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靈公不君
(宣公二年)
【題解】
晉靈公是晉文公的孫子,即位時尚且年幼,一直由正卿趙盾輔佐其朝中事務。成年以后的晉靈公想及早奪回屬于自己的權力,于是想方設法不斷謀殺趙盾,但次次都未得逞。由于晉靈公橫征暴斂、驕奢殘暴,最終被趙盾的堂弟殺死。
【原文】
晉靈公不君[19],厚斂以雕墻[20];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21],殺之,置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22]。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23],不入則子繼之。”三進[24],及溜[25],而后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將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26]。’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唯群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27],惟仲山甫補之。’能補過也。君能補過,兗不廢矣。”猶不改。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28]。晨往,寢門辟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注釋】
[19]不君:不合為君之道。
[20]斂:聚斂。雕:用彩畫裝飾。
[21]宰夫:專管國君膳食的廚師。胹(ér):煮。
[22]載:抬杠。
[23]會:士季名會。
[24]三進:指進門、入庭、上階。
[25]溜:滴水檐下。
[26]鮮克有終:很少有好的結果。
[27]袞職:天子的職責。袞,天子之服。
[28]鉏麑(chǘ ní):晉勇士。賊:殺。
【譯文】
晉靈公為人做事沒有國君的樣子,以苛捐雜稅來裝飾豪華宮殿滿足自己奢侈的生活,從高臺上用彈丸打人以欣賞他們躲避彈丸時的樣子。有一次,御膳房里的廚師因燒煮的熊掌沒有熟透,而被晉靈公殺害,并把其放在畚箕里,讓宮女們用頭頂著走過朝廷。趙盾和士季看到死人的手,問起殺人的緣由,他們為靈公的無道感到擔心,準備規勸晉靈公。士季對趙盾說:“你去勸諫如果靈公聽不進去,就沒有人繼續勸諫了。請讓我士季先去,如果靈公不聽我的規勸,你再接著勸諫。”士季往前走了三次,伏地行禮三次,晉靈公假裝沒看見,到達屋檐下,晉靈公才轉眼看他,說:“我知道我的過錯了,打算改正。”士季叩頭回答說:“一個人誰沒有錯,有了過錯能夠改正,就沒有比這再好的事情了。《詩》說:‘事情不難有個好開端,很少能有個好結果。’如果像這樣,能夠彌補過錯的人就很少了。您如果有個好的結果,始終堅持向善,那么國家就有了保障,而不止是臣子們有了依靠。《詩》又說:‘天子的職責有了缺失,只有仲山甫來彌補。’也就是說過錯是可以彌補的。如果君王能夠彌補過錯,那么國君之位就不會丟棄了。”晉靈公并沒有改正錯誤。趙盾屢次進諫,讓晉靈公很討厭,于是靈公準備派一名勇士去刺殺趙盾。那名勇士一大早就來到了趙盾家,只見趙盾的臥室門已經打開了,他穿戴整齊,準備入朝。時間還早,趙盾就坐下來小憩。那名勇士見此就退了出來,感嘆道:“這個時候還不忘記恭敬國君,真是百姓的主人。殺害為百姓做主的人,就是不忠;違背國君的命令,就是失信。在這兩件事情中做了哪一件,都不如死了好。”于是,勇士撞在槐樹上死去了。
【原文】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趨登曰[29]:“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30]。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斗且出,提彌明死之。
【注釋】
[29]趨:快步。
[30]嗾:用口發聲。獒(áo):猛犬。
【譯文】
秋天九月,晉靈公邀請趙盾喝酒,事先埋伏了武士,準備攻擊殺死趙盾。趙盾的車右提彌明發現了這個陰謀,疾步走上殿堂,說:“臣下陪君王宴飲,酒過三巡還不告退,就不合禮儀了。”于是就扶了趙盾下殿堂。晉靈公喚出了他的猛犬以攻擊趙盾,車右提彌明上前與之搏斗,并把其殺死。趙盾說:“不用人而利用狗,雖然兇猛,又有什么用!”他們兩人與埋伏的武士邊打邊退。最后,提彌明被殺害。
