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儒學·清初儒學的經世思想·史學所以經世
清初的經世實學思想,不僅表現于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領域,而且也表現于史學領域。清初的儒學大師們為了論證他們的社會改革論的合理性,往往“以史為鑒”、“以史資治”,在史學領域內大力提倡“史學經世”說。史學經世說,是清初經世實學思潮的重要組成部分。
清初提倡史學經世論者,當首推史學大家顧炎武。關于治史之目的,顧炎武曾明確提出:“史書之作,鑒往所以訓今”(《亭林文集》卷六《答徐甥公肅書》),“引古籌今,亦吾儒經世之用” (《亭林文集》卷四《與人書八》)。這說明他一生究心于經史,非為“利己”,其目的全在于“經世之用”。他撰寫的《日知錄》、《天下郡國利病書》、《肇域志》等書,最能體現出他的“君子之為學,以明道也,以救世也”的精神的經世之佳作。顧炎武為什么要竭盡終生心力來撰寫《日知錄》呢?他在《初刻日知錄自序》中明確指出:為了“明學術,正人心,撥亂世,以興太平之事。”(《亭林文集》卷二)在《與楊雪臣》一文中說:他所以撰寫《日知錄》,“意在撥亂滌污,法古用夏,啟多聞于來學,待一治于后王” ( 《亭林文集》卷六)。在《與人書二十五首》中又說:“著《日知錄》,上篇經術,中篇治道,下篇博聞共三十余卷。有王者起,將以見諸行事,以躋斯世于法古之隆。”(《亭林文集》卷四)可見他篤志經史,撰寫《日知錄》等書,其根本動機就是“撥亂世以興太平”、“待一治于后王”,“以躋斯世于法古之隆”。這種史學“明道救世”精神,正是他的經世致用思想的合乎邏輯的深化。比如顧炎武提倡限制君權,弱化君權,在《日知錄》卷二十四《君》條中,他廣征博引,以證明“萬歲”、“君”也不是封建帝王的專稱,在古代,“君”為上下之通稱,不惟天子可稱“君”,就是人臣、諸侯,卿大夫、乃至府主、家主、父、舅等皆可稱“君”;“殿”也不是封建帝王的專稱,是人臣亦得稱“殿”也。這樣的史學考證,無疑是對神圣君權的嘲弄,是為其政治主張尋求歷史根據。
王夫之也是一位史學大家。在史學方面,著有《讀通鑒論》、《宋論》、《永歷實錄》等書。他治史亦倡導史學經世論。他說:“所貴乎史者,述往以為來者師也。為史者,記繁徒繁,而經世之大略不著,后人欲得其失之樞機,從效法之,無由也,而惡為史乎?”(《讀通鑒論》卷六) 又說: “蓋嘗論之,史之為書也,見諸行事之征也,則必推之而可行,戰而克,守而固,行法而民以為便,進諫而君聽以從,無取于似仁似義之浮談,只以致悔吝而無成者也。則智有所尚,謀有所詳,人情有所必近,時勢有所必因,以成與得為期,而敗與失為戒,所固然矣。” ( 《讀通鑒論·敘論》)在王夫之看來,治史的根本目的是“推本得失之原”(《讀通鑒論》卷末),“得其得失之樞機”,達到“述往以為來者師”的目的,他反復強調歷史的借鑒作用與經世功能,認為只有“鑒之者明”,才能“通之也廣,資之也深,人自取之,而治自身治世,肆應而不窮”(《讀通鑒論》)。所以他極力稱贊司馬光的《資治通鑒》,所言“資治”者,“為力行求治之資也”。為了論證他的“不以天下私一人”的經世主張,王夫之深刻地探討了秦亡的原因,指出“若夫國祚之不長,為一姓言也,非公之也。秦之獲罪于萬世者,私己而已矣”(《讀通鑒論》卷一)。以秦亡為鑒,證明“不以天下私一人”的政治理想是正確的。治史除了“以成與得為期,而敗與失為戒”的歷史借鑒作用,王夫之也十分重視治史的“揚善抑惡”的社會功能。