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前,我是著名的夜貓子。近十多年來,則與日月同步了。晚飯雅集吃酒,席間縱有楊貴妃,也要十點前決然離去,回家睡覺。清早醒來,第一反應是:哦,我還活著,不錯嘛!趕緊起床,享受生命。
去冬的一個周末,乘公交車去書院門,買墨汁。車里人少,倚窗就坐,沿途見清潔工打掃落葉。葉子堅持到冬月凋落,都是有分量的大葉子,如扇面,如荷蓋。下車走了一二百米,由于時間尚早,書院門的店鋪只開了一家,已沒有挑選的可能。柜臺上擺著貴賤兩種墨汁,一種十三元,一種三十元。沒容多想,就買了一桶三十元的書畫墨汁,權當打了兩次出租車。到了這把年紀,使用物品也該講個檔次了。
此生沒出息,稀里糊涂地浪成一個作家。稿費太低,不夠煙錢,談不上補貼家用。上世紀八十年代,每月工資五十八元,每月稿費百十元,日子甚是寬裕。后來物價與工資同步飛漲,稿費卻一直侏儒著。倒是書畫家的收入,真叫驚人:一揮而就、數萬入囊,不讓人眼紅是假話。于是操練毛筆,企圖分其一杯羹。但是要想混個字能換錢的好匠人,也并非易事。起碼你得像他們簡介里聲稱的那樣:幼承庭訓,遍臨百帖。小時也確實聽命祖父訓練過毛筆字,不過是蜻蜓點水,隨即就文化大革命了。只是在念高中時,刷過幾回大字報,筑路工地兩邊的山石上,涂鴉過鼓足干勁、大干某某天之類的標語口號。
如今想成為一個有人來買字的毛筆匠,為時已晚。畢竟是個碼字的,沒有整段時間讀碑臨帖。怎么辦?有辦法:拿毛筆寫文章便是。古代作家不都是拿毛筆寫作嘛。而且古代作家書家,是集于一身的。他們的手稿,雅稱手札,被認為是書法正宗,書法主流,所以傳世名帖基本是自家手跡自家文。于是我每天早起,必然是沏茶同時動筆硯,毛筆一篇小品文。好司機是跑出來的,好字匠是寫出來的,我相信這應該是個真理,沒啥子神秘玄奧。也不一定非得寫在宣紙上,廢信封啊報刊空白處啊,包裝盒啊紙質禮品袋啊,秋冬時節撿拾回來的幾片落葉啊……總之手頭有什么就在什么上寫。一個領導來視察,恰逢我在撕開的香煙盒上寫字,就隨嘴夸獎說這個習慣好啊,風雅啊。我說首長過獎了,百人百性么,哪里談得上風雅,不過是個毛病,不寫手癢癢,就像首長您每天不給人講三點意見,嘴巴也癢癢一樣。
有一天,西安出版社社長張軍孝先生來訪,見我滿桌的字片兒,隨便拿起幾張,一一讀過,謬獎道:“世說新語,世說新語嘛!字也好,趕緊整理出來,趁我沒退休,給你出版了!”這就是那本頗受讀者好評的《風月年少》的誕生經過。與書法家的高超技法相比,我寫的也實在只是個毛筆字。但是話說回來,我手寫我意,他們也未必玩得了。有兩個書法家朋友,也買了些宣紙本,要跟我一樣寫小字,寫自家文思。卻只寫了不到五頁,便將本子送我了,說是寫起來特別別扭,特別難看。原來他們幾十年里都是拿大筆寫大字,突然寫小字,無異于讓造坦克的忽然改造手表,自然不大適應。不過我倒也始終自知之明,見了書法家的好字,總要仔細過目,右手指頭在左手掌上現場臨摹。學人之長,人生一樂;盯人之短,永難長進。
廢紙片上的字不好保存,容易散佚,于是寫在本子上。為了省事,五年前逛書院門,索性一次性買回二十冊宣紙本——因為那種我喜歡的款式只有二十本。撫摸著柔軟異香的宣紙本,一股唐宋情懷、民國風范氤氳于胸間,就不忍心依舊記錄些雞零狗碎的“世說新語”了,當下冒出一個念頭:拿毛筆寫一部長篇小說吧!毛筆寫作,等于書文復婚、古風再現。
寫作最需要的外部環境,是安靜。這與書法家相反。我見過的書法家表演,可概括為“人來瘋”三字。他們喜歡酒后被圍觀、被喝彩著寫字。若有風騷麗人斟酒牽紙,不時地碰其膀子,他們的發揮便是愈發的好了。作家不行,定要避鬧求靜,否則寫不出半句話。有外國作家愛在咖啡館妓館里寫作,我是無法想象的。眼前飛著一只蚊蟲,我必須放下筆,先將蚊蟲趕走了才能寫。
對于一個上班族的業余作家而言,寫作的關鍵在于時間選擇上。每天六點半起床,洗漱,早點,沏茶,伏案。醞釀情緒,進入狀態,至少耗去四十分鐘。充其量寫成三五百個字,就該收攤上班了。常見報道說某作家一夜生產萬余字,真是令我羞愧,蠢驢不如也么哥哥。
寫作長篇小說需要三力:才力,學力,體力。外加一個毅力。我自知才力不濟,學力湊合,體力尚可,毅力有待堅持。每每碰到難關處,就想放棄掉,一扔了之。此時就鋪氈舞大筆,胡亂涂鴉過一把毛筆癮,就覺得毛筆真好玩,實在屬于紈绔子弟的快活游戲,自由于紙上,爽心以娛手。不過又很快冷靜下來,很快卷氈洗筆,重抓小筆寫小說了,因為作家,本就是“文窮而后工”的命啊。于是給自己下道死命令:不準臨《寒食帖》,不準抄《心經》,不準錄王維詩、東坡詞。想過毛筆字癮嗎?那你毛筆所寫之內容,必須是原創小說之文本!否則,你不得好死!
