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以形寫形
南北朝山水畫家宗炳論畫主張。他的《畫山水序》是我國第一篇專論山水畫的論文,其中有“以形寫形,以色貌色”,意即以畫之形,以畫之色來再現(xiàn)山水之形貌。宗炳認為山水畫的功能在于“以形媚道”,山水以它的形貌使圣人的道表現(xiàn)得更完美。 “夫圣人以神法道”。但宗炳突出強調的是山水畫的暢神作用。他說: “暢神而已,神之所暢,孰有先焉!”欣賞再現(xiàn)山水畫的藝術美代替欣賞真山真水的自然美,因此宗炳認為,畫要逼真地再現(xiàn)自然的山水風貌。作畫就是對客體事物的摹仿寫照。從此出發(fā),一方面,宗炳強調畫家要深入體驗觀察自然精微,“身所盤桓,目能綢繆”,飽游飲看,而且要“應目會心為理”,找出自然景物的規(guī)律,做到不面臨自然景物,也能默畫出完美的形象。
另一方面,宗炳認為要在一小幅畫面上勾畫高山大川,顯示出空闊的景色,還得解決透視問題:“且夫昆侖山之大,瞳子之小,迫目以寸,則其形莫睹,迥以數(shù)里,則可圍于寸眸。誠由去之稍闊,則其見彌小。今張綃素以遠映,則昆閬之形,可圍于方寸之內。豎畫三寸,當千仞之高;橫墨數(shù)尺,體百里之迥。”這段話闡明了透視學原理的一個中心問題,即近大遠小的規(guī)律,畫家與描繪的對象必須拉開一定的距離才能作畫,以及透視畫面的原理。如果沒有象宗炳這樣鉆研透視理論的先行者,就難以產生后世象展子虔的“咫尺千里遙”的山水畫。宗炳的透視理論距今已一千五百多年,比起其它國家要早得多。可見,宗炳的“以形寫形”的山水畫論對于作畫的訓練方法,描繪的透視原理以及肯定山水畫的“暢神”的審美作用方面,都起了開先河的作用。
宗炳的“以形寫形”重點在于形現(xiàn),并不是舍去形內之神,只求形似。他說的“應會感神,神超理得”就是證明。后代有些人片面理解“以形寫形”,變成“論畫以形似”的淺薄之見,形成藝術的末流低格,蘇東坡批評這種做法是:“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由追求表面的形似到崇尚形神兼?zhèn)涞膶徝览硐耄且粋€逐步發(fā)展的過程,最初藝術家們在自然形象面前被動多于主動,形似重于神似,狀物高于達意。這是正常現(xiàn)象。因為山水畫家從客觀形象塑造并借以抒寫情思,須要一個較長的時間,其中大都首先注意和講求藝術造型的手法。因此, “以形寫形”的畫論的產生是勢所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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