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乙第二十三
祖乙第二十三
【原文】
祖乙圯于耿[601],作《祖乙》。(此為序,正文亡佚)
【注釋】
[601]祖乙:河亶甲的兒子。河亶甲死后,祖乙繼位。圯(yi):被河水沖毀。耿:《史記·殷本紀(jì)》作“邢”,約在今河南龍門縣東南十二里。
【譯文】
祖乙在相地被河水沖毀以后,把國都遷到耿,作《祖乙》。
祖乙第二十三
祖乙第二十三
【原文】
祖乙圯于耿[601],作《祖乙》。(此為序,正文亡佚)
【注釋】
[601]祖乙:河亶甲的兒子。河亶甲死后,祖乙繼位。圯(yi):被河水沖毀。耿:《史記·殷本紀(jì)》作“邢”,約在今河南龍門縣東南十二里。
【譯文】
祖乙在相地被河水沖毀以后,把國都遷到耿,作《祖乙》。
上一篇:尚書《盤庚中第十》譯文與賞析
下一篇:尚書《禹貢第一》譯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