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籍、寓言故事·鹿母》原文與賞析
佛言:昔者有鹿數百為群,隨逐美草,侵近人邑。國王出獵,遂各分進,有一鹿母懷妊獨逝,被逐饑疲,失侶悵怏。時生二子,舍行求食,煢悸失措,墮獵弶中,悲鳴欲出,不能得脫。獵師聞聲,便往視之,見鹿心喜,適前欲殺,鹿乃叩頭求哀,自陳: “向生二子,尚小無知,始視矇矇,未曉東西,乞假須臾,暫還視之,將示水草,使得生活,旋來就死,不違信誓。”是時獵者聞鹿所語,驚怪甚奇,即答鹿曰: “一切世人尚無至誠,況汝鹿身,從死得去,豈當還期,終不放汝。”鹿復報言:“聽則子存,留則子亡;母子俱死,不得生別;分死全子滅三痛劇。”即便說偈,以報獵者:
“我身為畜獸,游處於林藪;
賤生貪軀命,不能故送死。
今來入君弶,分當就刀機,
不惜腥臊身,但憐二子耳!”
“雖身為賤畜,不識人義方,
奈何受慈恩,一去復不還。
寧就分裂痛,無為虛偽存。
哀傷二子窮,乞假須臾間。
世若有惡人,門亂比丘僧,
破塔壞佛寺,及殺阿羅漢,
反逆害父母,兄弟及妻子;
設我不還來,罪大過於是。”
爾時獵者重聞鹿言,心益悚然,乃卻歡曰:“惟我斯世,得生為人,愚惑疑冥,背恩薄義,殘害眾生,殺獵為業。欺偽茍得,貪求無恥,不知非常,識別三尊。鹿之所言,有殊于人,信誓邈邈,情現盡中。”便前解弶,放之令去。於是鹿母至其子所,低頭鳴吟,舐子身體,一悲一喜,而說偈言:
“一切恩愛會,皆由因緣合,
合會有別離,無常難得久。
今我為爾母,恒恐不自保,
生世多畏懼,命危于晨露。”
“吾朝行不遇,誤墮獵者手,
即當應屠割,碎身化糜朽。
念汝求哀來,今當還就死,
憐汝小早孤,努力自活己。”
“吾前生貪愛,今來為畜身,
生世皆有死,無脫不終患。
制意一離貪,然后乃大安,
寧就誠信死,終不欺殆生。”
“前所可放鹿,今來還就死,
恩愛愚賤畜,得見辭二子,
將行示水草,為說非常苦,
萬沒無遺恨,念恩不敢負。”
“君前見放去,德重過天地,
賤畜被慈育,赴信還就死,
感仁恩難忘,不敢違命旨,
雖懷千返報,猶不畢恩紀。”
“為天是神祗,信義妙乃爾,
恐懼情悚然,豈敢加逆害。
寧自殺所親,碎身及妻子,
何忍害云神,起想如毛發。”
“賤畜生處世,當應充廚宰,
即時分烹煮,寬惠辭二子。
天仁重愛物,復蒙放舍原,
德佑積無量,非口所能陳。”
佛經,根據其特點可以分為兩大類型:一類是論理的,即抽象講佛理的,類似哲學著作;一類是敘事的,即通過一些具體事例闡明佛的思想,類似寓言故事。有些學者認為,在后一種佛經中保存了極其豐富多彩的古代印度民間故事,原屬古代印度人民的口頭創作,后來被佛徒們寫入佛經,利用了來宣傳佛教思想。這種觀點正確與否姑且不論,但有兩點是可以肯定的:一是佛經中故事的數目極其巨大,二是這些故事往往具有相當的文學價值,有些著名篇什一直流傳至今家喻戶曉(如《九色鹿》的故事)。我們這里所要談的《鹿母》,就是佛經中的一篇杰作。
這篇故事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著重描寫被獵人捕獲的母鹿三次哀求獵人終于暫時獲釋的過程;第二部分描寫母鹿為遵守諾言,教會鹿子生活后又重返獵人處就死的經過;第三部分描寫母鹿誠信仁義的行為感動了獵人乃至國王和國人,人們停止了獵殺鹿群的結局。故事最突出的特點是寫出了“情”字。伴隨著故事情節線索的逐步展開,故事的情緒線索也由淺入深地發展著,把讀者的心由悲傷帶入悲哀,由悲哀帶入悲痛,從而使讀者欣賞的心理體驗一層層加深,最終完全沉浸在藝術的深刻感受之中。