【原文】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31],見靈輒餓,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32],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使盡之,而為之簞食與肉[33],置諸橐以與之[34]。既而與為公介[35],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注釋】
[31]舍:休息。翳桑:桑蔭。
[32]宦:貴族家的臣仆。
[33]簞食:用竹籃盛著飯。
[34]橐:袋子。
[35]介:甲士。
【譯文】
當初,趙盾到首陽山打獵,住在翳桑,他看見有個叫靈輒的人餓倒在地上,便向他問明情況。靈輒說:“我已經三天沒吃東西了。”趙盾給他食物吃,他只吃了一半還留下一半。趙盾問他為什么,他說:“我在外做奴仆已經三年了,不知道家母是不是還健在,現在離家已經很近了,請允許我把這一半食物留給她。”趙盾讓他把食物吃完,并且又準備了一籃子食物和一些肉,放在袋子里給了他。后來這個靈輒做了晉靈公的衛兵,在刺殺趙盾的事件中,靈輒把武器倒過來抵御晉靈公的其他衛兵,使趙盾幸免于難。趙盾問靈輒為什么救他,靈輒回答說:“我就是你在翳桑救的那個快要餓死的人。”趙盾再問他的姓名住處,他沒有回答就退了出去。趙盾自己也逃亡了。
【原文】
乙丑,趙穿攻靈公于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36]。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37]’,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孤,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38]。”
【注釋】
[36]山:指晉邊境的山,或謂即河南溫山。
[37]自詒伊戚:自己給自己帶來如此的煩惱。
[38]竟:同“境”。
【譯文】
九月二十六日,趙穿在桃園殺死了晉靈公。趙盾還沒有逃出晉國的山界線,便在得知晉靈公被刺殺的消息后又回來了。晉國太史董狐記載說:“趙盾殺了他的國君”,他還把所記載的內容在朝廷上公布。趙盾說:“不是這樣。”太史回答說:“您身為正卿,逃亡但并沒有走出國境,回來后又不懲罰兇手,殺害晉靈公的人不是您還是誰?”趙盾說:“哎呀!《詩》說:‘我心里懷念祖國,反而給自己留下憂傷。’這話大概說的就是我吧。。”孔子說:“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記事的原則是直書而不加隱諱。趙宣子,是古代的好大夫,因為史官的據事直書而背上了殺害國君的惡名。可惜啊,如果他當時逃出了國境,或許就不會蒙受弒君的罪名了。”
【評析】
從歷代帝王的謚號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一般謚號中帶有“文”、“武”的都是比較英明的君主,而謚號中有“靈”、“厲”之類的則表明其為昏君、暴君。晉靈公就是這樣的一個君主。他于公元前620年到公元前607年在位期間,橫征暴斂、濫殺無辜、魚肉百姓,臣子們對他多次勸諫,他不但不聽,還對趙盾這樣的忠臣一次次謀殺,痛下毒手。可見晉靈公是個多么昏庸殘暴的君王。
但是在中國的傳統政治制度中,無論所謂的“君王”多么殘暴、少德,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不可彈劾討伐的,否則,便會犯下各種“罪行”:欺君,犯上作亂,直至弒君。而且,這些罪行都是彌天大罪,不可赦免,甚至會株連九族。面對制度的痼疾,讓人切齒痛恨。但縱觀歷史我們可以發現:無論在哪個時代,只要有昏庸殘暴的暴政、苛政存在,就有敢于諍言直諫的義士出現,并有敢于弒君的勇士出現,前者如趙盾,后者如趙穿。他們明知自己的行為將要以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甚至還包括以家族的滅亡為代價,依然大義凜然,慷慨陳詞,視死如歸。他們面對殘暴和死亡敢于挺身而出,他們決不向殘暴專制、黑暗腐朽屈膝讓步,正是這樣的勇士、義士的存在,推動了制度的變革,歷史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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