詰奸卷十
詰奸卷十
【原文】
王軌不端,司寇溺職。吏偷俗弊,競作淫慝。我思老農(nóng),剪彼蟊賊。摘伏發(fā)奸,即威即德。集《詰奸》。
【譯文】
朝廷的律法偏離正軌,掌管刑獄的大官就會失職。官吏茍且而不盡職,風(fēng)俗就會日益弊壞,邪惡之事層出不窮。我要效法老農(nóng)消滅害蟲的精神,揭發(fā)那些邪惡之事,糾舉那些貪官污吏,弘揚律法的威嚴和道德的力量。因此集《詰奸》卷。
周忱日記陰晴風(fēng)雨
【原文】
周文襄公忱①巡撫江南,有一冊歷,自記日行事,纖悉不遺,每日陰晴風(fēng)雨,亦必詳記。人初不解。一日某縣民告糧船江行失風(fēng),公詰其失船為某日午前午后,東風(fēng)西風(fēng),其人所對參錯。公案籍以質(zhì),其人驚服。始知公之日記非漫書也。
【譯文】
周忱任江南巡撫時,身邊隨時帶有一本記事冊,自己親自記載每日的行事,細微詳盡,沒有一點遺漏。每日天氣的陰晴風(fēng)雨,他也一定詳細記錄。剛開始,有許多人對他的做法很是不理解。一天,某縣有一個人來報告說一艘載運米谷的糧船突遇暴風(fēng)沉沒了,周忱就詢問沉船的日期,沉船時間發(fā)生在午前或是午后,當(dāng)時刮的是東風(fēng)還是西風(fēng),那人所答的全不對。周忱翻開記事本逐一和他對質(zhì),那人震驚佩服。這時大家才明白,周忱的記事本可不是隨意亂寫的。
【注釋】
①周文襄公忱:周忱,字恂如,謚文襄。
【夢龍評】
蔣穎叔為江淮發(fā)運,嘗于所居公署前立占風(fēng)旗,使日候之置籍焉。令諸漕綱吏程亦各記風(fēng)之便逆。每運至,取而合之,責(zé)其稽緩者,綱吏畏服。文襄亦有所本。
【解評】
周忱記下每天的陰晴風(fēng)雨的情況,看似無用,卻使得別人想撒謊卻不可能。可見無論做什么工作,只要與工作有關(guān)的東西,如果有心記錄或者學(xué)習(xí),肯定會對工作有幫助的。
古人以賊治賊
【原文】
長安市多偷盜,百賈苦之。張敞既視事,求問長安父老。偷盜酋長數(shù)人,居皆溫厚,出從重騎,閭里以為長者。敞皆召見責(zé)問,因貰其罪,把其宿負,令致諸偷以自贖。偷長曰:“今一旦召詣府,恐諸偷驚駭,愿一切受署。”敞皆以為吏,遣歸休。置酒,小偷悉來賀,且飲醉,偷長以赭污其衣裾。吏坐里閭閱出者,見污赭,輒收縛,一日捕得數(shù)百人。窮治所犯,市盜遂絕。
【譯文】
漢代的長安城有很多盜賊,商人們個個苦不堪言。張敞出任京兆尹以后,就對長安父老進行訪問。打聽出幾個盜賊頭目,他們平常都顯得溫良忠厚,外出時還有幾名侍從跟隨,在城中儼然是一副長者的姿態(tài)。于是張敞將他們?nèi)空賮碡?zé)問,還表示愿意赦免他們的罪行,交換條件是必須協(xié)助官員清剿盜匪來立功贖罪。盜賊頭目說:“今天我們被傳訊,很可能使我們的手下驚慌,為了能順利清剿,請大人務(wù)必要信任我們。”于是張敞分別任命盜賊頭目們官職,讓他們回去了。盜賊頭目們各自在家中舉行慶功酒宴,小偷們都前來祝賀,喝到醉醺醺時,盜賊頭目們就偷偷在小偷的衣襟上作上紅色記號。張敞命令城內(nèi)衙役坐在門首,凡看到衣襟上有紅色記號的人就予以逮捕,結(jié)果在一日之內(nèi)逮捕到幾百名盜匪,張敞分別照各人所犯罪狀的輕重處刑,從此長安城內(nèi)盜匪便絕跡了。
【原文】
朝歌賊寧季等數(shù)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詡為朝歌長。始到,謁河內(nèi)太守馬棱,愿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邊批:要緊。〕及到官,設(shè)三科以募壯士,自掾史而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不事家業(yè)者為下。收得百余人,詡為饗會,悉貰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shù)百人。又潛遣貧人能縫者傭作賊衣,以彩線縫其裾為識,有出市里者,吏輒擒之,賊由是駭散。
