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學·近代考古學方法的引入,把金石學研究納入了考古學研究的軌道·“殷墟的科學發掘使卜辭研究進到斷代研究的一步”(郭沫若語)
自1899年甲骨文被發現以后,經過王懿榮、劉鶚、羅振玉等學者的考訂,甲骨文為“‘殷室王朝之遺物’的確定,大大提高了它的學術價值,從而為史料較少的殷商文化研究提供了一批時代明確的珍貴史料”(王宇信:《甲骨學通論》,第57頁)。但是,晚商二百七十三年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是處在不斷的發展變化之中的。因此,在判明甲骨文的大時代為商代以后,還需要把每一片甲骨的具體時代,即“把每一時代的卜辭,還它個原有的時代,那么,卜辭的價值便更要提高,由籠統的殷人二百年間卜辭,一躍而為某一帝王時代的直接史料了”(董作賓:《大龜四版考釋》,《安陽發掘報告》第三期)。因此,甲骨文的分期斷代研究,就成了推動甲骨學繼續向前發展的關鍵課題。
早在1917年前后,羅振玉、王國維等學者就開了以“稱謂”定卜辭時代的先河。而1928年左右,明義士也從“稱謂”和“字體”方面進行對1924年小屯村中出土甲骨分期處理的嘗試。他們的研究,只是片斷的嘗試,而沒有形成系統的體系。“真正較為縝密系統的分期斷代研究,是在1928年殷墟科學發掘工作開始以后,由甲骨學大師董作賓進行的”(參見王宇信:《甲骨學通論》,第157、159頁)。就是他把近代考古學的科學方法引入甲骨學研究領域,創造性地完成了分期斷代體系,“才有可能鑿破鴻濛,把甲骨學商史研究推向一個新高峰”(王宇信:《甲骨學通論》,第182頁)。
董氏在《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中,把盤庚遷殷至紂之滅國這二百七十三年,八世十二王的晚商甲骨,厘然劃為五個不同時期,即:
第一期,武丁及其以前(盤庚、小辛、小乙,二世四王)。
第二期,祖庚、祖甲 (一世二王)。
第三期,廩辛、康丁 (一世二王)。
第四期,武乙、文丁 (二世二王)。
第五期,帝乙、帝辛 (二世二王)。
這五個不同時期的甲骨文,是用“十項標準”,即:世系、稱謂、貞人、坑位、方國、人物、事類、文法、字形、書體考察確定的。“這‘十項標準’猶如一把鑰匙,為我們打開了似是‘渾沌’一團的十五萬片甲骨時代先后的大門,使其‘各歸其主’,有條不紊地劃歸五個不同時期,隸屬八世十二王名下”(參閱王宇信: 《甲骨學通論》,第163頁)。
董作賓把近代考古學方法引入甲骨學研究領域,從而使分期斷代研究有了重大突破,標志甲骨學研究從文字時期進入了歷史考古學階段。
與董作賓創造性地進行甲骨文分期斷代研究約略同時,另一位甲骨學大師郭沫若正在日本潛心編纂《卜辭通纂》,并在分期斷代研究方面也頗有創獲(參閱王宇信: 《試論郭沫若的甲骨學研究》〔上、下〕,《郭沫若學刊》,1991年,第2、3期連載)。
郭沫若與董作賓殊途而同歸,不約而同地對甲骨文分期斷代進行了創造性的探索,既是甲骨學繼續發展的需要,也是殷墟科學發掘為這一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契機。郭沫若雖然沒有參加過殷墟科學發掘工作,但他是把考古學的方法,引入了他的甲骨學研究,才有可能使他在分期斷代研究中取得成績,并“多有創獲”的。
我們可以看到,近代考古學方法的引入,使在金石學影響之下形成的甲骨學發生了一場深刻的變革,即《甲骨文斷代研究例》把甲骨學研究納入了歷史考古學軌道,從而使甲骨學由金石學的附庸,成為中國考古學的一門分支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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