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員的服飾及轎飾
一品:紅珊瑚頂戴(純紅),九蟒五爪蟒袍,仙鶴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二品:紅起花珊瑚頂戴(雜紅),九蟒五爪蟒袍,錦雞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三品: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頂戴(亮藍),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四品: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頂戴(暗藍),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鷴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六品:硨磲及白色涅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鷺鷥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七品:素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補服。
八品:起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九品:鏤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未入流:鏤花金頂戴(白),王蟒四爪蟒袍,黃鸝補服。
監察御史、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的頂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級,但補服的圖形卻一律繡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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