【譯文】
朝歌縣賊人首領(lǐng)寧季率幾千賊人攻殺地方官員,集合人馬為害地方數(shù)年,州郡卻不能鎮(zhèn)壓,朝廷于是派虞詡出任朝歌縣長。虞詡剛到任,就去拜見河內(nèi)太守馬棱,希望馬棱能讓自己放手剿匪,不要有任何約束、阻撓。虞詡上任后,首先招募壯士,設(shè)立上、中、下三種衙役標(biāo)準(zhǔn),并且通令屬官以下各自推薦人選,凡因搶奪財物而置人于死者入選為上役,凡因偷盜而傷人者為中役,凡不事生產(chǎn)而荒廢家業(yè)者為下役,總共募集了一百多人。虞詡首先設(shè)盛宴款待他們,當(dāng)場宣布赦免他們的罪狀,派他們深入到賊人中,誘使賊人出營搶掠,并派官兵在一邊埋伏等待,結(jié)果剿滅賊匪數(shù)百人。另外,他又派會縫制衣服的窮人,受匪徒雇用為他們縫制衣服,用彩線在衣襟上偷偷縫上作為標(biāo)記。有穿著此衣出現(xiàn)在街市上的,官兵就擒獲他,賊眾因此被嚇得紛紛逃散。
【解評】
有時從大的方面著手,并不一定能夠?qū)栴}解決。相反,找準(zhǔn)一個突破口,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張小舍善察盜
【原文】
相傳維亭張小舍善察盜。偶行市中,見一人衣冠甚整,遇荷草者,捋取數(shù)莖,因如廁,張俟其出,從后叱之,其人惶懼,鞫之,盜也。又嘗于暑月游一古廟之中,有三四輩席地鼾睡,傍有西瓜劈開未食,張亦指為盜而擒之。果然,或叩其術(shù),張曰:“入廁用草,此無賴小人,其衣冠必盜來者;古廟群睡,夜勞而晝倦;劈西瓜以辟蠅也。”時為之語云:“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維亭張小舍。”〔舍,吳音沙,去聲。〕后遇瞽①丐于途,疑而跡之,見其跨溝而過,擒焉,果盜魁。其瞽則偽也,請以重賂免,期某日,過期不至,久之,張復(fù)遇于途,責(zé)以渝約②,盜曰:“已輸于臥床之左足,但夜至,不敢驚寢耳。”張猶未信,曰:“以何為征?”盜即述是夜其夫婦私語,張始大駭,歸視床足,有物系焉,如所許數(shù),兼得一利刃,悚然曰:“危哉乎?”自是察盜頗疏。
【譯文】
相傳維亭的張小舍擅長辨別盜賊。某日他走在街上,看到一位衣冠整齊的男子,遇到一個背稻草的人,隨手拔下幾根稻草,走進了廁所。張小舍等這男子出來后,在他背后大聲呵斥他,這男子非常驚慌恐懼,經(jīng)審問果然是盜匪。又有一次,張小舍在夏天到一座古廟游玩,廟中有三四個人席地酣睡,旁邊還放著切開沒吃的西瓜,張小舍也指著睡覺的三四個人說是盜匪而將他們逮捕,經(jīng)審問,果然是盜賊。有人問張小舍識別盜匪的方法,張小舍回答說:“去茅廁使用稻草,是無賴之輩的行為,他的衣服一定是偷盜來的;在古廟中一起睡覺的那幾個人,因為在晚上活動,所以白天才會疲倦;他們故意切開西瓜不吃,是怕蒼蠅叮他們的臉。”因此,當(dāng)時的盜匪說:“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維亭張小舍。”后來,張小舍在路上遇到一位瞎乞丐,他一見就起了疑心,于是就在后跟蹤,結(jié)果看到這名瞎乞丐能跳過水溝,張小舍便捉住他,果然是盜賊頭目,瞎眼睛是偽裝的。盜賊頭目用重金賄賂張小舍請求免罪,并約定在某一天送錢過來,可過了約定日期,他還沒有來。過了很長時間,張小舍又在街上遇見那名盜匪,責(zé)備他不守信諾,盜匪說:“我已經(jīng)把錢送過了,就放在你床的左下角,因為我是半夜去的,所以不敢吵醒你。”張小舍還是不相信,就問盜匪:“用什么作為憑證?”盜匪立刻說出當(dāng)晚的情形,甚至把他們夫妻間的私話都說出來,這時張小舍才感到十分驚恐。回到家后查看床腳,果然見到有包東西綁在床腳下,里面的錢正是盜匪答應(yīng)的數(shù)目,同時包上還附了一把刀,張小舍惶恐地說:“好險哪!”此后便疏于識別盜賊。
