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上第五
太甲上第五
【原文】
太甲即為,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夏歸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惟嗣王不惠于阿衡[127],伊尹作書曰:“先王顧諟天之明命[128],以承上下神祗。社稷宗廟,罔不祗肅[129]。天監厥德,用集大命[130],撫綏四方[131]。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師[132],肆嗣王丕承基緒[133]。惟尹躬先見于西邑夏,自周有終[134]。相亦惟終;其后嗣王罔克有終,相亦罔終,嗣王戒哉!祗爾厥辟[135],辟不辟[136],忝厥祖[137]?!?/p>
【注釋】
[127]惠:順從。阿衡:阿,倚。衡,平。阿衡,一說為商代官名,一說為伊尹之號。
[128]顧諟(dì):顧,顧念。諟,是,正確。這里用作“認為正確”的意思。
[129]祗肅:敬肅。
[130]集:降下。
[131]綏(suí):安撫。
[132]左右:幫助。辟:君主。宅師:宅,安。師,眾人。宅師,安定眾人。
[133]緒:業。
[134]自周:自,用。周,忠信。終:成。終訓成,與下文的“終”,意義相同。
[135]祗:恭敬。辟:君主,這里指君道。
[136]辟不辟:君主不盡君主之道。后一辟字,用為動詞。
[137]忝(tiǎn):羞辱。
【譯文】
太甲即位以后,胡作非為,伊尹便將他幽禁在桐宮,三年后太甲改過自新,得以復位。伊尹于是作《太甲》三篇表揚他。嗣王太甲對伊尹不順從,伊尹作書給王說:“先王成湯顧念天的明命是正確的,因此供奉上下神祇宗廟社稷無不恭敬嚴肅。上天看到湯的善政,因此降下重大使命,使他安撫天下。我伊尹能親身輔助君主安定人民,所以嗣王就承受了先王基業。我伊尹親眼見到西方夏邑的君主因為荒淫而亡國了,所以用忠心取得成就,輔相大臣也取得成就;我們的后繼王不能取得成就,輔相大臣也沒有成就。嗣王要警戒呀!應當敬重你做君主的法則,做君主而不盡君道,將會羞辱自己的祖先?!?/p>
【原文】
王惟庸罔念聞[138]。伊尹乃言曰:“先王昧爽丕顯[139],坐以待旦。旁求俊彥[140],啟迪后人[141],無越厥命以自覆[142]。慎乃儉德,惟懷永圖。若虞機張[143],往省括于度,則釋[144];欽厥止[145],率乃祖攸行!惟朕以懌[146],萬世有辭[147]?!蓖跷纯俗儭R烈唬骸捌澞瞬涣x,習與性成。予弗狎于弗順[148],營于桐宮[149],密邇先王其訓[150],無俾世迷[151]”。王徂桐宮,居憂[152],克終允德[153]。
【注釋】
[138]庸:常。
[139]昧爽:昧,昏暗。爽,明亮。昧爽,指將明未明的時刻。丕:乃。顯:通憲,思也。
[140]彥:美士曰彥。
[141]啟迪:啟,開。迪,引導。
[142]越:失忘記。覆:失敗滅亡。
[143]虞機:虞人之機。主管山林的人叫虞人。機,弓弩上的發射機關。
[144]括:矢括,箭末扣弦處。度:瞄準器。于:與。連詞。
[145]止:至、到。這里指用引申義。
[146]懌:喜悅。
[147]辭:指好的言辭美譽。
[148]狎:輕忽,輕視。
[149]桐:地名,在今河南虞城縣東北。
[150]邇:近。其:相當于“之”。
[151]世:終生,一世。
[152]居憂:居于憂患的境遇。一說為執行喪禮。
[153]終:成。允:誠信。允德,誠信之德,就是上文“自周有終”之周。
【譯文】
王像往常一樣不念不聞。伊尹就說:“先王在天將明未明的時刻,就思考國事,坐著等待天明。又遍求俊彥的臣子,開導后人。您不要忘記先祖的教導以自取滅亡。要慎行儉約的美德,懷著長久的計謀。好像虞人張開了弓,還要去察看箭尾與瞄準器才發射一樣;您要重視自己的目的,遵行你的祖先的措施!這樣我就高興了,千秋萬世您將會得到美好的聲譽。”太甲未能改變。伊尹對群臣說:“嗣王這樣就是不義。習慣將同生性相結合,我不能輕視不順教導的人。要在桐宮造宮室,使他親近先王的教訓,莫讓他終身迷誤?!彼猛跞ネm,處在憂傷的環境,能夠成就誠信的美德。
【解析】
《太甲》三篇是伊尹教導太甲的訓辭。據《史記·殷本紀》記載:太甲繼承帝位三年,不遵守先祖成湯制定的法典,胡作非為,于是伊尹把他放逐到桐宮替成湯守喪。伊尹代理大甲處理國事,接受諸侯的朝見。大甲在桐宮守喪三年,悔過自新。于是,伊尹又把太甲迎回國都,交還了政權。從此,太甲注重品德修養,諸侯都歸服商朝,百姓生活安寧。伊尹嘉獎太甲,就作了《太甲》三篇。史官記述訓辭時,把放逐桐宮這一段作為上篇,把從桐宮迎回太甲作為中篇,把事后對太甲的諄諄教誨作為下篇,三篇構成一個完整的整體。
本篇為太甲被放逐桐宮前,伊尹對太甲的勸誡。伊尹從夏朝大禹開始說起,然后指出,正是因為夏禹的子孫違逆祖德,成湯才遵奉天命,擁有天下。言下之意無非是說,如果成湯的子孫不遵循成湯、夏禹的優良品德,也會與夏桀一樣走向滅亡的道路。
由于太甲對伊尹的話置若罔聞,伊尹只好在成湯的墓地附近修建行宮,強制讓太甲在那里去居住,反思悔過。倘若這件事屬實的話,則無論在當時或者在數千年后的今天,都是一個非常“出格”的決定。這里,我們不妨援引此事500多年之前“后羿代夏”,以及此事400多年之后“周公輔佐成王”的例子,來分析其中的利害。
我們知道,“后羿代夏”無論是在當時還是以后,都抹不掉一個“篡”。這也好理解,一個外族人,與夏后氏一不沾親二不帶故,就不容分說把人家的道統給據為己有,無論你的借口多么漂亮,在標榜“以仁義治天下”的大環境下,任你如何高明,也逃不掉一頂“亂臣賊子”的帽子。也正是這個原因,直接導致了后羿氏的滅亡。再看周公與成王,這二人乃是嫡親的叔侄,最終周公也難免飽受猜忌,以至于引發三監之亂。因此我們不難想象,伊尹當時做出這項決定時的壓力之大。這也從反面說明,伊尹性格中強悍的一面,以及政治手腕之高超。
上一篇:尚書《大誥第九》譯文與賞析
下一篇:尚書《太甲下第七》譯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