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法制文化·法律答問
官方以問答的形式對秦律所做的解釋。其中有關于犯罪、刑罰和刑罰適用原則和訴訟制度的規定和說明,秦國在商鞅時就有官吏統一解釋法律的制度,形成“以吏為師”的風氣,吏有責任教導人們知法、守法。官吏和百姓有權向主管法律令的官吏詢問法律的條文,主管官吏必須按照提問明確回答。而且制造一塊一尺六寸長的“符”,寫上所問法律的條文,署年、月、日、時。符的左邊由詢問者保管,右邊封藏。如果主管官吏不肯回答,一旦詢問者犯罪,且所犯之罪正是所詢問的,則依照該條追究主管官吏的刑事責任。“法律答問”這種形式,是我國古代法律注疏的最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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