【注釋】
①瞽(gǔ):盲人,瞎子。
②渝約:違約,失約。
【夢龍評】
小舍智,此盜亦智。小舍先察盜,智;后疏于察盜,更智。
【解評】
注意細微之處,是辨別事物本質(zhì)的重要方法。張小舍能夠從細微之處入手緝盜,表明了他的智慧,但后來又畏于盜,則是其膽不足的表現(xiàn)。
張鷟放驢尋鞍
【原文】
張鷟為河陽縣尉日,有一客驢韁斷,并鞍失之,三日訪不獲,告縣。鷟推勘急,夜放驢出而藏其鞍,可直五千錢,鷟曰:“此可知也。”令將卻籠頭放之,驢向舊喂處,搜其家,得鞍于草積下。
【譯文】
張鷟任河陽縣尉時,有位客人被人割斷系驢的韁繩,并遺失了驢背上的鞍袋,搜尋三天也沒有找到,只好報官處理。張鷟對此事查得很緊,夜里就有人將驢放出來了,而將鞍袋藏了起來,估計鞍袋可值五千錢。張鷟說:“有了驢,就知道鞍袋在哪里了。”他命令人將驢的籠頭卸下來把驢放出去,驢就回到喂養(yǎng)他的主人家,搜查那人的住處,結(jié)果在草堆中找到了鞍袋。
【解評】
條件反射是人出生以后在生活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后天性反射,是在非條件反射的基礎(chǔ)上,經(jīng)過一定的過程,在大腦皮層參與下完成的,是一種高級的神經(jīng)活動,是高級神經(jīng)活動的基本方式。他不僅適用于斷案,在日常生活中同樣可以適用。只要我們正確運用,就可以輕松找到隱藏在背后的真相。
向敏中智雪冤案
【原文】
向敏中在西京時,有僧暮過村求寄宿,主人不許,于是權(quán)寄宿主人外車廂。夜有盜自墻上扶一婦人囊衣而出,僧自念不為主人所納,今主人家亡其婦人及財,明日必執(zhí)我。因亡去。誤墮眢井,則婦人已為盜所殺,先在井中矣。明日,主人蹤跡得之,執(zhí)詣縣,僧自誣服,誘與俱亡,懼追者,因殺之投井中,暮夜不覺失足,亦墜;贓在井旁,不知何人取去。獄成言府,府皆平允,獨敏中以贓不獲致疑,乃引僧固問,得其實對。敏中密使吏出訪,吏食村店,店嫗聞自府中來,問曰:“僧之獄何如?”吏紿之曰:“昨已笞死矣。”嫗曰:“今獲賊何如?”曰:“已誤決此獄,雖獲賊亦不問也。”嫗曰:“言之無傷矣,婦人者,乃村中少年某甲所殺也。”指示其舍,吏就舍中掩捕獲之。案問具服,并得其贓,僧乃得出。
【譯文】
向敏中任職西京時,有一和尚傍晚路經(jīng)一個村落,向一民舍請求留宿,主人不答應(yīng),于是和尚只好暫且棲身于屋主屋外的車廂里。夜里有一盜賊扶著一位婦人,背著布袋,越墻而逃。和尚心想自己沒有被主人留宿,現(xiàn)在主人家丟失了婦人和財物,明天一定會拘捕我送官,因而乘機逃走。不料和尚誤墜一口枯井中,而被劫持的婦人已經(jīng)被盜賊殺害,也拋尸在枯井中。第二天,屋主果然順著腳印追蹤到井邊,把和尚扭送到官府,和尚百口莫辯,只好認罪,說自己先誘拐婦人攜帶財物與自己逃跑,但因害怕主人派人追捕,只好殺了婦人再投尸井中,而自己也因夜黑不小心落井,財物放在井邊,不知是何人拿走。就此結(jié)案后報到府臺,府臺認為審判公平妥當(dāng),只有向敏中認為贓物遺失得非常可疑,于是單獨審問和尚,終于得知實情。于是向敏中暗派密探到處訪查。一天,密探走進村落中一家小店吃飯,老板娘聽說他從府城來,就問他:“和尚殺人的案子現(xiàn)在怎么樣了?”密探故意騙她說:“昨天已被鞭打而死。”老板娘問:“如果現(xiàn)在抓到真兇會怎么樣呢?”密探說:“已經(jīng)錯誤地結(jié)案,即使抓到真兇也不會再追究了。”老板娘說:“現(xiàn)在這話說了也沒有關(guān)系了。那婦人是我們村子里一個叫某甲的年輕人殺的。”接著把某甲的住處指給密探看,密探于是按照老板娘所指的方向?qū)⒛臣状叮臣滋钩凶餇睿⑷〕隽粟E物,和尚才被釋放。
【夢龍評】
前代明察之官,其成事往往得吏力。吏出自公舉,故多可用之才。今出錢納吏,以吏為市耳,令訪獄,便鬻獄矣;況官之心猶吏也,民安得不冤?
