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時代的內在生活文化與死亡意義都有密切的交互作用。我們如何理解生命?如何理解死亡?這是同一基本態度的兩個方面。本文提供的看法僅致力于對各種完全不同的死亡概念進行抽象,但愿在我們從事的方法之中,能夠找到一個來自當前文化陣營的思想方法如何對待這些問題之范例。
非生物體的有限外形通過外界而決定,這一點首先將非生物體與生物體加以區別,就其最外在意義而言,非生物體的終止是因為一個新無機體的開始,它針對非生物體的膨脹,使它彎曲或斷裂;或者是通過分子、化學或物理影響,例如巖石的形態是因風化作用而成,火山熔巖的形狀是因凝固過程而定。相反,生物體的形象則通過內在而決定。當生物體所固有的成形能力到達盡頭時,它就停止生長;生物體大小的特殊形式一直由成形能力所左右。生物體的本質條件也就是它的外形條件,而對于非生物體來說,它的外形條件卻寄寓于它的自身之外。
形式的秘密在于: 它是界限,它是事物本身,同時又是事物的終止,它是事物存在與不再存在的統一之點。生物體的本質跟無生命的東西有所不同,它在劃分界限時不需要第二者反對。
所以,生物體的界限不僅是空間的,而且也是時間的。活著的生命要死亡,死亡是其本性所致(不管是否從可理解的或不可理解的必要性出發),于是,生命獲得了一種形式,在此形式中,數量意義和質量意義之間的混合不同于在空間中的混合。
對死亡之意義的理解取決于人們是否從“命運女神”的想象中解放出來。人們的傳統觀點認為,似乎在一定時間內,迄今尚為生命并僅為唯一生命而張開著的生命線一下子“切斷”了;當另一個與非生物體毫不相關的東西介入非生物之中并決定了它的“停止存在”的形式時,這個非生物體就結束了它的空間存在。同樣道理,死亡為生命帶來了極限。多數人都覺得死亡是籠罩在生命上空的黑暗預言,不過只有當預言成為現實的片刻,死亡才與生命有任意一點關系,卻似籠罩在俄狄浦斯生命上空的預言一樣,說他總有一天要將父親打死。但事實上死亡是徹頭徹尾地與生命聯系在一起的。
我們先把生物界的下述爭議撇在一邊: 單細胞生物是否不滅的?因為它可分裂成許多活生生的新細胞,若無外界強力作用,從不留下尸體,那么,死亡只是多細胞生物對于生命的后續現象。或者說,單細胞生物體的一部分或整體部是否最終也走向滅亡?我認為,這兒能涉及我們的,只是某些同樣要死亡的生物,它們的生命與死亡之間的內在聯系并非較少,因為其他生物體壓根兒就沒有這些制約性。
我們的生命注定要死亡,其普遍的確切性同樣很少與客觀現實相違背。事實上,正常的生命在較長一段時間內是蓬勃向上的,它不斷地生長發育,生命力越來越旺,一直到其發展的最高點——這一點比每個起始點離死亡最遠——才開始出現走下坡路的跡象。但即使是蒸蒸日上的強壯生命也處于跟死亡相連的總關系之中。好比血管自從開始逐漸變硬以來,它的死亡不必非得一段一段地立刻可以確證,但它們已經變成另一種東西,即使它們不是站在明顯進入死亡行期的話;也好比一樁事情的原因,不必再實實在在地存在于事情的原來狀態或原來形式之中,事情的本來面目會起作用,或者說,更多的是原來形式的質量上完全不同的確切性在起作用。那么從反方向來看,死亡完全可以寄寓于生命之中,不必非得每時每刻確證死亡或死亡的小分子已成為現實后才承認它。在生命的每時每刻,我們是行將死亡的東西。倘若這種說法不確切,那么死亡也就是另外一種東西。就像我們自出生之時起就存在于世一樣,慢慢地我們會任意地學到許許多多的東西,一直到最后時刻我們才會死去。
只有這樣才能搞清死亡形式的意義。死亡是一種界限,換言之,死亡并非到死亡的時刻才給我們的生命以形式,死亡是改變一切生命內容的形式上的片刻;通過死亡生命整體受到了局限,生命的各種內容和時刻受到了作用,如果它們能夠超越這固有的界限,那么各種生命內容的質量和形式又是另一樁事了。
