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發(fā)憤著書
司馬遷提出的關于文藝創(chuàng)作和個人情志關系的一種觀點。 《史記·太史公自序》: “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 《詩》三百篇,大抵賢圣發(fā)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 《報任安書》中也有大抵相同的一段話。足見其發(fā)自肺腑,銘刻在心。 《史記》之作,一方面是子繼父業(yè),另一方面和他的親身遭遇有一定的關系。天漢三年(公元前99年),司馬遷因“李陵之禍,幽于縲紲”,慘遭宮刑,這使他蒙受了莫大的侮辱與痛苦,于極度的悲憤之中,他想到:孔子因困厄而作《春秋》,屈原被流放乃賦《離騷》,左丘因失明才寫《國語》……,這些人都是因不得志,感情郁結,才發(fā)憤著書立說。他從中受到很大啟發(fā),于是,決心效仿先圣,終于成就了著述《史記》的大業(yè)。后人把司馬遷的這一觀點和做法,稱之為發(fā)憤著書說。魯迅先生在《漢文學史綱要》中說: “發(fā)憤著書,意旨自激。”著書往往與發(fā)憤相關,這是長期封建社會中帶有普遍性的規(guī)律。因為,一些有正義感的進步的知識分子往往在現(xiàn)實生活中受排斥和壓抑,導致義憤填膺或悲憤郁結,這些發(fā)而為文章,必然表現(xiàn)為對封建統(tǒng)治者的不滿和批判,表達了人民群眾的思想感情,從而觸及社會生活的某些本質(zhì)方面。 《史記》從文學角度來看,具有強烈的人民性,與司馬遷的發(fā)憤著書是分不開的。 “發(fā)憤著書”對封建社會中的知識分子有重大的影響,啟迪他們在逆境中成就一番事業(yè),對理解文藝理論上文藝家和創(chuàng)作的關系也有重要意義。東漢桓潭《新論》提出“賈誼不左遷失志,則文采不發(fā)。”唐韓愈提出“不平則鳴”,宋歐陽修提出“詩窮而后工”,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發(fā)憤著書說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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