【解評】
明察事理的好官,他們之所以能順利辦案,不僅得之于自己的才能,還得之于自己的敬業(yè)精神,為官一任,要時時牢記自己的職責(zé),將自己分內(nèi)的事情爭取做到最好,千萬不要在自己的任期中造成冤假錯案,遺留罵名。
劉宰一蘆斷金釵
【原文】
宰為泰興令,民有亡金釵者,唯二仆婦在,訊之,莫肯承。宰命各持一蘆去,曰:“不盜者,明日蘆自若;果盜,明旦則必長二寸。”明視之,則一自若,一去蘆二寸矣,蓋慮其長也。盜遂服。
【譯文】
劉宰為泰興縣令時,當(dāng)?shù)赜幸话傩請蟀高z失金釵,當(dāng)時只有主人的兩名女仆在,經(jīng)過審訊,兩人都不承認行竊。劉宰命兩人分別各拿一只蘆葦離開,對她們說:“沒有偷取金釵的人,明天蘆葦還是現(xiàn)在這個樣子;如果偷了金釵,明天早上蘆葦就會長大兩寸。”第二天劉宰拿來蘆葦檢視,其中一只還是原先的樣子,另外一只卻少了兩寸,原來那偷金釵的女仆害怕蘆葦會長長,所以事先切去兩寸。于是偷金釵的女仆認罪。
【解評】
劉宰巧妙地運用了犯罪心理學(xué)。犯罪心理學(xué)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yīng)的學(xué)科,和犯罪人類學(xué)相關(guān)聯(lián)。這一門學(xué)科主要深入研究的是有關(guān)“什么導(dǎo)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應(yīng),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xué)家也可以作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楊武察言觀色
【原文】
僉都御史楊北山公名武,關(guān)中康德涵之姊丈也,為淄川令,善用奇。邑有盜市人稷米者,求之不得。公攝其鄰居者數(shù)十人,跪之于庭,而漫理他事不問。已忽厲聲曰:“吾得盜米者矣!”其一人色動良久。復(fù)厲聲言之,其人愈益色動。公指之曰:“第幾行第幾人是盜米者。”其人遂服。又有盜田園瓜瓠者,是夜大風(fēng)雨,根蔓俱盡。公疑其仇家也,乃令印取夜盜者足跡,布灰于庭,攝村中之丁壯者,令履其上,而曰:“合其跡者即盜也!”其最后一人輾轉(zhuǎn)有難色,且氣促甚。公執(zhí)而訊之,果仇家而盜者也,瓜瓠宛然在焉。又一行路者,于路旁枕石睡熟,囊中千錢人盜去。公令舁其石于庭,鞭之?dāng)?shù)十,而許人縱觀不禁。乃潛使人于門外候之,有窺覘不入者即擒之。果得一人,盜錢者也。聞鞭石事甚奇,不能不來,入則又不敢。求其錢,費十文爾,余以還枕石者。
【譯文】
僉都御史楊北山,單名楊武,是關(guān)中康德涵的姊夫,在任淄川縣令時,擅長運用奇計破案。有一次,城中有一個盜竊市民米的盜賊,但一直抓不到。楊公下令將失主住處附近的幾十名鄰居帶到府衙問話,鄰居都跪在庭院中,而楊公自己卻慢條斯理地處理其他的公文不理不問。過了一會兒,只聽見楊公厲聲說道:“我找到那個偷米的人了。”這時跪在庭下的人群中有一人神色大變。楊公又重復(fù)喊了一遍,那人的神色越來越驚惶,楊公指著他說:“第幾行第幾個人就是盜米的人。”盜米者一聽,立即坦承罪行。又有一個盜竊他人田園瓜的人,失瓜的那晚風(fēng)雨交加,瓜田中的根葉和藤蔓全部被人連根拔起。楊公懷疑是仇家所干,就要手下的人采集盜瓜者遺留下的腳印,然后在庭中鋪上細沙,要村中的壯丁一一在沙上留下腳印比對,說:“腳印相合的人就是盜瓜賊。”