故事的第一部分著重寫母鹿的母愛。
在國王血腥的獵殺中,一只腹懷胎兒的母鹿與鹿群失散,被追趕得又饑又乏,思念起自己的伴侶,心中的悲傷綿綿不絕。就在這孤獨愁苦中,母鹿生下了兩只小鹿。故事一開始,佛陀便為我們渲染了一種孤凄悲惋的氣氛,作為大背景的基調情緒。故事就在這個背景情緒中展開。
由于驚悸悲傷,母鹿精神惚恍,不幸墮入獵人埋伏的獵具,成為獵獲物。歡喜的獵人過來就要殺害母鹿。故事到此進入第一部分的主體—— 母鹿和獵人的三段對話。母鹿的母愛就是在這三段對話中體現出來的,而獵人的人格在這對話也得到了初步轉變。
作為母親,面對屠刀的母鹿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存亡,而是她那 “始視蒙蒙” 的鹿子,想到鹿子還不識水草,離開她是肯定活不下去的。于是可憐的母鹿開始哀求獵人,求獵人把生命留給她一會兒,以便教會小鹿生活,之后便回來把身軀還給他。雖然母鹿的 “叩頭求哀”使獵人吃了一驚,但他馬上認定母鹿是在欺騙他,干脆拒絕了她。母鹿第二次哀求,言辭更加懇切,感情更加悲痛,形象也更為可憐。她求獵人給她一個和鹿子生離死別的機會,如果得不到這個機會,使她母子三人同遭不幸,實在是太令她痛心了。這出自肺腹的真誠,使獵人 “甚奇甚異”,態度初步發生了變化,卻 “意猶有貪”,又一次拒絕了母鹿。在第二段對話中,母鹿的母愛更加充分地表現了出來,而獵人也由完全的不相信母鹿轉變為將信將疑。情節發展了,情緒也發展了。母鹿哭了,流下了淚水,第三次哀求獵人,并發下誓愿,如果食言,去而不歸,其罪惡就比殺父殺母殺兄弟殺妻殺子的罪犯的罪孽還要深重。母鹿誠懇的態度,可哀可嘆的言辭,終于打動了鐵石心腸的獵人,開啟獵具,放掉了母鹿。
母鹿的三次哀求,一次比一次懇切,一次比一次悲哀,表現出的母愛也一次比一次深厚。在這三次反復中,獵人的態度也發生了變化,完成了其性格由兇殘到仁慈的初步轉化。
故事的第二部分通過對鹿母子生離死別的描寫,著重突出了鹿子對鹿母的依戀之情。故事說到母鹿回到鹿子那里后,用母鹿的兩個動作表現出了她的復雜的心情。母鹿低下頭悲哀地鳴叫和疼愛地舐鹿子的身體這兩個細節,一方面表現了母子相見的欣喜,另一方面表現了母子訣別的悲痛。這是一種雙重的承前啟后的情緒,既是第一部分母愛線索的繼續,又是第二部分子戀線索的鋪墊,使情緒發展的鏈環順暢銜接,情緒的主調得到進一步貫徹。
母鹿明白生死因緣,知道今日的遭遇都是宿業的果報,因此在叮囑了鹿子之后,便割舍恩愛,去找獵人實踐諾言。故事發展到這里,對母愛的描寫轉變為對子戀的描寫,從而展開了更令人感動的一幕。母鹿在前面踟躕而行, 是去死呵! 不懂事的鹿子在后面依依不舍地追隨,哀鳴悲泣,呼喚著母鹿。母鹿試圖開導鹿子,勸其回去,以免一同送死。并告訴鹿子,她今日的結果,是前世 “貪愛”的業報,而今日離開 “貪愛”去就死地,是擺脫宿業的 “大安”之舉。然而這種寬慰并未使鹿子得到實際的寬慰,鹿子仍然眷戀鹿母,照樣悲哀地呼喚著鹿母,一直跟著她走到獵人處。這是怎樣的母子間生離死別的一幕呵! 令人柔腸寸斷。
在第二部分中,情緒和情節共同發展,自然順暢,水到渠成。
