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立法:魏復行五銖錢,否定恢復肉刑之議》三國謀略智慧大全
當初,曹丕廢止了五銖錢,以糧食和絲絹代替錢幣。社會上弄虛作假的現象越來越多,爭相把糧食搞濕以獲利,用很薄的絲絹買賣東西,雖然嚴刑處罰,仍不能禁止。司馬芝等人在朝廷上展開討論:“以錢作貨幣不僅僅為了增加國家收入,還可以減省刑罰,現在不如恢復鑄造五銖錢更為有利。”四月,曹魏恢復使用五銖錢。
六月,任命司馬懿全權負責荊、豫二州的軍事部署,率自己所屬軍隊鎮守宛城。
十二月,立貴嬪河內人毛氏為皇后。以前,曹叡為平原王時,娶河內人虞氏為妃。即位為帝以后,虞妃沒有被立為皇后,太皇卞太后因此安慰和勸撫她。虞氏說:“曹氏家族本來就好立地位低賤、沒有按照禮儀推舉的人。然而皇后管理宮內事務,國君負責朝廷政事,內外相輔而成;如果沒有好的開端,就決不會有好的結果;恐怕一定會因此而亡國滅宗了。”虞氏因此被貶回鄴城的皇宮。
當初,曹操、曹丕都議論恢復肉刑,因為有不斷的戰爭而未能實施。曹叡即位,太傅鐘繇建議:“應仿漢景帝的命令,應當斬首示眾的人如果自愿以砍去右腳代替,應允許;對黥面、割鼻、砍左腳,宮刑等刑罰,仍按照漢文帝的法令,以剃發和鞭打代替,這樣一年可以使三千人保留性命。”曹叡下詔要公卿及以下的臣僚討論,司徒王朗認為:“不用肉刑至今已經數百年了,現在恢復,恐怕所減刑罰的好處未使人民見到,而恢復肉刑的惡名已經傳到賊寇的耳朵里,這不是招撫遠方人士的辦法。現在不妨根據鐘繇減免死刑的建議,將死刑減為剃發,如果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了,可以延長他們的服刑時間。如此,對內有以生代死的廣大無量的恩德,對外則沒有以砍腳代替腳鐐的惡名。”討論的人有百余名,多數同意王朗的意見。明帝因為吳、蜀兩國尚未平定,也就把此事放下了。
因時制宜,以利立法,均為從政決策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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