父子之變水患為千古之益之事?所以不少執政的組織或個人都喜歡做幾件永遠正確,經得起“檢驗”,可以擺上“花架子”的大事。這既是上司的要求,也是個人升遷的需要。但也須知,“花架子”也非輕易可為,沒有幾分創意,沒有一番苦思冥想,沒有幾個人響應,“轟動”效應從何而來?何以上取上司喜悅,下令百姓稱道?所以古今為官的,沒有幾個不是好出風頭之人、好舉風頭之事的。按“適者生存”“識時務者為俊杰”的法則,“出風頭”亦不失為“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之前奏曲,為躋身官場之更高層次所急需。
出風頭常常可以為自己播名聲。如在官場,“出風頭”可以為上司了解直至信任并達目標。“出風頭”可獲得“政績”,而一旦獲得“政績”,也就獲得了被“提拔”“高升”的理由。世間諸事,從古到今,大同小異,“循規蹈矩”是其中一條重要法則,許多人一生碌碌無為,告老還鄉時被視為平庸之輩,“無顏見江東父老”,就是沒有努力去出一番“風頭”。而一旦去研究、實踐并做出彩頭,必有一番雖不一定“摸得著”但至少“看得見”的“佳績”,特別在傳媒發達的時代,一旦有人“出風頭”,必定是廣播有聲、電視有影、報刊有名。一夜之間,自己也許就從無人聞問之人,變成百姓“公認”的天下奇才。到那時候,也因出風頭而帶來的“平步青云”,有權在握,利用手中的權力及在民眾中的“威信”做出一番造福父老鄉親的實事,實現入官場之初衷,亦不失為大好事。也許會因悟出“手段是無所謂的,關鍵是結果”這個道理,從此再不會有為當初“出風頭”感到自責的心理。反之,反對出風頭、怕出風頭、看不起出風頭、也不出風頭,何以贏得“名聲政聲”,使“萬民矚目”?更何以體現自己超乎別人之上的“才能”?這時候,自己縱有天大的本事,在別人眼里也至多是“眼高手低,癡人說夢”。終其一生,蓋棺論定,可能就得個為上司所怒、為同僚所輕、為部屬所憎、為百姓不容的結局,成為江渚漁樵的談資而已。
“出風頭”可鍛煉自身能力。別以為“出風頭”是一個簡單的事情,在世上熟諳此道者甚眾的情況下,沒有“兩下子”其實是不敢去“出風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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