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節卦第六十·《象》曰:“苦節貞兇”,其道窮也。
【譯文】《象傳》說:“節制過份,令人苦澀不堪,應當守持正固防備兇險”,說明上六的節制之道已經困窮。
【說明】“苦節”而“道窮”,宜其有兇;但行“節”之苦心,又未可全非。故爻辭特加誡勉,微含勸其回頭、化“苦”爲“甘”之義。
【總論】適當的“節制”,往往是事物順利發展的一項重要因素。《禮記·曲禮上》謂:“禮不踰節”,《論語·學而》稱:“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其說雖均針對“禮儀”而發,但所明“節制”之理卻含有普遍性的意義。《周易》設立《節》卦,正是集中闡說“節制”應當“持正”、“適中”的道理,故卦辭既稱節制可致亨通,又戒不可“苦節”。卦中六爻兩兩相比之間,呈三正三反之象。邱富國指出:“初與二比,初‘不出戶庭’則‘無咎’,二‘不出門庭’則‘兇’,二反乎初也;三與四比,四柔得正則爲‘安節’,三柔不正則爲‘不節’,三反乎四者也;五與上比,五得中則爲節之‘甘’,上過中則爲節之‘苦’,上反乎五者也。”(《折中》引)其中凡有兇咎者,皆因不中不正所致;而最吉之爻,當推九五中正“甘節”,來知德譽爲“節之盡善盡美”,“立法于今,而可以垂範于后也”(《來氏易注》)。可見,《節》卦的基本含義在于:合乎規律的“節制”,有利于事物的正常發展;反之則致兇咎。這一道理廣見于自然界及人類社會的諸多物象,如季節的推展,動植物的蕃衍,人類喜怒哀樂的情狀,衣食住行的處置,均與“節制”有關。至于古代經濟思想中“節用愛民”的觀點,也與《節》卦的義理密切關聯。歐陽修分析此卦說:“君子之所以節于己者,爲其愛于物也。故其《彖》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者是也。”(《易童子問》)從這一角度看,可以說,《節》卦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周易》作者的經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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