當(dāng)最后一名壯丁準(zhǔn)備留腳印時,他總是借故推脫并且呼吸急促。楊公厲聲質(zhì)問,果然是因仇隙而盜瓜,所盜取的瓜果全堆放在他家中。又有一位路人,在路旁枕著一塊大石頭睡著了,醒來后,發(fā)現(xiàn)行囊中的一千錢被人盜走。楊公接獲報案后,就命人將那塊大石頭抬到院子中,然后鞭打幾十下,并且允許百姓觀看,暗中則派人在官府門外監(jiān)視,如果發(fā)現(xiàn)有人在府門外探頭探腦,卻不敢入府看個究竟的人,就立即擒下。果然抓到一個人,就是那個偷錢的人。原來他聽說縣令居然要鞭打石頭,覺得好奇,不能不來觀看,但又不敢進官府看個究竟。于是楊公命他交出所偷的錢,那人只花費了十文錢,其余全部還給枕著石頭睡覺的人。
【解評】
楊武的斷案,多是利用嫌疑人的心理。正是因為做賊心虛,所以仔細觀察和研究嫌疑人的心理和表現(xiàn),對于問案會有很大好處。
蔣恒留嫗引真兇
【原文】
貞觀中,衡州板橋店主張迪妻歸寧,有衛(wèi)三、楊真等三人投宿,五更早發(fā)。夜有人取衛(wèi)三刀殺張迪,其刀卻內(nèi)鞘中,真等不知之。至明,店人追真等,視刀有血痕,囚禁拷訊,真等苦毒,遂自誣服。上疑之,差御史蔣恒覆推。恒命總追店人十五已上畢至,為人不足,且散。唯留一老婆,年八十,至晚放出,令獄典密覘之,曰:“婆出,當(dāng)有一人與婆語者,即記其面貌。”果有人問婆:“使君作何推勘?”如此三日,并是此人。恒令擒來鞫之,與迪妻奸殺有實。上奏,敕賜帛二百段,除侍御史。
【譯文】
唐太宗貞觀年間,衡州板橋店主張迪的妻子回娘家探親時,衛(wèi)三、楊真等三人到店投宿,在第二天五更天就出發(fā)上路了。當(dāng)夜,有人拿著衛(wèi)三的刀殺了店主張迪,然后再把刀放回刀鞘中,楊真等人毫不知情。等到天色大亮?xí)r,店里的一群人前來追捕楊真等人,看到衛(wèi)三的刀上有血跡,就將他三人逮捕并嚴刑拷問,楊真等人在嚴刑逼供下,只得自承有罪。唐太宗見了報告,很是懷疑,就派御史蔣恒重新審案。蔣恒下令要那天由客店出發(fā)追捕兇手十五歲以上的人全部來到縣衙,等人員到達縣衙后又借口人數(shù)不足,要他們暫且先回去,只單獨留下一名八十多歲的老婦問話,一直到晚上才讓老婦離開府衙,并要典獄長暗中監(jiān)視,并對他說:“老婆婆步出衙門后,一定會有人上前跟老婆婆說話,這時一定要牢記對方的長相。”果然有人上前詢問老婆婆:“御史大人都問了你些什么?”一連三天,都是同一人。于是蔣恒下令逮捕此人來審訊,原來這人與張迪的妻子通奸,所以共同商議謀害張迪,再嫁禍衛(wèi)三等人。蔣恒將案情上奏向太宗,太宗賜他帛二百匹,并任命蔣恒為侍御史。
【夢龍評】
張松壽為長安令,治昆明池側(cè)劫殺事,亦用此術(shù)。
【解評】
人們驚奇蔣恒斷案如神,其實,蔣恒正是抓住兇手關(guān)心案件進展的心理,留一個老婆婆作誘餌,果然使得無頭案真相大白。
苻融占夢破案
【原文】
秦苻融為司隸校尉。京兆人董豐游學(xué)三年而反,過宿妻家。是夜妻為賊所殺,妻兄疑豐殺之,送豐有司。豐不堪楚掠,誣引殺妻。融察而疑之,問曰:“汝行往還,頗有怪異及卜筮否?”豐曰:“初將發(fā),夜夢乘馬南渡水,反而北渡,復(fù)自北而南,馬停水中,鞭策不去。俯而視之,見兩日在水下,馬左白而濕,右黑而燥,寤而心悸,竊以為不祥,問之筮者。云:‘憂獄訟,遠三枕,避三沐’。既至,妻為具沐,夜授豐枕。豐記筮者之言,皆不從,妻乃自沐,枕枕而寢。”融曰:“吾知之矣。《易》:坎為水,馬為離。乘馬南渡,旋北而南者,從坎之離,三爻同變,變而成離;離為中女,坎為中男;兩日,二夫之象。馬左而濕,濕,水也,左水右馬,馮字也;兩日,昌字也——其馮昌殺之乎?”于是推驗獲昌,詰之,具首服,曰:“本與其妻謀殺豐,期以新沐枕枕為驗,是以誤中婦人。”
