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易說述略·義理派的發展,以老解易——周易與老莊玄學相結合
兩漢易學繼承原有傳統,以象數義理互相驗證。此乃專門之學,陰陽五行,律歷象數,爻辰納甲,卦爻變化,皆所必知。他們依象解辭,句句都要附會易象。八卦取象,除《說卦》所載外,又補充許多逸象。有荀爽等九家逸象31種,虞翻又增加至331種。如此諸多的取象,都要一一比附《易》文,加以解釋,其煩瑣就可想而知了。魏、晉時王弼作《周易注》,力掃漢人象數之說,認為言《易》最重要的是得“意”。提出“得意忘象,得象忘言”。他說:“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于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他比喻說:“猶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也。”所以“立象以盡意,而象可忘也;重畫以盡情,而畫可忘也”(同上引)。他批評漢人解釋經文,比附卦象說:“義茍在健,何必馬乎?類茍在順,何必牛乎?爻茍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茍應健,何必乾乃為馬?而或者定馬于乾,案案責卦,有馬無乾,則偽說滋漫,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源,巧愈彌甚,從復或值,而義無所取。”因此,他進一步提出“忘象以求其意,義斯見矣”(引同上)。認為不執著于具體的卦象,才能得到象意。王弼 《周易注》,專從義理上解說經傳,其中不乏獨到的見解。問題在他以老莊之學比附《周易》,借注《易》,大談玄理。如注《乾》卦彖辭: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云行雨施,品物流行。”說:“天也者,形之名也,健也者,用形者也,夫形也者,物之累也。……”用的就是老莊的語言,而且與彖意并不相符。
到了唐朝,唐太宗命孔穎達撰《五經正義》。其中的《周易正義》采用王弼、韓康伯注本。孔穎達作疏。作為士人科舉必遵之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廣引例證指責其“墨守專門”,“詮釋文句多用空言,……則由王注掃棄舊文,無古義之可引”。《正義》書有《周易正義卷首》,論述研究《周易》的八個問題。第一論易之三名,第二論重卦之人,第三論三代《易》名,第四論卦辭、爻辭誰作,第五論經分上、下兩篇;第六論夫子十翼,第七論傳易之人,第八論誰加經字。多引文獻以為佐證,是一篇有資料價值的易學概論。在《周易》釋名上,不同意漢人說法,認為《周易》稱“周”,取岐陽地名。“ ‘周’字系題‘周’以別于殷”。在第一論中他引《易緯·乾鑿度》論易一名而含三義(即“易也,變易也,不易也”)。后發揮《乾鑿度》“夫有形者生于無形”,說:“蓋易之三易,唯在于有,然有從無出,理則包無。”進一步將《易》解為“渾沌”,把《周易》分成“備包有無”的《易》理和“唯在于有”的易象兩部分。這種說法,在很大程度上啟發了宋人,據此創造出以“理”談《易》的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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