在政治上,為了論證他的“夷夏之防”的民族愛國思想,王夫之以歷史學家特有的敏銳眼光,對歷史上的民族敗類予以鞭韃,指出韓王信勾結冒頓以反漢 (見 (《讀通鑒論》卷 二); 司馬穎延劉淵以亂晉;王浚結務句塵“而開千余年之釁”,成為“千年兇人之魁”(《讀通鑒論》卷十二),桑維翰向契丹貴族稱兒臣,“求為相”,竟致“涂炭九洲,陸沉千載”,實乃“萬世之罪人”(《讀通鑒論》卷二十九);秦檜“畏岳飛勝而奪宋”,乃“稱臣納賂而忘信讎”,更是罪大惡極的民族敗類(《讀通鑒論》卷十四)。同時,他對歷史上的捍衛國家和民族利益的英雄人物也極力頌揚,他稱贊祖逖,劉琨,宗譯等人。或“屹立一方以圖遠謀”,或“懷忠憤以志匡中國”(《讀通鑒論》卷十一、十二)。劉裕雖“篡晉”但他以前主伐南燕,其功不可滅矣。(同上卷四十) 韓侘胄雖“挾鷹犬之功,殺忠貞,逐善類,惡成大災”。但是他“北伐非其罪也”(同上卷三十)。在評價歷史人物時,切不可以其缺失和不足,而抹殺他們以國家民族利益為重的功績。通過對歷史人物功過的褒貶,闡發自己的民族愛國思想,為后人樹立做人之典范。
在清代,系統的建構與闡述史學經世理論體系者,莫過于浙東學派。從其源流言,黃宗羲是浙東史學派的創始人。黃宗羲發揮王陽明的“五經皆史”的思想,一直遵循其父“子者不可不通知史事”的教誨,從年輕時起,就用心通讀史籍。“二十一史所載,凡經世之業,無不備矣”(《補歷代史表序》)。在他看來,每一部史書都不只是史料的堆積,而是蘊含著深刻的 “經世之業” 的道理。
依據他的“經即史也”的觀點,主張學者治經必兼讀史,把治經與治史結合起來,使之相輔相成。他說:“學必原本于經術而后不為蹈虛,必證明于史籍而后定以應務。”(全祖望《甬上證人書院記》引)在他看來棄史窮經,其經學必流于章句之學,窮經忘史者亦必流于空談性命之學,因為六經之道皆寓于史籍之中。黃宗羲研究歷史,完全是為了“鑒古喻今”,總結歷史經驗,為現實的“經世之業”提供根據。如他通過對漢唐、宋明歷朝宦官的考辯,證明“奄宦之禍”;通過對東漢太學的考察,證明他的“公其是非于學校”觀點的正確;通過《深衣考》,證明滿族強迫漢人“易服”之荒謬,借以喚起漢人的民族意識。他還針對當時對 “志經世者則罵為功利”的錯誤觀點,指出:“道無定體,學貴適用。奈何今之人執一以為通,使學道與事功判為兩途?事功而不出于道,則機智用事而流于偽; 道不能達之事功,論其學則有,適于用則無。講一身之行為則似是,救國家之急難則非也,豈真儒哉!”(《黃梨洲文集》)這是他對“史學經世”思想的進一步說明。黃宗羲的“史學經世”思想,除了歷史借鑒作用外,還有 “寓褒貶于史”的另一涵義。他認為“揚善懲惡”是治史的重要社會功能之一,如果善惡不分,忠奸不辯,甚至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為史而使亂臣賊子得志天下,其不如無史之為愈也”(《留書》)。所以,一方面他將大奸大惡之人的行事“載之于史,傳之于后,使千載而下,人人欲加刃其頸,賊之為禽獸,是亦足矣”(《破邪論·地獄》)。以此使“亂臣賊子懼”。另一方面,他又極力為忠烈之士撰寫墓志銘,神道碑銘、墓碑、墓表壙志、行述事略、哀辭、傳記、壽序等,來表彰他們的為國為民、不畏強暴、甘心獻身的精神,書之于青史,以便使這種可歌可泣的精神 “長留天壤”(《張節母葉孺人墓志銘》),從而為后人樹立學習之楷模。如他在《弘光實錄抄》中,一方面表彰從揚州史可法死難到江西萬安縣知縣自縊而死的三十起抗清事跡,另一方面痛斥孫可望的背叛行為,指出“可望之肉其足食乎!”足見“褒忠貞,貶奸惡”是黃宗羲史學經世思想的重要內容之一。
清初這種史學經世思想,既是中國歷史“以史為鑒”傳統的繼承與發揚,又是由明清之際涌現的實學思潮的高漲所呼喚的由虛返實的價值觀念轉換的反映。
上一篇:墨學·海外墨學·臺灣墨學
下一篇:金石學·清初傳統金石學的復興和清末的鼎盛·孫詒讓等學者把金石學研究推向了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