【譯文】
前秦人苻融任司隸校尉時,有個叫董豐的京都人,在外游學(xué)三年后返鄉(xiāng),途中路過妻子娘家就睡在了妻家。當(dāng)晚妻子被人謀害,妻子的兄弟懷疑是董豐殺的,于是將董豐送官治罪。董豐禁不住拷打逼問,承認有罪。苻融查看后覺得很可疑,就問董豐說:“你啟程返鄉(xiāng)前,有沒有發(fā)生一些怪異的征兆,或者你曾經(jīng)卜卦算命?”董豐說:“我將要出發(fā)時,晚上做夢騎馬渡水向南走,不料卻朝北行,接著又由北往南走,馬站在水中,怎么鞭打它就是不走。我低頭一看,見水中有兩個太陽,馬的左腳是白色的,而且被河水沾濕,馬的右腳卻是黑色,而且沒有沾到水。我醒來后心中發(fā)慌,暗中認為是不祥的征兆,就請教卜卦的相士。相士說‘我擔(dān)心你會有牢獄之災(zāi),你要遠離枕頭三次,避開沐浴三次。’我回到家里,妻子已為我準(zhǔn)備好洗澡水,夜里為我準(zhǔn)備好睡覺的枕頭。董豐因牢記相士的話,不肯洗澡也堅持不用枕頭,妻子就自行洗了澡,枕著枕頭睡覺了。”苻融聽了董豐的話,說:“我明白了。在《易經(jīng)》中坎代表水,馬代表離。騎馬渡水往南,不久又由北往南,是從坎離卦。三爻同變,變而成離。離是中女,坎是中男。夢中兩個太陽是表示有二夫的卦象。馬左腳沾濕,濕是表示水。左水右馬合成一字是‘馮’,兩日合成‘昌’字,難道是馮昌殺了你的妻子?”于是派人緝捕馮昌,馮昌被捕后坦承說:“本來與董豐的妻子商議好要謀殺董豐,想趁董豐洗完澡后用枕頭悶死他,不料卻誤殺他的妻子。”
【解評】
古代圣賢提倡“仁義禮智信”,其中的“智”,不僅包括知識與真理,也包括智慧與聰明。苻融就是一個運用智慧揚善懲惡的人。他在缺乏材料和線索的情況下,精心推理分析,緊緊抓住董豐偶然說出來的案發(fā)前后的心理狀態(tài),包括他說的卜筮、做夢的情況,研究董豐的惶惶不安,研究他們的夫妻關(guān)系,終于發(fā)現(xiàn)董豐的妻子與人有奸。他設(shè)法揭露了奸夫,案情也就迎刃而解了。原來是奸夫、奸婦,合謀要殺害董豐,黑夜慌亂中,錯殺了董妻。就這樣,他平反了一樁冤案。
王明以卦知真情
【原文】
西川費孝先善軌革,世皆知名。有客王旻因售貨至成都,求為卦。先曰:“教住莫住,教洗莫洗;一石谷,搗得三斗米;遇明則活,遇暗則死。”再三戒之,令“誦此足矣!”旻受乃行,途中遇大雨,趨憩一屋下,路人盈塞,乃思曰:“教住莫住,得非此邪?”遂冒雨行。未幾,屋傾覆,旻獨免。旻之妻與鄰之子有私,許以終身,侯夫歸毒之。旻既至,妻約所私曰:“今夕但洗浴者,乃夫也。”及夜,果呼旻洗浴,旻悟曰:“教洗莫洗,得非此耶?”堅不肯沐,婦怒,乃自浴,壁縫中伸出一槍,乃被害。旻驚視,莫測其故,明日,鄰人首旻害妻,郡守酷刑,旻泣言曰:“死則死矣,冤在覆盆,何日得雪?但孝先所言無驗耳!”左右以是語達上,郡守沉思久之,呼旻問曰:“汝鄰比有康七否?”曰:“有之。”曰:“殺汝妻者,必是人也。”遂捕至,果服罪,因語僚佐曰:“一石谷舂得三斗米,得非康七乎?”此郡守,乃王明也。
【譯文】
