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哲學文化·致良知
明代哲學家王守仁的心學宗旨。“致知”原出《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良知”原出《孟子·盡心上》:“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王守仁發揮了孟子的思想,認為“良知即天理”,是人生來就有的。他說:“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又說:“知是心之本體,心自然會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悌),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由此,他把人的認識活動和道德修養都歸結為“致良知”,認為“格物致知”即“致吾心之良知也。”王守仁認為,“良知”即是天理,“致良知”則是將“良知”推廣擴充到事事物物。為此,則事事物物就皆得其理。通過“致良知”恢復自己內心固有的“天理”,自然也就認識了“天理”。這是一種主觀唯心主義的認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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