故事的第三部分描寫母鹿的誠信終于感動了獵人以至國王和國人,把貫穿于全篇的“慈悲”情緒發揚光大為一種崇高的理念,使之得到了佛性的升華。
當獵人又發現母鹿長跪在他面前的時候,真是驚詫極了! 如此的恪守信言,如此的從容赴死,如此的子戀母別,怎能不令獵人感動! 獵人的慈悲之心被啟發,一種崇高的對生命的愛在他心中升起,使他不但不可能再萌生殺害母鹿的念頭,反而充滿了對母鹿的景仰之情。于是獵人的人格得到了完全的改造。國王和國人得知此事,慈悲之心都被啟發,從此鹿群免遭殺戮,得到了和平安寧。這樣,一種和生命一樣本原的情感,便由母鹿而及獵人,又由獵人普及到了全國,在發展中終于蔚為大觀。
我們在文章開頭曾把佛經分為論理和敘事兩類,按照不同的標準,還可將其作別種劃分。根據佛經不同的寫作體例,可以將其分為三類:一是長行,又叫契經,是直說義理的散文;二是重頌,又叫應頌,是重復長行內容的詩歌;三是伽陀,又叫偈頌,是不重復長行內容另外說事的詩歌。佛經的文體不出以上三種。這篇故事有一個顯著的藝術特點,就是散文(長行)與詩歌(偈頌)錯落交替出現,這正是典型的佛經方式。散文宜于敘事,詩歌宜于抒情。在《鹿母》這篇故事中,一方面有清楚的敘事,一方面又有感人的抒情,情和事都獲得了充分的表達形式,而且相得益彰,不能不歸之于這種將具有不同功能的文體結合到一起來的方式。
佛經中的詩歌原是可以歌唱的(須用梵音),而這種一邊講述一邊歌唱的佛經方式流傳到中國之后,在佛經的“俗講”過程中,經中國講唱者改造,形成了一種新文體——“變文”,由此影響到從說書人話本演變而成的章回小說,也采用了“有詩為證”之類散文和韻文相結合的藝術方式,而這一方式的源頭是佛經,則是顯而易見的。
前面說過,佛經中的故事是為了說明佛思想的,是佛思想的一種形象化的注解。那么體現在《鹿母》中的又是一種什么樣的佛思想呢?
因果觀,是佛的基本觀念之一。佛認為眾生都要主六道中生死輪回(六道是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天上),一切眾生都是因緣而生。佛證得有十二種因緣(即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死),并認為它們是宇宙人生的緣起,生生死死都因為這十二因緣。那么生死輪回和果報的法則又是什么呢?是“業”。簡單說“業”是眾生善惡行為與苦樂果報之間的必然聯系。行善,便得善報;作惡,便得惡報。行善多,善報也多;作惡多,惡報也多。有的是現世報,有的則是隔世報。在佛教觀念中,這種因果關系像自然規律一樣具有必然性。因此,眾生的“業”不同,“報”也不同,有的為畜類,有的生天上,有的下地獄。本故事中母鹿所說,“吾前生貪愛,今來為畜身。生世皆有死,無脫不終患。”講的就是這個思想。所以母鹿為消除前世貪愛業因,寧愿就死。為了求善果,佛倡導眾生積善因,必懷慈悲,不枉殺生。而最終要跳出六道輪回之苦,則要積許多世善因,修行許多輩子,才能一日頓悟成佛,居于一種不生不死的涅槃的佛狀態中。本故事贊美善行,譴責惡行,主旨就在于感化眾生,勸人向善,守誠忠信,莫貪愛戀,從而消除惡因,積累善因,以求福業,所宣傳的正是佛的因果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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