基督教有許多奇談怪論,例如從死亡中抽出超驗的意義,把生命完全置入永恒的觀點之下,即: 不僅把死亡看作是繼人間最后時刻以后的繼續延長,而且靈魂永恒的命運取決于生命內容的整個系列。每種內容都繼續著倫理上的意義,它是確定我們那超驗的未來是否進入永恒之理由,于是乎,寄寓于生命內容中的界限已被突破。那么死亡就可當作被逾越了,因為不僅僅是生命——通過時間而延伸的線——越出其終點的形式界限,而且因為生命時刻要永恒不斷地延續下去,生命就會否定對生命的各個時刻起作用的死亡,否定從內部局限生命時刻的死亡。
如果倒過來看的話,死亡也可視作生命的塑造者。在生物界內部存在著這樣的局面,生物體只有每時每刻通過適應才能生活,廣而言之,才維持著生命。一旦適應失靈就意味著死亡。生物體的各種自發或自愿的行為可視作向生活挺進,意味著“更多生命”,那么同樣,適應意味著逃避死亡。在這一觀點下,我們人類的各種行為找到了一種算術值的符號,這種值通過自下往上加或自上往下減都可成立。或者說,我們的積極性之實質也許是連我們自己也感神秘的統一體,只有通過將它分解成征服生命和逃避死亡才能理解,人生的每一步不僅意味著時間上走向死亡,而且通過死亡——這一人生的現實因素——意味著人生腳步的形式是正面的、先驗的。人們的奮斗和享樂、工作和休息,還有其他各種自然的處世方式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逃避死亡,那么這種形式正是直接通過避開死亡而確定下來的。我們好比在航向相反的船只中行進的人們,雖然在往南行進,而腳下的土地卻把他們帶向北方,這一行動的雙向性決定著他們在空間的各種方位。
通過死亡形成了生命的全過程,但迄今為止,這種形成只停留在空洞的形象上,尚不能由它本身促成某種結論。這兒關系到改換人們的習慣想象問題。通常大家只把死亡看作是無機的,認為死亡是命運女神終止生命的一刀;現在須把死亡看作是有機的,即: 死亡從一開始就是對連續不斷的生命過程造就形成的時刻。沒有死亡,沒有死亡時刻清晰可見的那一面,那么生命就完全是不可設想的另外一種東西。盡管人們把生命過程內部的慢慢延續視作一次性死亡事件的預作用或預陰影,盡管人們把這種延續視作各個生命時刻內在的固有形式或變化,可是畢竟是慢慢的延續和一下子死亡一起解釋了關于靈魂的命運和本質的一系列形而上學的設想。至于應對死亡的這一意義或那一意義加以修正的問題,我不作明顯的區分,且將它們納入到下述考慮的問題之中。關于區分兩種成分中是哪一種參與了習慣想象問題,似乎是稍加思考就能解決之事。
黑格爾曾說過: 每個事物都要求自己的對立面,并與對立面一起走向高一級的聯合,它雖然消失于聯合之中,而它卻正是這樣又回到了自己之中。這種說法的深遠意義恐怕比生命與死亡的關系體現得更加強烈。生命從自身出發要求死亡作為對立面,要求死亡作為事物走向的另一面,沒有它,事物就根本沒有自己的特殊意義和形式。生命與死亡就是這樣,是存在的兩個面,一個是揚音節、一個是抑音節,于是在它們上空就興起了高一級的東西,即我們存在的價值和內涵,它們是超越生命和死亡的東西,不再為它們的對立面所觸動,而在這些東西之中生命最終走向自己,走向它自身的最高意義。
