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正
[定義] 在同一語言片斷中,先提出一種合乎上文語氣的常規說法,然后加以否定,再提出一種形式不同但本質一致的說法的修辭方式。
[例釋] 按意義可分為兩類:
(1)相關式。即否定詞前后的說法字面上意義相關相承。
例1:我這才明白,兩年來,不,是二十二年來我全在瞎折騰。我的良好的感覺原來是自己想象出來的,別人并不這樣看我。(徐勛國《不惑而惑》)
例1否定詞前“兩年來”與否定詞后“二十二年來”都是寫時間,相關相承,通過補正深化了語意,曲折了文意,表現出“我”對自己良好的感覺的深刻反思與醒悟。
(2)相反式。即否定詞前后說法字面上意義相反相對。
例2:假如戰爭不發生,交涉使公署不撤退,他的官還可以做下去——不,做上去。(錢鍾書《圍城》)
“做上去”與“做下去”字面相反,本質一致,都是官繼續做,否定之后換一種說法,一方面表現出理論上的合理推測:官越做越大,讓表達準確周密,另一方面使言語行為跌宕多姿,頗具幽默感。
[辨析1] 補正與否定。見“否定”條。
[辨析2] 補正與換述。見“換述”條。
[辨析3] 補正與撇語。都是有肯定,有否定。區別是:
(1)補正由起句、否定詞、正句三部分組成,缺一不可,而且次序不能顛倒。撇語多以“不是……而是”形式并列組合出現(先否定后肯定),但也可由“是……不是”形式并列組合出現(先肯定后否定),即撇語次序可以顛倒。
(2)補正起句與正句字面意思形式上否定,但實質上一致,而撇語是將否定部分排除,廓清近似易混事物,以突出肯定的主體。
[辨析4] 補正與更正。說錯了而隨時加以更正是口語中十分常見的追加現象,如:“她今年二十九歲,不,三十一歲。”這是常規的語言現象,是口語中的更正。補正與更正的區別是:
補正是本無錯,而有意糾錯,用否定肯定形式深化語意,或使表達跌宕起伏,搖曳多姿,富于幽默情趣。更正是有錯而糾錯,只追求表達的準確周密,并無積極的修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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