西川人費孝先善于占卜,遠近知名。有個叫王旻的商人因為做買賣來到成都,求費孝先替他卜上一卦。費孝先說:“教住莫住,教洗莫洗;一石谷,搗得三斗米;遇明則活,遇暗則死。”臨走前,費孝先再三告誡他要牢記這些話。王旻與同伴上路后,途中碰上大雨,便趕緊找了間空屋避雨,路上的行人也來到空屋,一時之間屋子擠滿了人。王旻心想:“‘該住別住’,莫非就是指這件事?”于是堅持冒雨趕路,不多久,那間空屋塌落,只有王旻幸免。王旻的妻子與鄰居的兒子發(fā)生奸情,兩人互許終身,想等王旻返家后伺機謀害他。王旻回到家后,他妻子對奸夫說:“今晚在浴室洗澡的就是我丈夫。”到了夜里,王旻的妻子要王旻洗澡,王旻突然想到:“當(dāng)洗不洗,是不是指的就是這事?”于是堅持不肯洗。他妻子一怒之下自己進入浴室洗澡,突然由壁縫中伸出一支長矛,王妻被殺。王旻害怕得不得了,根本無法推測到底是怎么回事。第二天,鄰人告發(fā)王旻謀害妻子,郡守對王旻嚴刑拷問,王旻哭著說:“我死就死了,只是我的冤情要到什么時候才能得到昭雪呢?只怕費孝先所卜的卦無法應(yīng)驗了。”吏卒把這話上報郡守,郡守沉思了許久,然后叫來王旻問道:“你的鄰居中有叫康七的人嗎?”王旻回答說:“有。”郡守說:“殺害你妻子的一定是他。”于是就命人逮捕康七,康七果然認罪。事后郡守對僚屬說:“一石谷磨了三斗米,那不是得米糠七斗嗎?”這位郡守就是王明。
【解評】
如果我們能像費孝先一樣,穿透歷史的時空,站在未來回過頭來看現(xiàn)在,不失為一種好方法。但關(guān)鍵是能不能清晰準(zhǔn)確地洞察到一切。以卦象來判斷是沒有科學(xué)根據(jù)的,以相來判決也沒有多大的根據(jù)。只有根據(jù)構(gòu)成事物的一些基本因素來判斷事物發(fā)展的主要趨勢,再因勢利導(dǎo)才行。
劉宗龜換刀破命案
【原文】
劉宗龜鎮(zhèn)海南。有富商子少年泊舟江岸,見高門一妙姬,殊不避人。少年挑之曰:“黃昏當(dāng)訪宅矣。”姬微哂。是夕,果啟扉候之,少年未至,有盜入欲行竊,姬不知,就之。盜謂見執(zhí),以刀刺之,遺刀而逸。少年后至,踐其血,仆地,捫之,見死者,急出,解維而去。明日,其家跡至江岸,岸上云:“夜有某客舡徑發(fā)。”官差人追到,拷掠備至,具實吐之,唯不招殺人。視其刀,乃屠家物。宗龜下令曰:“某日演武,大饗軍士,合境庖丁,集球場以俟。”烹宰既集,又下令曰:“今日已晚,可翼日至。”乃各留刀,陰以殺人刀雜其中,換下一口。明日各來請刀,唯一屠者后至,不肯持去,詰之,對曰:“此非某刀,乃某人之刀耳。”命擒之,則已竄矣。乃以他死囚代商子,侵夜斃于市。竄者知囚已斃,不一二夕果歸,遂擒伏法。商子擬以奸罪,杖背而已。
【譯文】
劉宗龜鎮(zhèn)守海南時,當(dāng)?shù)赜形荒贻p的富商子弟,一日將船停泊在江岸,看見一大戶人家門前站著一位美貌婦人,見了陌生人也毫不避諱。富商子弟挑逗她說:“黃昏后到府上拜訪你。”婦人聽了微微一笑。當(dāng)晚,婦人果然大門半掩等候富商子弟。富商子弟還沒到,就有小偷進門行竊,婦人不知來人是小偷,就迎了上去。小偷以為是要抓他,就一刀殺了婦人,留下兇刀后逃跑了。富商子弟依約而至,不留神踏到血跡摔倒在地,這才發(fā)現(xiàn)婦人已被人殺死,他急忙跑出婦人家,回到船上解纜匆匆離去。第二天,少婦的家人順著血腳印追蹤到岸邊,岸邊百姓說:“昨晚半夜有艘客船匆匆離去。”官府派人追捕到富商子弟,經(jīng)過嚴刑拷問,富商子弟據(jù)實回答,只是不承認殺人。檢視兇刀,是屠夫所用的刀。劉宗龜下令說:“某日要舉行比武,要犒賞軍士,全縣所有屠夫廚師都要到球場集合,準(zhǔn)備到時宰殺牲畜做菜。”到了集合的日子,又下令說:“今天時間已晚,明天再來。”并命令每人將所攜帶的屠刀一律留下,劉宗龜暗中將那把兇刀與其中一把屠刀調(diào)換。第二天,屠夫們各自來領(lǐng)取自己的刀,只有一名屠夫遲遲不肯領(lǐng)刀,問他原因,他說:“這不是我的刀,是某某人的。”劉宗龜下令追捕,那屠夫已逃走。于是劉宗龜故意用其他死囚犯假冒富商子弟,在天黑時拉到市上正法。那逃走的屠夫知道富商子弟已被正法,以為不再有事,所以過了一兩天就回家來了,這時劉宗龜才將他逮捕治罪。至于富商子,也因意圖不軌被判鞭打了事。