這種思想的基礎在于,直接的生命過程與它的內容完全不可分離,這種實實在在的統一只有在生活中才能體驗到,而并不能通過精神方面來證實。理智的分析首先把它分解成兩種因素,由此而得的分界線并不比在生活經歷中感覺到的統一——顯然是在另一種現實高度上——至少符合對象的客觀結構。我覺得,物質上和心理上的分解的可能性只能通過將其載體和過程從屬于生命的現實而得到。倘若我們能長生不老地活下去,那么可以預見,生命的價值和內容就會毫無區別地跟生命熔融在一起。于是就不存在著什么實實在在的刺激,促使我們去考慮那單一形式以外的東西,其實,這些東西我們能認識,可以無休止地經常遇到它們。但現實是人要死亡,從而我們知道了生命是某種偶然的、要逝去的東西,是所謂可以成為其他東西的東西。因此,也就產生了下述思想,認為生命的內容、生命過程的命運是不必加以區分的,這樣人們才注意到關系生命和死亡的某些內容的意義,這一意義跟一切過程和結果毫無關聯。只有懂得要死亡,才能解決生命內容與生命的熔融性和一致性。
生命接受了高于生命的內容或者把自己充實到內容中去后,生命并未失去自己,但它卻變得高于自己,才真正地贏得了自己,因為只有這樣生命的路才作為生命過程,生命過程才有意義和價值,并知道生命過程為什么存在著。所以說,正是這無限有意義的內容才使有限的生命贏得了它那內在的、純潔的高度。首先要在思想上把這些內容與自己分開,以便讓自己能夠自覺地上升到它們的高度之中,不過只有考慮到死亡,才能完成這一區分,死亡雖然把生命過程化為零,但它并不侵犯生命內容的意義。
通過死亡可區分生命和生命的內容。如果區分結果讓內容繼續存活下來,那么這種相同的承認也會出現在分界線的另一面。靈魂的生命過程作為整體,隨著不斷地往上發展,會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強烈地呈現出稱之為“我”的面目。它關系到本質、價值、節律,也就是說內部意義,它們應歸結于我們的存在——這一世界上的特殊事物——之中,同時也關系到我們本來從一開始就是的,但就完整意義而言,我們確實又不是的。這個“我”處于尚待進一步進行實質性解釋的范疇之中,在既成的事實和尚未成立的、只是有要求的價值思想之間,這一范疇是第三者。
在開始發展的初期,這個“我”不僅在主觀覺悟上,而且在客觀存在上跟生命過程的具體內容融合得最為緊密。我們同樣看到,正如生命過程可與生命內容區別開來一樣,正如生命內容在動態的、現實的、可經歷性方面可獲得意義一樣,那么生命過程也可把“我”從自身中擺脫掉;反過來也一樣,就一定意義而言,連續不斷地通過生活內容把我自己從生活過程中區分出來。同時,通過總是首先充實幼稚覺悟的生活內容,把自己作為一種特殊意義、價值、存在和要求而解脫出來。我們經歷得越多,作為個體和連續的“我”在命運的鐘擺中,在民辦演變的鐘擺中刻下的記號也就越強有力。不僅在心理學意義上是這樣,我們容易覺察到或者必定會覺察到;在不同現象中的“我”是同一個我或者依然故我,隨著現象數量的增加。這種覺察就更容易些,更肯定些;而且在客觀意義上也一樣,這個“我”總是往自己身上堆積更加純潔的我,通過一切偶然經歷的內容來塑造自己,使自己更肯定一些,與這些內容的關聯更少些,最終開發出自己的意義和思想來。
在此插入些長生不老的思想。如上所述,為了解放生命內容的永恒性(時間上的無限性),死亡會淹沒生命。那么同樣,從另一方面來看,死亡會結束一定內容的生活經歷系列,而又不至于切斷“我”的永恒自我完善或繼續生存的要求。長生不老是許多智者的追求和渴望,其意義在于,通過個別生活內容的偶然性,或許“我”完全能夠完成這一解決任務。
宗教上習慣給長生不老以另一層意義,多數情況下認為長生不老的意義是擁有,是靈魂進入了極樂世界,看見了上帝,或有繼續存在著;或者在強烈的倫理道德升華方面來看,長生不老是追求自身的質量,要得到自身超脫、完善或者純潔化。但這一切對目前的長生不老意義均不合適,目前的意義是靈魂現狀什么也不經歷,它的繼續存在不再有任何自身以外的內容。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會經歷客觀。