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引言
作為“國學”的音樂學,其概念應定義為研究中國傳統音樂諸理論學科的總稱,在此意義上,也可稱其為中國傳統音樂學。
從音樂學這一學科發展的角度講,將音樂的研究體系化并形成一個獨立的學科,始于十九世紀后半葉,這是西方近代音樂學的發端。音樂學被認為是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例如物理的、心理的、審美的、哲學的等社會文化的不同角度)和不同的門類(例如音樂史學、音樂美學、音樂形態學、音樂民族學、樂器學、記譜學、表演學等不同門類)進行音樂研究的專門知識。就像我們在中國古代論“樂”的著作中經常見到的,人們對音樂的研究恰恰是在對諸種音樂現象的綜合分析中,在對各類音樂知識的綜合運用中,完成對音樂現象的整體把握,并由此構成自己特有的學術體系。中國音樂學,正是在對“樂”的認識、研究中形成自己的學科體系的。例如《樂記》,從不同的角度、運用多種知識對“樂”的存在加以研究,其學術成果就具有學科理論的意義,并由此形成獨特的學術體系。
由于中國人文傳統在學術研究領域形成有自身的特點,很難用近代意義的學科概念作為唯一價值尺度去衡量其學術成果和評定其價值,雖然今天的學人又確實很難不用這種尺度去評價或者描述其學術發展的歷史。這就要求我們在中國音樂學術史的敘述中,更應注意把握中國傳統音樂學術研究的特點,總結其成功的經驗和不足之處,在學習和借鑒國外的學術經驗時,懂得如何繼承傳統文化中的寶貴經驗,避免因盲目崇外、缺乏對傳統的了解而導致的某種學術觀念上的偏頗,以利于今天中國音樂學術事業的發展。
音樂學所包含的各類學科,在分類上,可以分為歷史音樂學與體系音樂學這最基本的兩大類。與本文的撰寫有關,在對中國音樂學術傳統的闡述中,我們是從歷史的角度給以扼要敘述。但是在具體的敘述中,我們仍然是根據傳統音樂學研究中的不同學術成果,分門別類地給以敘述,并且在每一歷史階段中呈現的往往是多種學科學術研究的綜合狀況,其中涉及到的有音樂史學、樂律學、音樂美學以及音樂文獻學、音樂考古學、樂譜學、樂器聲學、樂種學、表演理論、音樂教育學等學科知識的研究成果,由此反映我國傳統音樂學術成果的概貌。
上一篇:天文學·研究·已取得的成果和它的局限性
下一篇:中醫學·中西醫學的匯通(清代道光年間—建國前1821—1949)·張錫純的衷中參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