自起毒誓,抽煙卻無可奈何。多數作家都抽煙,世人便以為香煙可刺激靈感。此觀點我并不太信,就專門試驗了一回,自命題目《沒有香煙助陣的文字》。未抽一口煙,寫成一篇萬字散文。具體說來,就是在寫那篇散文的時候,絕不抽煙。一個章節寫就,放下筆,離開案頭,換個地方,專門專心抽支煙。總之要我自己在寫作時,別再煙不離手。可是寫這部長篇時,卻又正是煙不離手了,幾乎片刻不離手!我若戒煙,應該沒有問題。只是幾十年養成毛病,寫作吸煙歷來同步,習慣太頑固了而已。好比蒸汽機時代,火車只要一出動,必然要噴煙吐霧。
戒煙于我而言,只有一個辦法:啥也別干,戶外走路,專門戒煙。書也不能看,看得投入時會不自覺地點支煙。也不能來客,或與朋友聊天,或者一幫人吃酒,必然要借助煙來刺激談興,或是調節乏味。一句話,戒煙就只能干一樣活兒——戒煙本身,任何事都不能干。
這部小說抽煙成堆。
整整用了三年多時間,累計一千多個清晨的短暫時光,終于寫完了這部二十四萬字的長篇小說。親手錄成電子版,對著屏幕反復修訂。修訂一遍冷凍起來,過段時間再修訂,又花去一年多時間。書名頗費腦筋,直到付印前夕,才定名為《群山絕響》。作品質量如何,無法自鑒,也無權自鑒也不宜自鑒。只能這么說吧,當今中國,拿毛筆寫出一部長篇小說者,或許在下一人也,不辱沒“絕響”二字也。比較卷首與卷終手稿,毛筆字之變化或曰進步,不是吹,云泥之別了,大慰快哉矣。記得寫完最后一個毛筆小字,但覺元氣耗盡,就想躺進太平間,休此微命而已哉。不過還是強撐起身子,沖了一個熱水澡。妻子給我里外換了干凈衣服,又剜了兩指蛋什么膏,將我的老臉粉刷一遍。對鏡一看,還行。便深鞠三躬,現場頌揚鏡中可笑人:你小子不錯呵,長篇竣工嘍!
我寫了三部長篇小說,間隔時間皆為八年。第一部《落紅》,城市生活,主人公唐子羽,狀寫中年人之窘態。第二部《后花園》,場景橫跨城鄉,主人公宋隱喬,寫青年人的憋悶與追尋。這第三部《群山絕響》,純鄉村生活,主角元尚嬰,是個少年,寫的是人民公社制度末期,故事終結于毛主席去世。我反復思考,最終定調以無哀無怨的中性修辭風格,人文思想力求客觀中庸。一言以蔽之,佛眼回望少年事吧。我自覺有義務以文學的品質,眷顧往昔,為青年讀者提供一個認識那個時代的文本——盡管我知道,這也只是一次有限的,個人化的努力。
三部長篇的三個主人公,分別姓唐、姓宋、姓元。如果再寫一部,主角大概要姓明了,唐、宋、元、明嘛。但我眼下以為,我不會再寫長篇了。我也不想因寫長篇而煙不離手了。寫長篇固然充滿了再現生活、馳騁想象的樂趣,但實在耗費心血,簡直是牲口干的活兒!相比較而言,寫散文就容易些,因為散文大抵寫主觀的東西,情緒化些無礙大局,且可一氣呵成不費時間。小說就不一樣了,小說要再現真實生活,你得遵循生活本身的邏輯行事,個人好惡得撂一邊去。至于毛筆字,那純粹是游戲,愛咋咋,咋讓手腕愉快就咋來——尤其在你毫無功利、無意于當個書法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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