雖然,隨著歲月的流逝,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突出成為純粹生活過程的“我”,越來越從許許多多流逝而去的生活內容中突出成不變的、頑固的“我”。但是,這個“我”總是以任何一種形式與這些生活內容相熔融,自我突出以及靈魂的自我存在只意味著漸漸地向“我”靠攏,這個“我”只存在于自己之中而不存在于任何其他東西之中。哪兒相信長生不老,哪兒拒絕各種實在的內容——哪怕它們作為倫理上的內容尚不夠深刻,哪怕它是不可知的;哪兒在試探所謂的長生不老的純形式,那么死亡也許就是界限,在界限的另一邊,“我”失去了一切陳述的生命內容,生命的存在和生命過程僅僅是屬于生命自己,是純粹由它自己所決定的。
(涯鴻、宇聲 等譯)
注釋:
俄狄浦斯: 希臘神話中人物,戀母。
【賞析】
齊美爾的這篇《論死亡的形而上學》是對各種完全不同的死亡概念進行抽象,旨在讓我們真正理解什么是生命,什么是死亡。形而上學有兩種意思: 一是指用孤立、靜止、片面的觀點去看事物;二是指研究單憑直覺(超經驗)來判斷事物的哲學。廣義上說,研究超感性經驗存在的學問,都可以叫做形而上學。簡而言之,大概可以這樣認為,形而上學就是研究本質的學問。而體驗性是形而上學思維方式和提問方式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征。
既然人生的必然結局是死亡,那么活著的意義何在?我們一直在試圖尋找答案。但在形而上學的范疇中討論死亡,我們會遭遇一個悖論: 形而上學的問題具有非體驗性,而死亡恰恰是不可為正在討論它的我們所體驗的,正如無限的不可體驗;可是,死亡具有終極性、必然性、普遍性和不可超越性,與形而上學的特質恰恰相符,那么,討論死亡中的形而上學因素就是合理的。所以這成了一個很具有挑戰性的問題。
在本篇文章中,齊美爾很好地迎接了這個挑戰。他那不斷游離的視點,片段性的思考,精妙的思辨,讓我們暢游其中,并深刻理解死亡的意義。作者在文中指出,“死亡是一種界限”,“也可視作生命的塑造者”;死亡不是片刻而來的,而是“徹頭徹尾地與生命聯系在一起的”。他還引用黑格爾的論斷:“每個事物都要求自己的對立面,并與對立面一起走向高一級的聯合,它雖然消失于聯合之中,而它卻正是這樣又回到了自己。”并進而指出: 是生與死的高一級聯合鑄就了意義,創造了生命價值。所以,只有把生命置于死亡中,生命才有意義,否則它本身就失去了維系。“只有懂得要死亡,才能解決生命內容與生命的熔融性和一致性。”所以,死亡亦比生命更根本。只有以死亡為根本背景,才能闡明人生的哲學問題。
蒙田說得很好:“如果我是作家,我會將種種的死記錄成冊,并且加以評語,從教人怎樣的死里教人怎樣的生。因為,我們生的時候便開始我們的死亡攢程,最先的一刻早把我們生命的最后一刻安排,你活著的每一天都從死亡那里盜取生命,你消耗生命逃避死亡。其實,生命無間歇的工作便是營造死,生和死任憑你怎樣哀悼慟哭都不會分開,它們原本就是一體的。”這就是形而上學死亡本體的最初意向。正如狄德羅在《宿命論者杰克》一書中,那節常為人所疏忽的文字:“一座廣大的城堡入口處寫著: 我不屬于任何人,而屬于全世界,你進入這里之前,在這里之際,離開此地之后,都在我的懷抱之中。”
也許,這就是齊美爾想要向我們闡述的: 死亡不僅僅是人類旅程的終點,不僅僅是把我們渡到永久的冥間的死船;而是因為死亡才形成了生命的全過程,才給予生命的存在以意義,直面死亡真相的我們,才能更好地面對死亡,面對生命,進而體會和了解死亡與人存在的終極意義和歷史價值。
(娜 仁)
上一篇:《論機智與幽默的區別·布魯克斯》
下一篇:《論求知·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