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丘非難季康子以田賦
【原文】
季康子欲以田賦,使冉有訪諸仲尼[1]。仲尼不對,私于冉有曰:“求來!女不聞乎?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遠邇;賦里以入,而量其有無;任力以夫,而議其老幼。于是乎有鰥、寡、孤、疾,有軍旅之出則征之,無則已。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2],不是過也。先王以為足。若子季孫欲其法也,則有周公之籍矣[3];若欲犯法,則茍而賦,又何訪焉!”
【注釋】
[1]冉有:孔子的學生,名求,是季康子的家臣。
[2]稯(zōng):計算谷物的單位,古制六百四十斛為一稯。秉:這里指計算禾把的單位。缶:古制十六斗為一缶。芻(chú):同“芻”,指喂牲畜的草。
[3]籍:指籍田法,即田賦法。
【譯文】
季康子打算按田畝增收田賦,派冉有征求孔子的意見。孔子沒有正式答復,私下對冉有說:“冉有,你沒聽說嗎?先王按照土地的肥瘠分配土地,按照勞力的強弱征收田賦,而且根據土地的遠近來對田賦加以調整;征收商稅按照商人的獲利多少,而且還要估量其財產的多少來對商稅加以調整;分派勞役則按照各家男丁的數目,還要照顧那些年老和幼小的男子。于是就有了鰥、寡、孤、疾的名稱,只有在戰事緊迫時才征召他們,無戰事之時就免除。有戰事的年月,每一井田要交出一稯糧、一秉禾草、一缶米,是不超過這個標準的。先王認為這樣就足夠用了。如果季康子要按這個律法去辦,那就是遵照周公的田賦法了;如果不顧法規辦事,那就隨意收取賦稅好了,又何必來征求我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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