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簡縮修辭手法
[定義]把音節較多的詞語加以精簡壓縮的一種修辭方式。
[例釋]根據壓縮詞語的類別和方式,分為兩類:
(1)簡稱:簡稱相對全稱而言。把較復雜的事物名稱精簡壓縮成較簡單的形式。形式縮減,而所指對象不變。簡稱的構成方式有:選取事物名稱的中心詞,例如,特區——經濟特區,解放軍——中國人民解放軍;選取名稱中的兩個詞語中各一個語素,例如,博導——博士生導師,傳媒——傳播媒介,民企——民營企業,央視——中央電視臺;選取幾個詞語中的共有語素和不同語素,例如,大中專——大專中專,工農業——工業農業;選取名稱中有代表性的語素,例如,高考——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醫改——醫療制度改革。
(2)縮語:又稱“縮略語”、“略語”等,指除簡稱外的其他詞語減縮形式,包括事物名稱詞之外的名詞以及非名詞性詞語的減縮,例如,名詞性詞語:假冒偽劣——假貨、冒牌貨、偽造品、劣質品;動詞性的詞語:反腐——反對腐敗,維和——維持和平;區別詞性的詞語:大中小型——大型、中型和小型。縮語也包括以數概方式構成的非名詞性詞語,例如:三講——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
一說縮語是縮略語的一種。縮略語,或稱“簡略語”,包括簡稱、略語詞(如防偽——防止偽造)、縮語詞(即數概方式構成的詞語,如“三講”)。見下[辨析3]。
[辨析1]簡縮與節縮。都是對語言形式的精減壓縮,區別是:
所指現象的范圍大小不同,節縮包括簡縮。簡縮指對詞語的精簡,包括簡稱和縮語;而節縮除指詞語的精簡外,還包括句子的節短、縮合。
[辨析2]簡縮與緊縮。都是壓縮詞語音節數量的方式,區別是:
簡縮所指的修辭現象范圍比緊縮小,僅指簡稱和縮語;而緊縮除簡縮所指的現象外,還包括節縮、藏詞等修辭現象。
[辨析3]簡稱與縮語。都是簡縮詞語語音數量的方式。
關于簡稱與縮語的關系目前有以下四種主張:
完全相同。“簡稱”和“縮語”同實異名。
完全不同。“簡稱”和“縮語”是性質不同的兩種現象。
簡稱包含縮語。
縮語包含簡稱。縮語即縮略語包括簡稱、略語詞。
如從兩者關涉的詞語的語義內容和語法性質加以區別:簡稱是對表示事物名稱的名詞性詞語的簡縮;縮語是對事物名稱詞之外的名詞以及非名詞性詞語的簡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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