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學·概論:性質與功能·歷: 它的性質及功能
日常生活中所見的月份牌之類,稱為歷譜。初時它僅排有每月日期、每日干支及歷注,后來逐漸與歷忌之說結合,由簡趨繁,并于每日下加注大量吉兇宜忌等內容,篇幅數(shù)十倍于最初之歷譜,遂演變?yōu)闅v書。典型的歷譜與歷書之間區(qū)別極為明顯。前者無歷注或歷注中僅有歷忌項目而無吉兇宜忌之說,后者歷注中有吉兇宜忌之說。通過分析現(xiàn)存的歷譜歷書(主要是漢簡、敦煌卷子),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從歷譜到歷書,其演變過程完成于公元451—658年之間。其后盛行于唐宋年間。
從歷書的內容看,顯然它是用來擇吉的。即為人世種種大小活動選擇合宜的時間點。與星占學之探討天命、預言軍國大事因而成為皇家禁臠不同,歷書中的吉兇宜忌,針對的只是凡人小事,是平民百姓的日常行事。當然平民生活中的吉兇宜忌,統(tǒng)治者也需講求,如王公大婚、朝廷出兵之類,也必須擇吉擇方。而且,歷書中既有關于性交的宜忌之日,又被認為與人體狀況密切相關,由此影響到中醫(yī)的一些治療理論與手段。這大概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又一體現(xiàn)。
歷法一向被認為是古代中國天學的最重要部分。它的歷史可上溯到很早,第一部留下完整文字記載的歷法為西漢末年的《三統(tǒng)歷》。我們可以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幾部歷法之一的《大衍歷》為例來考察中國傳統(tǒng)歷法。它于唐開元十五年由僧一行主編而成,結構上對前代歷法作了改進和調整,成為此后歷代傳統(tǒng)歷法的楷模,共劃分為七部分,茲據(jù)《舊唐書》卷三四歷志三所載,依次略述如下:
步中朔第一。步發(fā)斂第二。此兩章篇幅特別短小,前者六節(jié),后者五節(jié)。主要推求月相之晦朔弦望等內容及“七十二候”、“六十卦”、“五行用事”等項。為編制歷譜及歷注所需要。
步日躔第三,共九節(jié)。專門討論太陽視運動,其深入程度及所追求之精度,皆已遠遠超出編制歷譜之需,主要為研究交食預報服務。
步月離第四,共二十一節(jié)。因月運動遠較日運動復雜,故節(jié)數(shù)篇幅亦遠過于上章。此章專門研究月球運動,其目的與上章同。
步軌漏第五,也有十四節(jié)之多。專門研究與授時有關之各類問題。
步交會第六,多達二十四節(jié)。專門討論日食、月食及與此有關之種種問題。這里需要以第三、四節(jié)所討論之知識及方法為基礎。
步五星第七,也多達二十四節(jié)。研究五大行星運動,篇幅繁多,其深入、細致程度及所用方法,皆已遠過于 《三統(tǒng)歷》 中的 “五步”。
由對《大衍歷》結構內容之觀察,可知其主要成份為對日、月、五大行星運動規(guī)律之研究,其主要目的則在于提供預推此七大天體任意時刻位置之方法及公式,至于編制歷譜,特其余事而已。這一結論對古代中國歷法而言,可以普遍成立。
顯然,與“歷法為農業(yè)服務”之看法相反,古代中國歷法中對月、行星運動的大量研究與農業(yè)完全無關;對太陽運動的研究,與農業(yè)生產的關系也極其有限。而所謂的“觀象授時”或“敬授人時”,其本義絕不是指“安排農事”,而是指依據(jù)歷法知識,安排統(tǒng)治階級的重大政治事務日程。從古籍中不難看出這一點。
那么歷法究竟有何用途?從前面對《大衍歷》的考察我們知道,古代中國歷法研究日、月、五大行星這七個天體的運行規(guī)律,最根本的目的可歸結為如下兩項:
推算交食 (日食、月食)
推算、預報行星運動
而在中國經典星占理論中該兩類天象星占意義重大,準確推算預報交食及五星位置是天學家們的重要職責之一。總之,星占需要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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