【解評】
要不是劉宗龜精心偵查,那名富商子可能難逃殺人罪責(zé)。從集合收刀、換刀查人,到設(shè)計擒兇,劉宗龜?shù)?a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謀略和智慧令人拍案叫絕。
徽富商智擒和尚
【原文】
徽富商某,悅一小家婦,欲娶之,厚餌其夫。夫利其金以語婦,婦不從,強而后可。卜夜為具招之,故自匿,而令婦主觴。商來稍遲,入則婦先被殺,亡其首矣,驚走,不知其由。夫以為商也,訟于郡,商曰:“相悅有之,即不從,尚可緩圖,何至殺之?”一老人曰:“向時叫夜僧,于殺人次夜遂無聲,可疑也。”商募人察僧所在,果于傍郡識之,乃以一人著婦衣居林中,候僧過,作婦聲呼曰:“和尚還我頭。”僧驚曰:“頭在汝宅上三家鋪架上。”眾出縛僧,僧知語泄,曰:“伺其夜門啟,欲入盜,見婦盛裝泣床側(cè),欲淫不可得,殺而攜其頭出,掛在三家鋪架上。”拘上三家人至,曰:“有之,當(dāng)時懼禍,移掛又上數(shù)家門首樹上。”拘又上數(shù)家人至,曰:“有之,當(dāng)日即埋在園中。”遣吏往掘,果得一頭,乃有須男子,〔邊批:天理。〕再掘而婦頭始出,問:“頭何從來?”乃十年前斬其仇頭,于是二人皆抵死。
【譯文】
徽州一名富商喜歡上一個小戶人家的妻子,想娶她為妾,于是用厚禮收買那婦人的丈夫。丈夫禁不住金錢誘惑,就要妻子答應(yīng)富商的要求,妻子不答應(yīng),后來在丈夫的逼迫下只好勉強同意。一天晚上,丈夫與富豪約定設(shè)酒食款待富豪,而自己卻借故躲藏起來,讓妻子在一旁伺候。富商來得比約定的時間晚,進門時那婦人已被人殺害,頭顱卻丟失了,富商不知發(fā)生什么事,驚慌地離去。婦人的丈夫以為是富商殺了自己的妻子,于是將富豪告到郡府。富商說:“我的確喜歡那女子,但即使她不肯答應(yīng)我的要求,我也可以跟她慢慢商量,怎么會到殺她的地步呢?”有一老人說:“先前每夜報更的和尚,在殺人的第二天就沒有再報更了,這事很可疑。”富商雇人追查和尚行蹤,果然在鄰郡發(fā)現(xiàn)這名和尚。于是,要一人穿上婦人的衣服在樹林中等候,待和尚經(jīng)過時,故意假冒婦人的聲音大叫:“和尚,還我頭來!”和尚在驚惶中脫口而出:“你的頭在你家左邊第三家的鋪架上。”這時,埋伏的眾人便出來將和尚擒住。和尚知道自己泄了口風(fēng),只好招認說:“那夜我見她家大門開著,想進屋偷東西,一進門看見婦人盛裝坐在床邊哭泣,我想與她親熱,沒有得逞,我只好殺了她,割下她的頭帶走,掛在她家左邊第三家的鋪架上。”捕役抓來左邊第三家的鄰人,他說:“確有此事,當(dāng)時害怕惹禍,就把人頭又移掛到再過去幾家門口的樹上了。”捕役抓來那家的人,他說:“確有此事,當(dāng)晚就埋在后園中。”官府派吏卒前去挖掘,果然挖出一顆人頭,卻是一名有胡須的男子。再挖才發(fā)現(xiàn)女子的頭。質(zhì)問園主:“男子的頭從哪里來?”原來是十年前園主所斬下的仇人的頭,于是和尚與園主都以死抵罪。
【解評】
富商為了洗清自己的冤情,可謂煞費苦心,但他的智慧同樣也值得我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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